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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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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1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锦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艳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3,754,822.469,527,830.6044.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475,114.59-10,673,314.18-1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2,475,114.59-10,673,314.18-16.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515,657.11-320,742,942.9394.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8-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08-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9%-1.7%-0.1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362,764,831.961,374,813,230.45-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52,832,800.04665,307,914.64-1.8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1,38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国有法人70.32%97,516,04097,516,040质押48,736,00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国有法人2.5%3,468,0003,468,000  
将乐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国有法人1.98%2,744,5242,744,524  
陈国祥境内自然人0.33%459,9300  
李夫兰境内自然人0.24%327,7490  
马汉文境内自然人0.23%317,0000  
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国有法人0.2%271,436271,436  
李敏境内自然人0.14%199,0000  
周淑芬境内自然人0.13%173,9000  
姜传盛境内自然人0.12%16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陈国祥459,930人民币普通股459,930
李夫兰327,749人民币普通股327,749
马汉文317,000人民币普通股317,000
李敏199,000人民币普通股199,000
周淑芬173,900人民币普通股173,900
姜传盛160,000人民币普通股160,000
卢家华147,450人民币普通股147,450
吴奇芳139,584人民币普通股139,584
温丹虹136,530人民币普通股136,530
刘静117,040人民币普通股117,04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与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同受将乐县财政局实际控制。其他不详。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50.6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货款回笼。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93.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营林预借款增加。

3、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75.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缴纳了税款。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4.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木材销售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87.7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木材销售增加导致成本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56.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木材销售增加导致税金增加。

4、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73.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木材销售增加导致规划设计、道路维护等费用增加。

5、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55.4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划扩大,银行贷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6、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997.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补助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多。

7、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60.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各类捐赠及补助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44.6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76.02%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相比去年同期增多。

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去年同期增长 67.8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相比去年同期增多。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94.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去年同期并购林木资产较多。

5、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长246.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量增加导致育林金等税费相应增加。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4.23%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去去年同期增多,销售量增加导致育林金等税费相应增加。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26.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增加。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26.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增加。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71.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借款相比去年同期减少。

1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去年同期减少-71.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借款相比去年同期减少。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33.36%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增加利息增加。

1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去年同期增长133.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增加利息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关于收购资产情况的进展

公司于2013年1月5日和1月16日分别公告了《关于森林资产购买之筹划事项的公告》和《关于森林资产购买事项进展的公告》,并于2013年1月20日签订了《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公司于2013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减少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暨批准<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将乐县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资源资产并购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7300万元、并使用全部超募资金11531.88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15.14万亩森林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该项目的林木资产的林权证现已基本办理完毕。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同意将“将乐县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资源资产并购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7300万元、并使用全部超募资金11531.88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15.14万亩森林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2013年01月22日详见刊登于2013年1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暨森林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1、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2、承诺并保证现时或将来均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联营或拥有在其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方式)从事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对金森林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现实或可能的同业竞争;保证不进行与金森林业相同或类似的投资,不经营有损于金森林业利益的业务;保证不向其他在业务上与金森林业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其他经营实体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保证不利用对金森林业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金森林业及金森林业其他股东权益的经营活动;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任何原因可能引起的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如果将来有从事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其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其将通过控股地位和派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管)使该等企业履行与本公司相同的前述义务,保证不与金森林业同业竞争;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其将向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3、将尽量减少、避免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金森林业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与金森林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金森林业资金,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金森林业以及金森林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将向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4、自常青林业设立至金森林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存在的任何因出资问题而导致的金森林业的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或其他损失,本公司将无条件对金森林业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且无条件放弃所有涉及金森林业的追偿权利。5、若金森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拥有的林木资产存在权利瑕疵而导致我公司出现出资不足的情形,我公司将全额补足;若该等林木资产存在权利瑕疵而引发争议或潜在纠纷,我公司将承担因此所造成的金森林业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费用支出、经济赔偿、补偿或其他损失;本承诺函不可撤销。6、营林公司转让给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的林木资产权属清晰,任何可能因权利瑕疵问题引起的争议,所造成金森林业的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和其他损失,由我公司承诺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7、截止2011年12月31日,"如(金森林业)实际代管林面积超过26,000亩, 或者登记在发行人名下实质上属于村集体或私人所有的林权面积(债转林之代管林除外) 超过7,630亩,则超过部分所造成发行人的损失均由我公司向发行人补偿"。8、就万森林业租赁房屋承诺―同意发行人在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进行续租, 续租期间我公司不进行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其他妨碍租赁使用的事项,被政府拆迁除外。租赁价格以当时当地市场的房屋租赁价格为准。2012年01月01日 正常履行
将乐县财政局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林业总公司和物资总公司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2012年01月01日 正常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2.49%60.7%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42060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73.3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生产存在季节性特点,上半年采伐少,同时企业经营规模扩大,银行贷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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