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货物复运出境,海关办理免税结关手续,货物进入国内销售,则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自2005年6月国内首个保税港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批准设立以来,国务院又陆续批准设立了13个保税港区,这些保税港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表10-1:我国建设保税港区的基本情况
面积单位: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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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双边多边经贸合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目前,国家有关部委正在积极研究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的方案,保税港区未来走向是开放度更高、优惠政策更多的自由贸易港区模式。
2、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是重庆两江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8年11月12日经国务院国函[2008]100号文批准设立,规划面积8.37平方公里,是国内目前唯一一个内陆型保税港区;唯一一个位于主城、紧邻城市中央商务区的保税港区;第一个“空港+水港”一区双核的保税港区。其中,水港功能区面积为6平方公里,位于江北寸滩,涵盖长江中上游外贸集装箱枢纽港——寸滩港及周边交通枢纽, 致力于发挥保税仓储、物流和商品展示交易等功能;空港功能区面积为2.37平方公里,位于渝北两路,无缝对接国内首批规划建设4条跑道的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致力于发挥保税加工、物流等功能,吸引高端电子产业企业落户。
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重庆国家信息产业基地,依托一区双功能的独特优势,凭借两江新区的先行先试权,通过政策创新和功能拓展,集聚国际、国内人才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必将成为辐射长江上游地区、西部地区和内陆地区重要的保税生产加工基地、外贸物流枢纽中心、国际特色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和进出口货物集散口岸。
图10-1: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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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港区8.37平方公里规划面积已于2011年底提前四年全面实现封关围网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正由高强度建设转入发展运行阶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和生活配套区逐步建成,为保税港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了集聚企业、承载项目的能力,提升了保税港区的竞争优势。截至目前,发行人综合开发投资总额已超过247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约49亿元,厂房、仓库、生活配套区投资约36亿元。
2012年,保税港区进一步优化通关通检流程,进出口集装箱业务总量达32.11万标箱,口岸通关17.2万票,海关监管口岸货物货值88.39亿美元,保税货物货值49.76亿美元,海关代征代缴进出口环节税67.01亿元,外贸进出口额达到144.54亿美元,占全市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2012年12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在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设立进境肉类指定口岸。
根据重庆市发改委《关于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总体思路,到2015年,即“十二五”期末,全面建成水、空两港8.37平方公里保税围网功能区及24.51平方公里产业配套区和生活配套区,总投资规模达到500亿元。围绕建设“三中心、一基地”,即长江上游地区进出口贸易及物流集散中心、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以及临港高新技术产业保税加工基地,将保税港区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的内陆开放高地示范先导区和西部地区功能齐备、政策优惠、通关便捷、服务高效、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模范保税港区。建设完成后,保税港区将实现出口加工产值2,000亿元,进出口贸易总额50亿美元,金融结算业务500亿元,水港口岸吞吐量110万标箱,空港口岸国际货邮量30万吨。对中国西部、腹地面积约80万-100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周边6省20多座城市的进出口贸易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发挥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土地整治
土地整治,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开发或转让的过程。目前,土地整治行业尚为一个开放程度很低的行业,政府对该行业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土地整治行业的盈利模式有三种。一是工程总承包模式,即土地整治企业接受土地储备整治中心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按照总建设成本的一定比例获取经营利润;二是利润分成模式,即土地整治企业接受土地储备整治中心的委托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生地变成熟地之后,土地储备整治中心进行招拍挂出让,出让所得扣除开发成本后在市政府和企业之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成;三是土地补偿模式,即土地整治企业在完成规定的土地整治任务后,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并不是给予现金补偿,而是给予企业一定面积的土地作为补偿。此种方式的利润会高于第一种模式,但是对于企业的现金流压力会比较大。
保税港区土地资产充足,开发潜力巨大,发行人作为土储中心委托实施保税港区内土地整治的唯一主体,土地整治业务持续性较好。随着港区内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港区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保税港区土地价值也会显著上升。
(三)保税物流
保税物流特指在海关监管区域内,包括保税区、保税仓、海关监管仓等从事仓储、配送、运输、流通加工、装卸搬运、物流信息、方案设计等相关业务,企业享受海关实行的“境内关外”制度以及其他税收、外汇、通关方面的特殊政策。
保税物流的功能主要包括: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口岸;入物流中心出口退税,真正解决了一般贸易出口退税、加工企业进口料件保税,同时不受地域、空间限制。保税物流的运作实际解决了跨国企业的国际采购与销售问题,可以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单证流、物流四流合一,在国际贸易、加工贸易方式转换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海关不断完善“以保税区区港联动为龙头,以保税物流中心为枢纽,以优化后星罗棋布的出口监管仓库和公共型、自用型保税仓库为网点”的多元化保税仓储物流监管体系,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保税物流网络,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国际物流发展需要。目前,我国保税物流形式主要有保税仓库及保税工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等形式。
按照现代海关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要求,未来我国要建立起与现代国际物流发展相协调,既适应跨国公司全球化运作又适应加工制造业多元化发展需求,快捷、高效、安全、方便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元化保税物流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全国范围内布局合理、管理科学、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保税物流网络,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国际物流发展需要,推进加工贸易升级转型和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
保税物流目前在重庆还处于起步阶段,保税港区的设立为重庆保税物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重庆获得保税物流功能后,将可带动全市并辐射西南片区,进一步提升重庆现代物流发展水平,满足长江上游特别是云贵川地区对保税仓储物流市场的需求;重庆可发挥西南地区唯一的保税物流区域的优势,为西南地区进出口加工贸易和保税物流业服务,为周边省区经济发展服务,促进本区域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战略支撑作用。
二、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在行业中的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的经营环境
重庆市是全国重要的中心城市,是我国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议,重庆成为继北京、天津、上海之后的第四个直辖市。重庆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下辖38个行政区县(自治县),包括19个区、19个县。
1、便捷的交通
重庆位于中国版图的几何中心,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区位优势,其便捷的交通在水、陆、空三方面均有体现。
首先,重庆长江黄金水道优势明显。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江河流经重庆境内,共有大小通航河流136条,航运资源丰富,水系发达、港口密布、干支相连、通江达海,5,000吨级船舶可常年通航,随着三峡库区蓄水至175米最终水位,航道条件极大改善,8,000吨级船舶和万吨级船队可沿江直达重庆主城。
其次,重庆具有强大的地面辐射网络。重庆的经济辐射面积广,三小时车程内覆盖四川、贵州、湖北、陕西、云南五省20多个二线城市。未来几年内,重庆将建成至西安、成都、昆明、贵阳、长沙、武汉的高速公路或高速铁路,实现“4小时铁路”、“8小时公路”连接周边省会城市,建成至上海的水陆双行通道、通达东盟的陆路出海大通道和国家级铁路集装箱枢纽。
再次,重庆具有独特的航空区位优势。以重庆为中心,1小时航程内覆盖了国内最具特色的航空旅游城市,3小时航程内覆盖了国内最主要经济区域和经济中心城市,6小时航程内覆盖了整个亚洲和俄罗斯远东的中心城市和经济区域。
2、第三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重庆市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新契机
2007年6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发改经体[2007]1248号),重庆市和成都市被确定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的中国第三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为重庆市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新契机。2009年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不仅进一步明确了重庆市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改革开放大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还具体提出了从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加强能源开发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加快重庆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乡发展能力。2011年10月15日,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23号)将重庆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定位为“逐步建设成为我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和“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这一系列国家级政策支持举措正在推动重庆发展角色的转变,重庆的历史使命从直辖初期的“保障稳定”向“加快发展”过渡。重庆已经从国家发展的大后方变为改革发展的前沿,担负着推动新时期国家从沿海拉动向沿海内陆联动、出口拉动向内外兼顾、城镇优先向城乡统筹转型发展的历史使命。
3、重庆市经济运行情况良好
2012年重庆市经济运行情况良好,经济增速居全国第二、西部第一,人均GDP(地区生产总值)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2012年重庆市实现GDP11,459亿元,同比增长13.6%,较2011年16.4%的增速略有回落。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9,256.59元。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940.01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6,172.33亿元,增长15.6%,其中工业增加值5,181.01亿元,增长15.9%;第三产业增加值4,346.66亿元,增长12.0%。
表10-2 2010-2012年重庆市与全国GDP比较
单位:金额亿元,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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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重庆市统计局
4、重庆市财政情况良好
近年来,在经济转型升级、内陆开放深化进程中,两江新区建设提速、扩城战略提升土地价值、笔电新兴产业效益显现,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发展动力增强,有力支撑了全市财政收入持续高位增长。
2010-2012年,重庆市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1,990.6亿元、2,908.8亿元和3,13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0.8%、46.2%和7.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1,018.3亿元、1,448.2亿元和1,70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4%、46.2%和14.5%。由于国家整体经济增速放缓,2012年重庆市财政收入增速与前两年相比有所下降。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及竞争优势
发行人承担保税港区内基础设施和重大功能性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对保税港区范围内土地进行一级整理和统一开发,并负责保税港区管理及服务、企业投资及管理业务。发行人在保税港区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区域专营地位。
发行人作为市属国有企业,管委会为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空间。随着保税港区入驻企业的增多,公司必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区位优势明显,拥有良好的发展契机
重庆位于中国版图的几何中心,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区位优势,是内陆唯一的国家中心城市,水陆空立体物流通道发达。以保税港区为中心,500公里为半径划圈,经济腹地达80万平方公里以上。作为西部唯一能够实现水路、航空、铁路、公路“零换乘”的交通枢纽,重庆具备打造以空铁为对外出海捷径、以水陆为对内辐射网络的保税多式联运体系条件。
此外,保税港区是重庆两江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两江新区于2010年6月正式挂牌设立,是我国继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之后的第三个副省级新区。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将在未来五年推进两江新区的建设。两江新区以北部新区和保税港区为核心,包括江北、渝北、北碚三个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为1,200平方公里,可开发面积约为650平方公里。未来重庆两江新区将形成“5+3”的战略性布局,即轨道交通、电力装备(含核电、风电等)、新能源汽车、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以及国家级研发总部、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及数据中心等三大战略性创新功能布局,加快培育一批高成长性新兴产业集群。两江新区的快速发展必将带动公司加速发展。
发行人优良的地理环境和重庆市发达的交通网络为发行人提供了优越的经营环境。
2、发行人所在区域的经济优势
近年来,重庆市财政实力不断增强。2012年,重庆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137.9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703.5亿元,同比增长14.5%,一般预算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提高,经济增长对政府财政收入的支持能力逐步增强。2012年,重庆市地方财政支出依然保持较高水平,全年财政支出4,520.0亿元,同比增长14.0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055.2亿元,增长19.9%;基金预算支出1,464.8亿元,同比增长5.52%。总的来看,重庆市财政实力伴随着经济增长而不断增强,重庆市快速发展的经济和财政收入将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提供丰富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机遇。
表10-3 2010-2012年重庆市财政收入主要指标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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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港区是两江新区及重庆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依靠现有的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积极推进先进产业集聚。保税港区产业集群优势及若干扶持政策吸引了众多企业入驻,带来了大量的开发建设需求。大规模的建设为保税港区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为发行人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会,发行人在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服务及管理方面形成了很强的规模优势。
3、发行人拥有良好的产业环境
重庆市已经形成的产业环境为保税港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重庆市产业基础雄厚、门类齐全、配套能力强,已形成以汽车、摩托车为主体的机械工业和综合装备制造业、以天然气和医药为重点的化学工业、以微电子仪器仪表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和以优质钢材铝材为代表的冶金工业等支柱产业。未来重庆市将继续发挥制造业优势,重点打造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化工、芯片、生物、轻纺、现代物流、铝产业和材料产业等10个千亿级产业链,培育1个三千亿级开发区、3个千亿级市级特色园区、6个五百亿级重点产业园区和一批百亿级以上区县工业园区,这为保税港区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产业基础。
截至2013年9月末,已经吸引350个企业和项目入驻保税港区,注册资本近70亿元,实现销售额957亿元,实现税收71亿元,征收关税220亿元。其中注册资本上亿元的企业共13家,上千万元的企业共52家;世界500强企业12家,占入驻企业总数的3.63%;中国500强企业13家,占入驻企业总数的3.93%。保税港区还设立了重庆保税港区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目前已经有28家进口酒经销商入驻。 3家世界500强企业——仁宝电脑(重庆)有限公司、旭硕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纬创资通(重庆)有限公司2012年出货笔电产品1,100余万台,实现工业产值223.65亿元,目前已有39条总装生产线和25条贴装生产线投产,年产能达到3,000万台笔电。
随着产业环境的日益完善以及规模效应的逐渐体现,越来越多的优秀企业将会进驻保税港区,从而为发行人提供更为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
4、业务垄断优势
发行人依托长江水港及机场空港,突出为大型仓储、分拨、配送、采购类物流企业和出口加工贸易类企业服务,侧重口岸物流及中转贸易等功能,辐射重庆及周边省市,即发行人具备保税港区特有的“口岸”功能,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该特殊职能赋予了发行人不可替代的业务垄断优势。
同时,发行人作为保税港区唯一实施开发建设和土地开发整治的主体,能够获得充足的土地整治业务资源。截至2012年底,发行人拥有出让、划拨土地总面积约1.63万亩,土地账面价值83.78亿元。
5、发行人实力雄厚、收益稳定,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截至2012年底,发行人资产总额265.53亿元,实力雄厚、资产优质,主营业务收益稳定。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进出口银行、重庆农商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浙商银行、汉口银行、中航信托等众多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长久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历年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发行人良好的信誉为其拓宽融资渠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各级政府长期持续的政策支持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在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保税港区实行“一级财政、一级金库”的财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发行人筹措资金加速保税港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外来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从而增强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同时,重庆市政府还赋予管委会行使部分市级管理权限,有利于提高行政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发展有关财税扶持政策的通知》(渝府[2012]99号文)内容,国务院批准的保税港围网区和市政府明确的配套区范围内产生的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扣除上缴中央部分之外的市、区两级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助保税港区。国务院批准的保税港围网区和市政府明确的配套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整治、土地出让金及收益、建设开发环节产生的市、区两级税费相应纳入财税扶持补助来源,用于平衡保税港区债务。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和状况
(一)主营业务整体概况
发行人作为保税港区及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发主体,主营业务包括保税港区开发建设、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土地整治和保税物流等。目前收入来源主要为土地整治收入、租赁收入和与保税物流相关的收入等。
表10-4 发行人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情况
单位:金额万元,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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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5 发行人报告期主营业务成本结构情况
单位:金额万元,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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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6 发行人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润结构情况
单位:金额万元,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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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模式及状况
1、土地整治业务
土地整治收入是发行人主要的收入来源。发行人取得的土地整治收入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计提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费,另一部分是土地出让金溢价部分返还。
土储中心作为开发主体委托发行人对保税港区土地进行一级开发,开发所需资金全部由发行人自筹解决,发行人按开发成本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提取管理费用的批复》(渝财建[2011]872号),发行人可按当期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8%、当期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成本支出总额的4%以及当期整治工程的前期工程费和整治工程费支出总额的8%提取管理费。
发行人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后将土地移交至土储中心,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市财政所得款项由政府土地收益和土地开发补偿款(即开发成本)两个部分组成。市财政提取各项基金后将剩余款项全额返还至土储中心,再由土储中心支付给发行人。
2010-2012年,发行人征地面积分别为6,805.2亩、6,257.29亩和14,158.78亩,整治土地面积分别为5,403亩、8,962.5亩和860亩,出让土地面积分别为0亩、546亩和40.89亩,实现土地整治收入分别为37,882万元、127,741.24万元和56,777.68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8%、99.10%和90.63%。
2、租赁业务
2011年底,保税港区8.37平方公里规划面积提前四年全面实现封关围网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和生活配套区逐步建成。2010-2012年,发行人将其所有的综合服务大楼(空港、水港)和厂房、仓库对外出租,分别取得租赁收入83.3万元、1,085.53万元和3,411.01万元。截至2012年9月末,保税港区已建成保税功能区1,106,210平方米。其中,厂房326,570平方米、仓库216,281平方米、生活配套区434,401平方米;已租面积达983,507平方米,其中仓库、厂房、办公大楼出租率分别为74.42%、100%和62.06%。随着保税港区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产业集聚效应的逐步显现,发行人未来租赁业务前景广阔。
3、保税物流
公司保税物流板块主要包括仓储管理、展场服务、红酒销售等与保税物流有关的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实现与保税物流相关的收入0万元、75.22万元和2,462.47万元,快速增长趋势已然显现。
目前,发行人正在加快推进保税物流基地建设。一是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寸滩集装箱码头和江北国际机场构建对外大通道,加强与铁路口岸的连接,构建水陆空铁“零换乘”的立体运输格局。二是加快物流产业体系培育。依托市场优势和政策支撑,培育现代商贸物流产业。三是加快保税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国际电子信息产品永不落幕的展销窗口和虚拟市场。四是创新机制。建立健全保税物流基地管理体制,以超强的政策扶持力度和人才保障机制引进国际知名物流企业集聚、发挥辐射带动效应。保税港区全面建成后,预计保税仓储、保税物流产值将达到5,000亿元以上,出口加工产值将达到2,000亿元以上。预计未来几年,发行人实现的与保税物流相关的收入会快速上升,并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展定位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流动发展”的总体思路,计划在五年之内建成“一区两基地”,即建成长江中上游地区重要的保税物流基地、加工贸易基地和服务贸易集聚区。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8.37平方公里围网区域全面繁荣,24.51平方公里产业配套区和生活配套区建设初具规模;保税港区总投资规模约500亿元,形成笔电等系列电子信息产品产能约5,000万台/年,年产值突破2,000亿元;对中国西部、腹地面积约80万-100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周边6省20多座城市的进出口贸易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发挥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初步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的内陆开放高地示范先导区和西部地区功能齐备、政策优惠、通关便捷、服务高效、人本生态的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模范保税港区;水港口岸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空港口岸国际货邮量达到30万吨,实现保税物流货值5,000亿元,出口加工产值2,000亿元,进出口贸易总额120万美元,金融结算业务500亿元。
根据公司规划,到2015年,公司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0亿元,资产总额300亿元,净资产90亿元,资产负债率65%,利润率5%以上。力争将公司发展成为政企分开、管理规范、达到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股份制集团公司,推助保税港区建成内陆政策最优、功能最全、开放程度最高的开放门户。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2010-201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3]京会兴审字第04013022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相关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均以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计算口径,若下述表格出现合计值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情形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发行人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最近三年期末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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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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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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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3]MTN121号”文件批准,发行人于2013年5月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了15亿元中期票据,票据期限5年,固定利率付息,票面年利率为5.55%,到期一次还本。
除2013年5月发行的15亿元中期票据外,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资金募集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将用于保税港区IT产业基地(北区)建设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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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229.2万平方米,其中生产用房223.9万平方米、办公生活用房5.3万平方米。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通讯等附属工程。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国家制定了加快发展信息产业的宏观政策措施,《电子信息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要求“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式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差异发展,促进东中西部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2009年4月,国家专门出台《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其指导思想就是“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主线,加快调整电子信息产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实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落实扩大内需措施、加大国家投入、完善投融资环境等一系列措施,继续加大力度吸引国际电子信息制造业和服务业向我国转移,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拓展企业海外发展空间,提高电子信息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调整我国乃至国际电子信息产业布局,促进我国电子行业逐步向劳动力输出地进行战略转移,对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中央明确提出,要把重庆作为西部地区经济贸易的突破口。西部地区疆域辽阔、劳动力资源丰富,但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物流成本居高不下,无法充分转化为经济优势。另外该地区长期以来产业结构单一,主要以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业为主,而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经济效益高的电子信息产业始终聚集在沿海地区,造成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生产地与劳务输出的的逆向分布。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成为西部企业实施“引进来”的通道和“走出去”的桥头堡,可降低本区域电子行业物流成本,享受优惠税收政策,实现自由贸易,有利于加快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辐射和带动西部其他地区信息产业发展。
(3)重庆市IT产业发展规划的需要
《重庆市电子信息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并不断增强其战略地位,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和跨越式发展”。“十二五”期间,重庆市将重点打造以电脑、通信、信息家电、集成电路、LED及光伏、应用电子、软件及信息服务为主体的IT产业,重点发展“整机+配套”的笔电产业、基本建成高效快速的物流配送通道和完善的公共设施平台,初步形成“一区十园七基地”的笔电“垂直整合”配套体系及其产业集群。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重庆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形成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式,迅速提高重庆市信息产业的规模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升重庆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保税港区产业发展的需要
保税港区集加工、制造、贸易、物流、仓储、运输等功能为一体,设置物流、加工、维修等重点产业发展功能区。重庆市发改委《关于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产业发展规划》中对空港功能区产业发展重点定位为集中发展产品附加值高、体积小、时间敏感的加工贸易产业,包括电子产品研发及制造(重点发展计算机、通信产品、家电视听类电子产品制造)等。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将充分发挥保税港区的综合优势,符合保税港区产业发展的需要,对重庆市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将保税港区打造成西部地区的保税港区、全国最具特点的保税港区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本项目正是响应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省、市的产业发展规划及保税港区自身发展需要,通过新建项目的实施,促进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全面的发展,为把保税港区培育成重庆市承接全球和中国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的新增长极和中国西部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作出贡献。
3、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为2011年1月至2015年11月。
4、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审批文件齐备,文件名称如下:
(1)重庆市发改委《关于保税港区IT产业基地(北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投[2011]167号)。
(2)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11]008号)。
(3)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关于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新建保税港区IT产业基地(北区)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北国土发[2010]56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00112201000334)。
5、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该项目总投资为80.86亿元,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0.00亿元。
6、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3年9月末,该项目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拟建厂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和主干道路建设。项目已投资金额为35.27亿元,目前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中。
三、募投项目收益情况
根据《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以其土地未来出让收益对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IT产业基地(北区)建设项目收益进行平衡的说明》,管委会决定将保税港区综合配套区(两路组团I、Q、JKM标准分区)周边新整理的土地总面积约7,686.15亩(其中商住用地7,152.75亩,工业用地533.4亩)由管委会按计划逐年挂牌出让,所得土地出让金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成本后全额返还给发行人。根据上述宗地周边近期用途相同土地的出让情况测算,预计商业、商务用地出让单价将不低于760万元/亩,二类居住用地将不低于364万元/亩,工业用地将不低于101万元/亩,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成本后,可实际返还给发行人的资金将不低于88.18亿元,完全能够覆盖本期债券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上述土地出让金返还款项必须专门用于平衡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收益。具体土地出让安排如下:
债券发行利率按8%测算;单位:面积亩、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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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发行人计划按以下方式管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不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2、发行人建立项目管理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控制,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建立专项账户,由项目小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机关核准的用途使用。
3、在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监管银行签署的《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中约定,由监管银行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5、6、7年,每年分别偿还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0%的本金。本期债券设置的提前偿还条款可化解发行人一次性、大规模还款的压力。此外,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计提利息,因而还本付息的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偿付计划。
为了充分保障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设立专项偿债账户、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确保形成一套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设立偿债账户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保税港支行开设唯一的偿债账户,用于偿还债券本息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的专项银行账户。
偿债资金只能以银行存款或银行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且仅可用于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到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违约金及其利息、支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期债券约定的其他资金。
(二)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人管理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在债券存续期内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后的有关事宜。
(三)财务安排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益。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规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
二、偿债保障措施
1、发行人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资产状况是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的坚实基础
随着发行人不断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推进公司运营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近几年公司发展迅速,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也逐步增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达到265.53亿元、净资产达到94.73亿元,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2010-2012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3.80亿元、12.89亿元和6.27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95亿元、3.15亿元和3.61亿元。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土地整治收入、租赁收入和与保税物流相关的收入等。未来,随着保税港区及配套服务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将有更多的企业入驻,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从而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奠定稳固的基础。
2、发行人充足的土地资产为本期债券偿付增强了保障
发行人拥有充足的土地资产,2012年期末合计约2.16万亩,账面价值约98.13亿元,其中已抵押的土地1.61万亩,未抵押的土地0.55万亩。随着保税港区经济发展和入驻企业数量和质量的不断提升,保税港区内土地有可观的升值空间和良好的变现能力,发行人在必要时可通过对部分土地进行出让实现短期资金回笼,满足公司经营及偿债需要。
表10-7 截至2012年底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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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全部土地使用权证及抵押权证已经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鉴证。
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将获得稳定收益
根据《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以其土地未来出让收益对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IT产业基地(北区)建设项目收益进行平衡的说明》,管委会决定将保税港区综合配套区(两路组团I、Q、JKM标准分区)周边新整理的土地总面积约7,686.15亩(其中商住用地7,152.75亩,工业用地533.4亩)由管委会按计划逐年挂牌出让,所得土地出让金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成本后全额返还给发行人。根据上述宗地周边近期用途相同土地的出让情况测算,预计商业、商务用地出让单价将不低于760万元/亩,二类居住用地将不低于364万元/亩,工业用地将不低于101万元/亩,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成本后,可实际返还给发行人的资金将不低于88.18亿元,完全能够覆盖本期债券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上述土地出让金返还款项必须专门用于平衡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收益。
4、主管部门对发行人的优惠政策减轻了发行人的税费负担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发展有关财税扶持政策的通知》(渝府[2012]99号文),国务院批准的保税港围网区和市政府明确的配套区范围内产生的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扣除上缴中央部分之外的市、区两级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助保税港区。国务院批准的保税港围网区和市政府明确的配套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整治、土地出让金及收益、建设开发环节产生的市、区两级税费相应纳入财税扶持补助来源,用于平衡保税港区债务。
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了发行人的税费负担,有助于提升其盈利水平,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保障。
5、优良资信是本期债券到期偿还的有力保证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资信条件,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行银行、浦发银行、进出口银行、重庆农商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浙商银行、汉口银行、中航信托等众多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长久的合作关系。截至2013年8月31日,发行人已取得的银行授信额度为257.69亿元,未使用额度为66.14亿元,良好的融资能力有力地支持了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发行人开展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了有效的偿付保证。发行人不仅可以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用于项目建设,同时在本期债券兑付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时,将可以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
6、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性收益是本期债券的重要偿债来源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全部用于保税港区IT产业基地(北区)建设项目。该项目在经营期内收益预期良好,可增加公司的现金流量,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项目的主要收入租金收入预计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形成租赁收入96,259.8万元。该项目良好的经营性收益将为公司按期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提供有力支持。
7、申请银行贷款为本期债券提供流动性支持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保税港支行签订的《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中明确规定,当发行人发生偿债困难时,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保税港支行可根据发行人的申请,按照其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可对发行人提供信贷支持。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期限较长,可能跨越多个经济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发行人的现金流与预期有可能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可能影响到本期债券的偿付。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由于具体上市或交易流通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表现。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土地开发整理、保税港区开发建设业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对其收入和利润产生重要的影响,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建设投融资政策、公用事业收费标准调整等方面的变化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2、经济周期风险
保税港区开发建设的投资规模及运营收益水平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停滞或衰退,将可能对进驻保税港区的企业数量、人员产生较大影响,从而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进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发行人运营风险
发行人是重庆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着保税港区开发建设、土地开发整治的重任。如果发行人市场信誉下降、资金筹措能力不足、管理能力不足或管理出现重大失误,将影响发行人持续融资能力及运营效益,进而影响本期债券偿付。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的特点,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际投资有可能超出项目的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建设方案设计与论证、施工管理、工程进度安排、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财务管理等诸多环节,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施工单位、项目工程所在区域的居民和企业的协调和配合等多个方面,如果项目管理人的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或项目管理能力不足或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现金流及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二、风险对策
(一)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利率水平的确定已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走势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可能的变动对债券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合法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增强债券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将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偿付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期,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发行人将加强日常经营的监控,并将继续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成本,降本增效;同时,发行人将改善资产质量,特别是保证流动资产的及时变现能力,确保发行人的财务流动性,为本期债券投资者按期获得偿付资金创造良好的条件。并且,发行人将加强现金流动性管理,在充分分析未来资金流动状况的基础上设定其他筹资金额和期限,以达到在金额和期限上的匹配,控制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评级为AA。AA等级表明发行人主体及本期债券的安全性教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进一步支持了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可靠性。
3、流动性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在一个月内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申请,力争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流通。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的活跃程度也将增强,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产业政策风险对策
随着《关于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在可预见的将来,重庆市保税港区开发建设的力度还将不断加大。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得到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因此政府政策出现对行业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很小。
此外,发行人将对宏观经济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土地、税收等政策的变化进行跟踪研究并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2、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发行人从事的保税港区开发建设业务,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重庆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重庆保税港区对重庆的影响将越来越大,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随之提高,因而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将逐步增强。同时,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发行人运营风险对策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发行人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密切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发行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产权改革、资本运营加强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对策
本次发行筹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由重庆市政府和发行人详细周密的研究和论证,并已由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所有项目的施工单位选择与确定均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形式确定,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有效防止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发行人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主要阶段分别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控制项目风险,并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监督工作四分开,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以及项目投入资金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管理风险。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中诚信国际对本期债券发行人及债项进行综合评估后,出具了《2014年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
一、主要评级观点
中诚信国际评定2014年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评定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重庆市未来经济与城市建设发展的潜力;也肯定了公司在区域开发中的突出地位。同时,中诚信国际关注到公司未来几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以及政策因素导致的公司土地变现的不确定性等。
二、发行人主要优势
1、很强的地区经济和财政实力。2012年,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11,459.00亿元,同比增长13.6%。2012年,重庆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137.9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703.5亿元,基金预算收入1,434.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5%和1.0%。很强的经济及财政实力为重庆保税港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良好的区位和政策优势。重庆保税港区是我国内陆第一个获准设立的保税港区,也是首个空港加水港“一区双核”的保税港区,水陆空交通极为便捷;保税港区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经济区域,运作机制灵活,享受众多优惠政策。
3、很强的政府支持力度。公司作为重庆保税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得到了重庆市政府、管委会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三、发行人的主要风险
1、资金支出压力较大。目前重庆保税港区处于建设初期,未来,随着建设进度的不断推进,公司资本支出压力较大。
2、土地出让存在不确定性。重庆保税港区内大部分土地为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较低,而且土地出让进度依赖土地指标的获取以及招商引资情况,地出让受政策影响较大,存在不确定性。
3、受限资产较大。公司将土地用于抵押,抵押物评估价值为249.54亿元,获得抵押贷款169.11亿元。土地抵押规模校大,再融资受到一定限制.
四、跟踪评级安排
中诚信国际将在发行人债券的存续期内对发行人债券每年进行定期跟踪评级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有关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的重大事实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本期债券发行信用评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发行承销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六、本期债券发行人的偿债保障措施充分,相关法律手续完备,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各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发生任何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八、发行人申请发行的本期债券已取得在目前阶段发行本期债券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综上,发行人已就发行本期债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发行人具有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本期债券发行具备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发行要求规定的实质性条件,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承销方案和《募集说明书》亦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方案的实施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
二、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核准文件
(二)《2014年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4年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经审计的发行人2010-2012年的三年连审财务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债券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评级机构为本次债券发行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七)债权代理协议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8号
法定代表人:唐林
联系人:许晓俊、唐高升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8号
电话:023-67007688、67007652
传真:023-67007646
邮编:400025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志林、张毅、姜静波、钱涛、严韬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6026381
传真:010-66025253
邮编:100033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本公司和联合主承销商。此外,投资人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如下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http://www.ndrc.gov.cn
2、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http://www.chinabond.com.cn
附表一:2014年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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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批复时间 | 名称 | 规划
面积 | 特点及战略定位 |
| 1 | 2005.06.22 | 上海洋山保税港区 | 8.14 | 中国第一个保税港区 |
| 2 | 2006.08.31 |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 | 10 | 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核心经济功能区 |
| 3 | 2006.08.31 | 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 | 6.88 | 东北亚资源性商品集散地,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 |
| 4 | 2007.09.24 | 海南洋浦保税港区 | 9.21 | 环北湾地区最开放的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基地,我国南海油田资源开发的后勤保障基地,我国面向东南亚的进出口贸易基地 |
| 5 | 2008.02.2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 7.7 | 打造长三角南翼交通枢纽 |
| 6 | 2008.05.29 |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 10 | 北部湾经济区航运中心 |
| 7 | 2008.06.05 |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 | 9.5092 | 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出海口 |
| 8 | 2008.09.07 |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 | 9.72 | 助推青岛建成东北亚航运中心 |
| 9 | 2008.10.18 | 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 | 3.71 | 完善深圳港的配套功能,提升深圳国际竞争力 |
| 10 | 2008.10.18 |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 | 7.06 | 完善广州港的功能并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
| 11 | 2008.11.12 |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 | 8.37 | 唯一一个位于中国内陆地区的保税港区,第一个采取“水港+空港”的保税港区 |
| 12 | 2008.11.18 | 张家港保税港区 | 4.1 | 江苏以及长江中下游沿线第一个保税港区,第一个位于县域口岸的保税港区 |
| 13 | 2009.09.22 | 烟台保税港区 | 7.26 | 全国第一家以出口加工区和临近港口整合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 |
| 14 | 2010.05.18 | 福州保税港区 | 9.2 | - |
|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 总量 | 增速 | 总量 | 增速 | 总量 | 增速 |
| 重庆 | 7,925.58 | 17.1 | 10,011.13 | 16.4 | 11,459.00 | 13.6 |
| 全国 | 401,513.00 | 10.3 | 471,564.00 | 9.2 | 519,322.00 | 7.8 |
| 项 目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 地方财政收入(1) | 1,990.6 | 2,908.8 | 3,137.9 |
| 一般预算收入 | 1,018.3 | 1,488.2 | 1,703.5 |
| 基金预算收入 | 972.3 | 1,420.6 | 1,434.4 |
| 中央补助、上年结转及其他(2) | 1,384.1 | 1,843.4 | 2,209.9 |
| 财政总收入(1)+(2) | 3,374.7 | 4,752.2 | 5,347.8 |
| 地方财政支出(3) | 2,749.5 | 3,961.7 | 4,520.0 |
| 一般预算支出 | 1,771.0 | 2,573.5 | 3,055.2 |
| 基金预算支出 | 978.5 | 1,388.2 | 1,464.8 |
| 上解中央(4) | 20.1 | 21.5 | 80.3 |
| 财政总支出(3)+(4) | 2,769.6 | 3,983.2 | 4,600.3 |
|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土地整治 | 56,777.68 | 90.63 | 127,741.24 | 99.10 | 37,882.00 | 99.78 |
| 租赁 | 3,411.01 | 5.44 | 1,085.53 | 0.84 | 83.30 | 0.22 |
| 保税物流 | 2,462.47 | 3.93 | 75.22 | 0.06 | - | - |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62,651.16 | 100 | 128,901.99 | 100 | 37,965.30 | 100 |
|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土地整治 | 3,285.64 | 38.16 | 83,987.02 | 97.27 | - | - |
| 租赁 | 3,992.70 | 46.38 | 2,304.33 | 2.67 | - | - |
| 保税物流 | 1,331.04 | 15.46 | 51.54 | 0.06 | - | - |
|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 8,609.38 | 100 | 86,342.89 | 100 | - | - |
|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毛利润 | 毛利率 | 毛利润 | 毛利率 | 毛利润 | 毛利率 |
| 土地整治 | 53,492.04 | 94.21 | 43,754.22 | 34.25 | 37,882.00 | 100 |
| 租赁 | -581.68 | -17.05 | -1,218.80 | -112.28 | 83.30 | 100 |
| 保税物流 | 1,131,43 | 45.95 | 23.68 | 31.48 | - | - |
| 合 计 | 54,041.78 | 86.26 | 42,559.09 | 33.02 | 37,965.30 | 100 |
| 项 目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 资产总额 | 2,655,274.53 | 2,090,845.86 | 1,332,221.26 |
| 流动资产 | 2,400,795.46 | 1,902,916.32 | 1,320,925.09 |
| 非流动资产 | 254,479.06 | 187,929.54 | 11,296.17 |
| 负债总额 | 1,707,977.14 | 1,215,231.81 | 760,993.28 |
| 流动负债 | 175,427.14 | 192,781.81 | 7,393.28 |
| 非流动负债 | 1,532,550.00 | 1,022,450.00 | 753,600.00 |
| 股东权益合计 | 947,297.39 | 875,614.05 | 571,227.98 |
|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营业总收入 | 62,651.16 | 128,901.99 | 37,965.30 |
| 营业总成本 | 24,217.71 | 98,293.17 | 5,574.85 |
| 营业利润 | 41,362.05 | 32,097.72 | 32,505.04 |
| 营业外收入 | 195.00 | 1,432.10 | 138.84 |
| 利润总额 | 41,545.16 | 33,128.05 | 32,559.28 |
| 净利润 | 36,087.19 | 31,462.90 | 29,537.49 |
|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6,633.67 | -468,905.79 | -551,116.3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53.74 | -12,234.09 | -1,531.7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2,935.54 | 557,889.59 | 502,015.9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3,348.13 | 76,749.71 | -50,632.15 |
|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流动比率(倍) | 13.67 | 11.53 | 178.67 |
| 速动比率(倍) | 1.47 | 1.05 | 10.85 |
| 资产负债率(%) | 64.32 | 58.10 | 57.12 |
| 主营业务利润率(%) | 80.07 | 30.97 | 94.50 |
| 净资产收益率(%) | 3.96 | 4.27 | 6.62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0.47 | 0.55 | 0.95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359.19 | 3,925.84 | - |
| 存货周转率(次) | 0.01 | 0.06 | - |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0.03 | 0.08 | 0.04 |
|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万元) | 52,823.32 | 41,338.45 | 33,302.65 |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亿元) | 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亿元) | 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 批准文件 |
| 保税港区IT产业基地(北区)建设项目 | 80.86 | 15.00 | 18.55% | 渝发改投【2011】167号 |
| 土地证号 | 取得方式 | 用 途 | 土地面积(亩) | 账面价值
(万元) | 坐落位置 | 抵押情况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84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2,271.30 | 61,099.50 | 渝北区木耳镇A1宗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86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1,952.49 | 18,317.79 | 渝北区木耳镇A5宗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15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1,507.12 | 40,542.51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A17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030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603.51 | 11,183.54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渝北区两路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029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436.73 | 8,093.07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渝北区两路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64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426.49 | 11,472.77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A13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028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396.25 | 7,342.82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渝北区两路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63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380.30 | 3,567.87 | 渝北区王家街道A16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031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313.83 | 5,815.57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渝北区两路街道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66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151.23 | 4,068.23 | 渝北区王家街道A11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65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132.45 | 3,563.00 | 渝北区王家街道A12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17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45.33 | 1,219.49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A19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61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42.98 | 1,156.10 | 渝北区王家街道A15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62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30.42 | 818.28 | 渝北区木耳镇A14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16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20.06 | 539.57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A18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87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14.44 | 388.50 | 渝北区木耳镇A4宗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85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8.46 | 79.40 | 渝北区木耳镇A6宗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82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3.63 | 34.03 | 渝北区木耳镇A8宗地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83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1.30 | 12.22 | 渝北区木耳镇A7宗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89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0.35 | 9.36 | 渝北区木耳镇A2宗地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88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0.25 | 6.86 | 渝北区木耳镇A3宗地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81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0.12 | 1.08 | 渝北区木耳镇A9宗地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80号 | 划拨 | 整治储备用地 | 0.05 | 0.44 | 渝北区木耳镇A10宗地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24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405.68 | 18,233.44 | 渝北区王家街道J09-1/03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19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387.66 | 17,423.74 | 渝北区木耳镇J07-1/03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132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352.91 | 93,657.84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22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319.69 | 14,368.80 | 渝北区木耳镇J08-1/03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18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262.28 | 11,788.36 | 渝北区古路镇J10-1/03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25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221.42 | 5,956.34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古路镇S2宗地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38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220.34 | 8,454.23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M12-1/02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35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212.83 | 8,166.35 | 渝北区王家街道M09-1/02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37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202.28 | 7,761.39 | 渝北区王家街道M13-1/02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21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192.49 | 7,385.82 | 渝北区王家街道M08-1/02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36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186.83 | 7,168.74 | 渝北区王家街道M14-1/02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20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178.79 | 6,859.93 | 渝北区王家街道M07-1/02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39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170.85 | 6,555.26 | 渝北区王家街道M06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40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165.43 | 6,347.53 | 渝北区王家街道M05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23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90.29 | 3,464.43 | 渝北区王家街道M04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42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27.41 | 1,231.92 | 渝北区王家街道J11-1/03宗地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33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13.71 | 616.07 | 渝北区古路镇J11-2/03宗地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26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13.44 | 603.94 | 渝北区王家街道J17-1/03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430号 |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6.60 | 529.26 | 渝北区古路镇J23-3/03宗地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135号 | 出让 | 仓储
用地 | 57.23 | 15,187.21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142号 | 出让 | 仓储
用地 | 51.70 | 13,719.48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139号 | 出让 | 仓储
用地 | 51.05 | 13,548.31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143号 | 出让 | 仓储
用地 | 50.87 | 13,500.14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138号 | 出让 | 仓储
用地 | 49.54 | 13,147.84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136号 | 出让 | 仓储
用地 | 46.63 | 12,375.56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140号 | 出让 | 仓储
用地 | 42.71 | 11,334.97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137号 | 出让 | 仓储
用地 | 41.68 | 11,062.69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93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488.58 | 39,152.80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19-1/03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90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409.63 | 32,825.89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15-1/03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94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402.30 | 32,238.21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14-1/03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92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379.79 | 30,434.68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16-1/03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91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342.23 | 27,424.90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20-1/03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97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265.82 | 21,301.86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17-2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133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172.15 | 45,685.83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71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164.91 | 13,215.05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30-1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75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145.23 | 11,637.74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29-1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74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111.41 | 8,927.75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28-1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96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100.07 | 8,019.13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21-1/03号地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67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93.25 | 7,472.57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25-1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76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92.75 | 7,432.54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24-1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406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73.98 | 5,928.57 | 渝北区王家街道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77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70.26 | 5,630.69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27-4/03号地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72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55.32 | 4,433.34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26-2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69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48.47 | 3,884.25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32-1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141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47.13 | 12,507.72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 | 否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407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40.89 | 3,276.47 | 渝北区王家街道 | 否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78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22.05 | 1,767.35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23-1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50134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12.19 | 3,236.40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95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11.79 | 944.68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32-3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1字第00270号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8.48 | 679.27 | 渝北区两路组团J标准分区J32-4号地块 | 是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310号 | 储备 | 整治储备用地 | 4,397.35 | 118,291.82 |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 | 是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305号 | 储备 | 整治储备用地 | 420.17 | 11,302.77 | 渝北区木耳镇 | 否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302号 | 储备 | 整治储备用地 | 394.10 | 10,601.47 | 渝北区木耳镇 | 否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311号 | 储备 | 整治储备用地 | 38.03 | 1,022.94 | 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 | 否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309号 | 储备 | 整治储备用地 | 31.04 | 834.98 | 渝北区木耳镇J06-2/03号地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307号 | 储备 | 整治储备用地 | 21.24 | 571.45 | 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I50-1/01、I50-2/01 | 否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306号 | 储备 | 整治储备用地 | 17.56 | 472.47 | 渝北区木耳镇I49-3/01号地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308号 | 储备 | 整治储备用地 | 8.99 | 241.86 | 渝北区木耳镇I57-3/01、I57-2/01号地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315号 | 储备 | 整治储备用地 | 2.63 | 70.86 | 渝北区木耳镇I47-6/01号地块 | 否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303号 | 储备 | 整治储备用地 | 1.86 | 50.08 | 渝北区木耳镇I11-4/01、I11-3/01 | 否 |
| 201D房地证2012字第00304号 | 储备 | 整治储备用地 | 1.78 | 48.02 | 渝北区木耳镇I47-5/01号地块 | 否 |
| 合计 | 21,654.84 | 981,348.00 | | |
| 年 份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土地出让面积(A) | 484 | 500 | 700 | 500 | 660.69 | 655.9 | 529.09 |
| 土地出让总价(B) | 176,140 | 182,000 | 254,800 | 182,000 | 188,851.11 | 329,845.9 | 402,108.4 |
| 土地出让成本及相关税费(C) | 90,973 | 102,187 | 128,800 | 92,000 | 101,538.44 | 149,607.4 | 168,779.71 |
| 实际返还土地出让金(D=B-C) | 85,166 | 79,813 | 126,000 | 90,000 | 87,312.67 | 180,238.5 | 233,328.69 |
| 当年债券兑付金额(E) | 13,600 | 13,600 | 44,880 | 42,160 | 39,440 | 36,720 | 34,000 |
| 覆盖倍数据(D/E) | 6.3 | 5.9 | 2.8 | 2.1 | 2.2 | 4.9 | 6.9 |
| 地点 | 序号 | 承销团成员 | 销售网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 北京市 | 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银行事业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 周志林、姜静波、钱涛、严韬 | 010-88005291 |
| 2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5楼 | 陈德龙、张寻远、蔡玉 | 010-51876667、
020-88836999 |
| 3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银行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 | 陈玫颖 | 010-58568004 |
| 4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3A | 王金蕾 | 010-66500921 |
| 5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 王颖慧 | 010-59366030、
010-59366104 |
| 上海市 | 6 |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 | 孙琳、吴思铭 | 010-58286269
021-20336272 |
| 7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销售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葛洲坝大厦22楼 | 陈彬霞 | 021-38991668 |
| 8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层 | 谭英 | 021-68865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