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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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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29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2日,公司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在天津召开。应审计委员会要求,现将该会议决议全文披露如下:

 “2014年4月22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在天津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成员3人,实际参与表决成员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书锋、委员杨春明、杨向东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李书锋先生主持,经表决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发出函件的决议。

 函件全文如下:

 中铁(罗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天津巨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4年4月3日发出《关于责成相关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函》,要求你们于2014年4月8日前将已定稿、并由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13年财务报告及支持财务报告的相关文件报公司财务部;要求你们于2014年4月11日前将相关函件附件一中要求的材料报审计机构,并抄送公司财务部。据了解,截止到2014年4月22日上午9点,公司财务部尚未收到你们报送的2013年财务报表、201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盖章定稿。公司审计委员会再次要求你们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10点前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以上报表的盖章定稿。若届时公司财务部未收到上述文件,审计委员会的三名独立董事将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不能勤勉尽责为由,提议公司股东大会罢免相关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提请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下午2点在天津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公司2013年报、2014年一季报。若公司财务部无法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完成相关财务报表的合并、编制工作,则由公司审计委员会逐个审议子公司上报的相关财务报表盖章版。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提请公司就本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进行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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