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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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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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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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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2013年经营成果

 2013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公司紧紧围绕既定经营目标,紧贴市场,通过加大产品升级与研发投入力度、推进技术升级、全面实施费用预算管理系统,优化销售渠道结构,积极开拓新市场等举措,较好的完成了2013经营目标,实现业绩持续稳定的增长。报告期内,通过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61,001,394.62元, 比上年度增长11.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2,262,852.19元,同比上升29.96%。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年初制定的2013年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提升经营效益为目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坚持科技创新,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1)公司坚持稳健型发展策略,积极开拓产品销售市场,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形成了更加完善健全的销售服务体系。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和营销结构,逐步提升国内产品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13年度中国智能建筑行业一卡通系统十大品牌企业”称号;

 (2)增强企业技术领先优势,优化研发管理系统,提高研发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共成功申请8项专利权、14项软件著作权;

 (3)全面实施费用预算系统,严控各项费用、 简化流程,积极降低营运成本,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费用增长度低于营收增长速度;

 (4)报告期内,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继续依靠敏锐的市场意识和高效的决策能力,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引入创新机制,推动企业战略转型,全面提高企业运行效率。

 (5)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产品市场美誉度及竞争力,积极参与国家、地方政府各部门组织的行业标准编写,主要有国家公安部组织编写的《GB/T 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门禁控制器技术要求》、《车辆出入口电动栏杆机技术要求》、《人行出入口电控通道闸技术要求》、《停车库(场)基于电磁感应车辆检测器技术要求》,深圳市公安局组织编写的《SZJG 44-2013停车库(场)车辆图像和号牌信息采集与传输系统技术要求》、《深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安全防范系统要求》、《深圳市出租屋视频门禁报警系统技术规范》、《社区出租屋出入安全信息管理规范等四个标准》等,安防产业标准联盟组织编写的《自助缴费机技术要求》等。

 (6)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增加优秀人才储备。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践行捷顺价值观,做优秀捷顺人”的价值观践行活动,不定期进行员工价值观培训,弘扬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企业文化,帮助员工正确理解和把握企业价值观的内涵,同心同德,根本上提升了整个公司的团队战斗力,共同实现企业与个人的价值。

 (7)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科漫达在社区安防、智能管理平台方面大力创新投入,成功推出了NISSP捷慧通平台软件和咨询服务产品,得到了新老客户及市场的高度评价和认同。公司以物业管理商、工厂企业、城市运营商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为各类不同客户提供量身订造的智慧平台服务,带动和支撑了公司智能设备的销售的同时,后续将会产生良好的社会和品牌效益,刺激新业务的规模增长。

 (8)报告期内,子公司捷顺通完成了预付卡管理系统及后台数据中心的建设部署,已经具备正式发行符合银联“闪付“标准的预付卡的条件,积极推行新老客户的卡片和系统升级。并已开始筹备互联网及移动支付系统的建设,以支撑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公司业务升级和创新。

 (二)2014年发展战略和经营思路

 2014年,公司的经营发展将秉承“ONLY 1”战略,继续完成由原来的出入口设备制造商向智能管理及安防平台服务商的转型,夯实原有主营业务,积累更多社区及商业、厂区的线下入口资源,在立足传统主业的基础上,以积极稳健型的发展策略,紧扣市场和社会发展变化、加大研发投入、纵伸发展,践行公司近年来提出的“为人类建设捷顺环境”的愿景。企业本身的愿景,与市场及社会发展的需求的不谋而合,显示出公司董事会在发展方向上的正确。公司将利用智慧城市建设和移动互联网革命的绝佳历史机遇,结合行业特点和客户特点,盘活公司十几年来积累的终端和卡片等入口资源,大胆创新,衍生出社区服务、智能化安防管理咨询、第三方支付乃至社区金融、停车场数据信息服务等合适的商业模式,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为社会和股东创造可观且持续的回报。

 在人才战略方面,公司将把捷顺的“正直诚信进取担当”价值观箴言,和人才招聘、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更加注重人才的持续发展和职业生涯规划,以上市公司的良好平台,为人才提供学习、提升、发挥的舞台,共同来做大公司的事业。同时,继续完善绩效和薪酬福利挂钩的激励体系,让人才的价值最大化为公司经营业绩的体现。公司将根据时机,适时推出股权激励等措施,把个人价值、股东价值和公司价值进行结合。

 在技术研发战略方面,公司会进一步夯实智能化管理系统及安防平台研发和客户化定制,以此为基础,无缝强化RFID、视频行为/模式分析等关键感知技术节点的研发和整合。基于智能化社区的互联互通,以及停车场数据信息服务的需求,公司也将在数据中心、云平台等大数据架构的前期雏形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在移动互联网前后端和第三方支付业务方面,公司将进行深入探索,搭建用户和社会服务商互动共享的平台,提供包括预付卡“闪付”、移动线上支付及二维码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的选择。

 在产品战略方面,公司会逐步加大软件及咨询服务所占的比例,特别是在软件、平台定制及数据、支付服务方面。同时,仍将发挥原有优势,为客户提供最好性价比的出入口设备、视频设备、RFID解决方案和车位引导设备,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在市场营销战略方面,公司将以ONLY 1为基点,以不断创新研发来保证对行业发展的引领和带头优势,通过直销和分销渠道的强化建设,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销售规模和利润的稳步增长。市场目标将聚焦在住宅物业、商业广场及工厂园区等三个主要的客户群体方面,辅以贴身针对性的软硬件产品及服务,集中优势资源,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同时,公司的销售、技术部门将更加主动的研究挖掘各地公安、交警、各级政府的智慧城市主抓部门以及各大地产物业集团型公司的潜在需求,凭借多年过硬的解决方案和综合实力,大胆创新,抢占市场先机。

 (三)2014年经营目标

 依靠经营管理班子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执行,公司将要努力实现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稳步增长,确保已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的业绩承诺目标的达成。同时,通过科学的公司治理手段,实现经营质量的提升。要积极进行供应链特别是生产和采购单元的管理水平提升,通过以产品、订单为视角的精细化成本利润分析,优化供应链效率和效能。公司要继续加大对一二线城市的市场占有率,并提升订单合同的技术含量和价值。公司将保证智能化管理及安防平台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RFID、视频设备等业务在公司销售实现中做出更大贡献,并与原有出入口设备资源紧密整合,实现整个销售模式甚至商业模式的大跨越式升级。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子公司捷顺智能出资设立香港捷顺智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办妥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编号为 1791444的《公司注册证书》,并于2013年6月19日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香港捷顺智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万美元,子公司捷顺智能公司出资1.3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 ,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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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1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卢柏强董事因出差在外,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董事会报告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桑涛、王理宗、李伟相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1,001,394.6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78,983,717.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261,858.4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96%、28.24%、29.96%。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3-213号),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当前总股本184,050,80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62,032.28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4,481,291股。

 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发放及2014年度薪酬规划的议案》。

 201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中公司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同意聘任黄华因(简历附后)先生担任公司客服总监、周毓(简历附后)先生担任公司生产总监,原生产总监吴开林先生聘为公司高级生产顾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原激励对象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尚未解锁部分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总数量为100,800股。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3.52元/股,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刘宏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3.92元/股。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因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将发生变动。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83,981,957元变更为183,881,157元,公司总股本将从183,981,957股变更为183,881,157股。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981,957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83,981,957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881,157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83,881,157元。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83,981,95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83,881,15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事项第4条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第7条“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个人简历

 周毓,男,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1998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客服总监。

 截止目前,周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0,500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225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15500股。周毓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黄华因,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9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客服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客服总监。

 截止目前,黄华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500股,均为股权激励限售股。黄华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1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10:3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十七号捷顺大厦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桑涛、王理宗、李伟相将在会议中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十七号捷顺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9:00-11:30、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红

 联系电话:0755-83112288-8829

 联系传真:0755-83112288-882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十七号捷顺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9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回执

 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14年5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捷顺科技”(002609)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4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4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1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吴希望先生召集,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希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3年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当前总股本184,050,80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62,032.28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4,481,291股。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

 (6)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2014监事薪酬规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2013年度从公司合计领取薪酬为63.37万元,201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1,001,394.6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78,983,717.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261,858.4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96%、28.24%、29.9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9)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二章“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以及第十三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的相关规定,将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0,800股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3.52元/股,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刘宏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3.9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1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0元,共计募集资金435,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371,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0,629,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724,652.5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0,904,347.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第02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63,333,445.61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180,993.92元;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478,811.55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05,632.0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7,812,257.1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286,625.99元。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2,378,716.2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6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2012年12月19日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及4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本公司本期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的作用主要在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促进新增产能的消化,而不直接为公司产生收益,因此公司无法对该项目进行单独效益测算。

 由于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并不为公司直接产生收益,项目投入的效益主要体现在公司产品的价值提升及销量扩大等方面,故公司无法对该项目单独进行效益测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18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6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捷顺科技募集资金总额4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44,095,652.54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390,904,347.4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第027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及时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银行梅林支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情况

 ■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012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还剩余超募资金115,894,347.47元未作使用安排。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放缓了项目建设速度,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少。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一)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人民币1.6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投资风险、风险措施控制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理财产品的购买。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刘奇、肖玮川认为,捷顺科技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计划无异议。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4-23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19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尚未解锁部分全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2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召开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授予410.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2年8月31日,授予价格为5.39元。

 5、公司于2013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将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授出,授予20名激励对象30.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3年1月16日,授予价格为5.99元。

 6、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3年6月6日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22,810,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由122,810,538股增至总股本184,215,807股。

 7、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原激励对象胡彦周、何亦峰、周自芳、庞景海、兰师雄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部分165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8、经2013年9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15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168.73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2%。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158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

 9、2014年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李宏、王必璠、张隆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尚未解锁部分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总数量为68,850股。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及调整依据、资金来源

 (一)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节 回购注销的原则”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确定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7日。

 (二)回购数量

 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三人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000股,因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份数量变更为121,500股,2013年9月11日第一期解锁数量为36450股,目前剩余85,050股未解锁,本次回购数量为85,050股,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总数3,937,080股的2.16%。

 刘宏涛原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0股,因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持有股份调整为22,500股,2014年3月14日第一次解锁数量为6,750股,剩余未解锁数量15,750股,本次回购数量为15,750股,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尚未解锁总数447,600股的3.52%。

 本次回购总数量为100,8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55%。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83,981,957股变更为183,881,157股,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

 (三)回购价格

 因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3.52元/股,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刘宏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3.92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共计361,116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二章“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出现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事宜。

 六、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节“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以及第十五节“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由公司将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68,85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3.52元/股,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刘宏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3.9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核实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二章“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以及第十三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的相关规定,将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刘宏涛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0,8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陆晓东、宋荣辉、梁卓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3.52元/股,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刘宏涛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3.9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

 八、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捷顺科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合法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的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但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办理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2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4月30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唐健先生,董事会秘书张磊先生,财务负责人刘翠英先生,独立董事桑涛先生,保荐代表人刘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2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公司于2014 年4 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黄华因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客服总监、原客服总监周毓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生产总监,原生产总监吴开林先生聘为公司高级生产顾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黄华因、周毓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黄华因先生为公司客服总监、聘任周毓先生担任公司生产总监。

 三、其他说明

 1、周毓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40,500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225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15500股。黄华因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0,500股,均为股权激励限售股。

 2、前述2名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前述2名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个人简历

 周毓,男,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1998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客服总监。

 截止目前,周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0,500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225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15500股。周毓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黄华因,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9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客服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客服总监。

 截止目前,黄华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500股,均为股权激励限售股。黄华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2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和股东,自2014年4月23日起,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联系方式由原“0755-83112382”变更为“0755-83112288-8829”,其他联系方式列示如下:

 1、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17号捷顺大厦

 2、联系电话:0755-83112288-8829

 3、联系传真:0755-83112306

 4、电子邮箱:stock@jieshun.cn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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