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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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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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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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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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公司在国家经济结构转型调整,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的形势下,紧紧围绕质量、效益两大主题,始终坚持以煤为主的发展思路。一年来,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股东的全力支持下,迎难而上,深挖内潜,实现了稳健运营、稳步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在煤炭业务方面,完成原煤产量3,747.06万吨,同比增加104.58万吨,增加2.87%;合计生产精煤1,954.34万吨,其中,冶炼精煤1,310.69万吨,同比增加34.40万吨,增加2.69%。非煤业务方面:生产焦炭125.11万吨,同比增加85.93%;生产甲醇20.11万吨,同比降低4.65%;生产玻纤制品5.92万吨,同比降低0.17%;生产水泥250.06万吨,同比降低16.29%;生产水泥熟料162.74万吨,同比降低8.08%;发电13.2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19%;生产PVC树脂17.00万吨,同比降低8.0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3,369.86万元,同比降低14.09%;全年实现营业利润161,179.45万元,同比降低46.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400.38万元,同比降低47.39%。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结合目前行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收款)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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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2.53亿元,未超过公司201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未超过201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50%。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临-01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上午9: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7名,董事长王社平先生因公不能现场出席,委托副董事长祁泽民先生代为主持并表决,独立董事史际春先生因公不能现场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杨化彭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祁泽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1,101,924,491.00元,负债总额23,023,317,721.36元,股东权益总额18,078,606,769.64元。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5,833,698,643.75元,营业成本19,587,959,360.45元,营业利润1,611,794,451.07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51,606,021.18元,利润总额1,763,400,472.25元,所得税费用640,985,051.67元,净利润1,122,415,420.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4,003,806.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3,469,418.6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4,095,744.61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57,707,582.44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2,842,243.75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6,546,517.11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41,507,788.11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4,003,806.1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526,115,038.4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9,710,118,844.67元,按照《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51,044,309.64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578,221,012.96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980,853,522.07元。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共计231,288,420.4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3年度,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18,552.24万元,实际发生额合计为581,590.98万元,未超过预计额。
鉴于公司与各关联单位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合计为770,890.15万元,其中,采购原材料类交易额为438,013.76万元、销售商品类交易额为167,672.99万元、购买设备类交易额为42,847.70元、接受劳务类交易额为122,355.70万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类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关联董事王社平先生、陈亚杰先生、祁泽民先生、李建忠先生、李笑文先生、班士杰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 3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九、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4】第110ZA1509号)充分反映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公司关联董事王社平先生、陈亚杰先生、祁泽民先生、李建忠先生、李笑文先生、班士杰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李建忠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 9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 9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的要求,公司对现行《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4年5月16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临-01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现场出席5名,监事会主席张成文先生因公不能现场出席,委托监事李明朝先生代为主持并表决,监事张振峰先生因公不能现场出席,委托监事王玉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李明朝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1,101,924,491.00元,负债总额23,023,317,721.36元,股东权益总额18,078,606,769.64元。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5,833,698,643.75元,营业成本19,587,959,360.45元,营业利润1,611,794,451.07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51,606,021.18元,利润总额1,763,400,472.25元,所得税费用640,985,051.67元,净利润1,122,415,420.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4,003,806.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3,469,418.6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4,095,744.61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57,707,582.44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2,842,243.75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6,546,517.11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41,507,788.11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4,003,806.1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526,115,038.4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9,710,118,844.67元,按照《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51,044,309.64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578,221,012.96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980,853,522.07元。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共计231,288,420.40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能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符合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做出了真实、客观的评价。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八、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临-01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度,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18,552.24万元,实际发生额合计为581,590.98万元,未超过年初预计额。
2、根据公司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与各相关关联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委托经营协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和《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等协议的约定,公司对2014年将要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3、201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中关联董事王社平、陈亚杰、祁泽民、李建忠、李笑文、班士杰回避了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1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合计为770,890.15万元,其中,采购原材料类交易额为438,013.76万元、销售商品类交易额为167,672.99万元、购买设备类交易额为42,847.70元、接受劳务类交易额为122,355.7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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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500000015140;注册地址: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法定代表人:王社平;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81,672.28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能源行业投资,批发、零售业(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焦炭销售、设备租赁、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经营的商品除外),以下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及供应、建筑业、仓储业、煤炭科研、设计和矿井建设、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与销售、服务业、住宿、餐饮,国有资产经营;成立时间:2005年12月16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冀中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发生了关联交易,2014年,公司预计与冀中能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合计1,896.8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冀中能源集团的总资产16,240,103.58万元、净资产4,104,228.6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3,055,788.94万元、净利润10,753.71万元。
冀中能源集团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400000007584;注册地址:峰峰矿区太中路2 号;法定代表人:陈亚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05,127.81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批发销售;进出口业务(按资格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洗选、焦炭及焦化产品、煤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制造、销售;电力、煤气制造、销售;建筑施工;铁路专用线及自备车辆设备运营;物资销售;仓储、物业管理服务;广告;印刷;住宿;餐饮;中西医医疗;电影放映;房屋、设备及场地租赁;通信、计算机信息、有线电视业务代理;职业技能培训、图书馆、文化娱乐、艺术表演场馆、文艺创作与表演;房屋修缮;房地产中介;供水、电、热、气服务;管道修缮;公路运输;机械、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加工、修理;木器加工;环卫及家政服务;园林绿化;食品、花卉销售;烟酒、饮料、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品)零售;洗浴;学前教育(以上范围需前置审批的待取得前置审批后方可经营);成立时间:2003年7月18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峰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并持有公司459,340,732股股份、占总股份的19.86%,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和(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峰峰集团下属企业
2014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峰峰集团下属企业有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鼎峰物流有限公司、邯郸市峰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百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河北智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化学工业研究院、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河北冀南矿业安全检测检验有限公司、邯郸市牛儿庄采矿有限公司、邯郸通顺矿业有限公司、邯郸市峰滨经贸有限公司、河北天择重型机械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预计与峰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490,593.59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峰峰集团的总资产3,282,082.36万元、净资产1,090,328.05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8,240,631.06万元、净利润36,131.46万元。
峰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药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08902,;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法定代表人:王社平;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34,564.65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对制药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制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及移动电话、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材、工艺礼品、化妆品、橡塑制品、机械设备、焦炭、铁矿石、铁精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其他农副产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纸及纸制品(国家规定禁止的和需经前置审批的除外)、纺织品、五金、机械配件的销售;工业用淀粉、淀粉糖、玉米油、玉米浆、蛋白粉、豆粉、油饼、饼粕(以上限工业原料用)的销售;化肥批发;制药技术的信息咨询服务;货物仓储(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除外),物业服务(赁资质证经营);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有房屋出租;集团内部职工技能培训服务;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百货、烟、酒的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计生用品(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粮食收购(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1?月21?日)。成立时间:1995年12月29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华药集团下属企业
2014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华药集团下属企业有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预计与华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4,109.0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华药集团的总资产1,693,095.34万元、净资产492,005.6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918,879.86万元、净利润3,203.86万元。
华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400000012997;注册地址:邯郸市东柳北大街268号;法定代表人:班士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30,923.23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26日);焦炭、铁精粉、铁矿石、化肥销售、进出口业务(按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房屋、设备及场地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洗选、销售;设备安装;中碱玻璃纤维、陶瓷、金属箔新材料制造、销售;煤机、机械铸件制造及修理;煤矿设备及器材销售;服装加工;服装销售;干洗;钢材、建材、生铁、化工产品销售;劳保用品;百货;手机销售;摄影、彩扩;画册、名片制作;刻录光盘;激光冲印;摄影器材销售及修理;数码产品;婚庆庆典;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设备及场地租赁;仓储服务;发电、供热、粉煤灰综合利用;水泥、锅炉制造;生铁冶炼;住宿服务;中餐、饮料、烟酒、糖茶、食品、水产品、调料、服装零售;五金、小家电零售;美容保健服务;煤矿、矿山、建筑、机械电器设备租赁及配件销售;矿产地质勘探;煤矿专用设备仪表电器设备、监测试验、化验及维修加工;计算机软件开发、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器材销售及维修;其他印刷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复印打字;搬运、装卸;(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审批后经营);成立时间:2002年12月30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邯矿集团系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邯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4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邯矿集团下属企业有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聚能物资有限公司、邯郸金华焦化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云宁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邯凤水泥有限公司、邯郸精益矿业安全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亨健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聚隆矿业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预计与邯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90,763.95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邯矿集团的总资产1,278,513.51万元、净资产453,380.20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573,467.39万元、净利润17,052.73万元。
邯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700000000690;注册地址:张家口下花园区;法定代表人:谢德瑜;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3,259.27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生产,加工,销售;中餐服务、住宿、洗浴、卡拉OK歌舞(以上各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橡胶制品、煤专产品、化工产品、机械配件、汽车配件、五金销售;煤炭洗选加工、经销,煤质化验,煤矿生产安全技术咨询;机械设计与制造,矿用产品的生产、销售,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零部件、标准件的加工;成立时间:2001年1月16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张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4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张矿集团下属企业有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涿鹿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蔚西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康保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矿业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张家口第一煤矿机械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预计与张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21,659.0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张矿集团的总资979,571.35万元、净资产209,659.97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990,811.35万元、净利润2,773.55万元。
张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邢矿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500000001660;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191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3,326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成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电气机械及器材、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纺织用品、服装、日用杂品、焦炭、一类医疗器械、家俱、仪器仪表、自营和代销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物业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生产与销售、电力生产与销售、蒸气生产与供应、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自动化控制工程、承包境外煤炭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塑钢、铝合金门窗制造、销售、PVC塑料门窗型材、板材、管材、配件及中空玻璃的制造、销售;PB、PVC热收缩膜及塑料包装材料制造、销售,供水、点、暖设备安装维修,房屋维修,商务服务、加工业、住宿和餐饮业,普通货运及危险货物运输,批发、零售食品、饮料、烟(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成立时间:1990年10月12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邢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4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邢矿集团下属企业有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煤炭科学研究院。2014年,公司预计与邢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43,357.32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邢矿集团总资产656,219.28万元、净资产289,014.70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7,960.56万元、净利润-542.70万元。
邢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矿集团”),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7100000055;注册地址:石家庄市矿区井阳路;法定代表人:李明朝;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5,755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的洗选、批发、零售;焦炭、钢材、建材批发零售;矿用机械制造;机电设备设计、安装、铁艺加工;供暖、供水系统的设计、安装及机电暖配件;报刊专项印刷;中西医疗、门诊治疗(依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电视摄像服务;家用电器维修;有线电视设备器材、家用原器件零售;文具、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洗浴;餐饮。成立时间:1990年7月3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井矿集团系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井矿集团下属企业
2014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井矿集团下属企业有石家庄金石地质勘探有限公司、河北新晶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新晶橡胶有限公司、石家庄瑞丰煤业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预计与井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4,241.0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井矿集团的总资产603,060.01万元、净资产258,927.79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1,050.96万元、净利润1,798.37万元。
井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八)冀中能源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13303;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槐岭路19号;法定代表人:魏景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8,033.964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矿山、冶金、建筑、地质勘探设备,配套电器及部件的研发;通用机械、洗煤设备、制冷设备、金属材料、橡塑制品、支护材料、焊接材料、工业泵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各类专用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电料、金属管道、计量器件、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上述机械设备及配件、橡塑制品的生产、维修及售后服务;成立日期:2007年5月8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装备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装备公司下属企业
2014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装备公司下属企业有邯郸矿业集团通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石家庄工业泵厂有限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公司预计与装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64,890.1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冀中装备公司的总资产251,880.91万元、净资产83,229.93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636.66万元、净利润1,346.65万元。
冀中装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九)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四处”),营业执照注册号:130500100001966;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冶金北路138号;法定代表人:高晓林;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按资质承揽矿山井巷工程、特殊凿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民建工程施工;矿山机械设备制造;机械加工;矿用非标准设备的制作;矿用砼搅拌输送机、矿用支护器材制作销售;钢结构、机电设备修理;工矿配件销售;锅炉安装;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煤四处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代管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公司与中煤四处发生了关联交易。2014年,公司预计与煤炭四处发生关联交易19,500.0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煤四处的总资产44,136.76万元、净资产9,740.62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73.63万元、净利润382.71万元。
煤炭四处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贸易”),营业执照注册号:130500000000386;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华西大街280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登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生铁、钢材、建材(不含木材)、铁矿石、铁精粉、铁合金,电气机械及器材,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材料,机械设备配件,金属制品,焦炭,油脂,轴承,阀门,电缆;煤炭批发;设备租赁;物资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5月10日);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成立时间:2007年7月11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牛贸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公司与金牛贸易发生了关联交易。2014年,公司预计与金牛贸易发生关联交易3,879.39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金牛贸易的总资产233,240.00万元、净资产11,987.80
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79,688.34万元、净利润389.63万元。
金牛贸易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一)山西段王统配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西段王统配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段王统配”),注册地址:太原市五龙口街678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聂强;经营范围:煤炭运销,矿用材料、设备、配件以及办公用品、化工用品的批发零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段王统配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寿阳县段王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聂强为段王统配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公司与段王统配发生了关联交易。2014年,公司预计与段王统配发生关联交易26,000.00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段王统配总资产11,397.96万元、净资产2964.30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26,567.12万元、净利润548.34万元。
段王统配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有关采购原材料、购买设备、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
(二)有关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允的原则友好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2012年4月,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等14家关联方签署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及总量确定方式
经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每年拟发生的交易类别、品种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项目及数额为依据,并以交付时实际供应量为准。
2、交易的定价原则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顺序确定交易价格标准,以保证该等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有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的,应当依据相关文件执行;如国家强制性定价依据发生变化的,执行新的定价依据。
(2)无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的,应当详细描述市场价格的实际状况及确定适用标准的合理依据。
(3)既无国家有权部门定价依据,又无市场价格的,应当严格把握“由交易各方按有关关联交易的成本加计合理的利润率(不超过10%)”的方法确定。
(4)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上个会计年度交易价格标准为基准,由各方协商确定。但是,交易价格以后每年的增长率不应超过同期物价指数的增长率。
3、交易的结算办法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着保证公司财务独立性的原则,分别确定本协议各项交易的财务结算办法。
(1)有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财务结算办法的,按规定执行。
(2)无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财务结算办法的,按市场惯例执行。
协议中约定的交易按月结算的,在每月10日前结清上月的交易款项;按年结算的,在次年2月1日前结清上一年的交易款项。
4、特别约定
协议对各关联方单位的附属企业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12年4月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和邢矿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明确综合服务项目及定价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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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土地租赁协议》
2009年,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公司租赁峰峰集团21宗土地,总面积为2,174,958.264平方米;租赁邯矿集团21宗土地,总面积为1,819,315.91平方米;租赁张矿集团3宗土地,总面积为192,961.3平方米。上述土地的租赁单价为12.5元/平方米,租赁期限50年,每年1月31日前支付当年年度租金。
2011年,公司与邢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租赁邢矿集团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73.92万平方米,参照邢台市土地租赁价格,协商确定租赁单价为12.5元/平方米?年,租赁期限20年。2012年4月,公司与邢矿集团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公司需要,将土地租赁面积调整为267.57万平方米,租赁单价及租赁期限不变。
(四)《房屋租赁协议》
2011年,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和邢矿集团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公司闲置的办公楼;租赁面积分别为1.38万平方米和0.18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公司参考邢台市写字楼市场价格确定租金为30元/平方米·月,租金按月支付。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将公司生产的煤炭、电力、蒸汽、材料销售给关联方,将房屋资产租赁给关联方,同时从关联方购入材料、设备,接受劳务,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从关联方租赁土地以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及时采购到所需的材料、设备,同时保证公司设备修理、运输服务及时有效,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二)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从2014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135,683.26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购买设备等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临-01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宋淑艾女士、杨化彭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宋淑艾女士、杨化彭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宋淑艾女士、杨化彭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宋淑艾女士、杨化彭先生将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宋淑艾女士、杨化彭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临-01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冀中能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4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通知》(冀证监发[2014]20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部分承诺存在履约期限不明确等不规范情形(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2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公告)。
经与相关责任主体协商,对不符合《监管指引4号》要求的承诺进行了规范,具体如下:
一、规范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矿权变更登记承诺
针对梧桐庄矿采矿权尚未完成变更登记事宜,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承诺在未来六十个月内完成采矿证变更手续。在此期间,峰峰集团所持公司的77,038,172股股份仍处于代保管状态且不计算三年锁定期。
二、规范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经公司与承诺方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峰峰集团、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确认,公司已经与上述承诺方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其所生产的煤炭产品均委托公司进行统一销售。目前,上述协议正在履行,公司全面负责冀中集团及其下属各子公司的煤炭销售业务,公司认为与冀中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虽然存在同业竞争情形,但通过必要的措施,并签署了相关协议,该等协议长期有效,已消除了同业竞争。就原承诺中存在履约期限不明确等不规范事项,规范如下:
根据有关煤矿的建设、生产、销售情况,对暂由冀中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继续经营管理的与煤炭生产相关的资产,在三十六个月内,以作价转让、持续委托管理纳入冀中能源,或本着对冀中能源有利的其他方式解决。就峰峰集团、邯矿集团现拥有的煤田探矿权,在六十个月内,将按照市场价格优先转让给冀中能源,如冀中能源明确表示放弃该矿权,则交易对方可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在拓展业务时,就可能存在竞争的情形均应在投资协议签署前或投资决定作出前书面征询冀中能源意见,冀中能源在核查后,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交易对方将该项目移交或转让给冀中能源。如冀中能源认为该项竞争业务具备投资价值,但因尚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盈利能力较差或存在法律瑕疵、产权纠纷等因素,暂时不宜纳入上市公司,可先行投资,在实施投资后三十六月内,采取收购、委托经营或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其他方式将该项竞争性资产或业务纳入上市公司。
三、规范公司关于向金牛化工注入化工类资产的承诺
经公司自查,公司已于2013年3月将持有的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注入金牛化工,目前公司旗下无其他化工类资产,本承诺项下本公司的履约义务已完成。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临-01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9:00。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6、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9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8、关于制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3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凡符合本通知所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以寄出邮戳为准)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2、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54000
3、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立军 洪波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000937@vip.163.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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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3定-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