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年报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并公告如下:
一、关于计入当期损益的补贴收入主要项目的相关说明
公司本期获得各类补贴收入计入损益为2903.54万元,其中,主要大额补贴项目包括用电补贴510.22万元、房产税及土地税即征即奖1441.87万元、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712.56万元。上述补贴可分为地方政策补贴和国家政策补贴两类,其中:用电补贴、房产税及土地税即征即奖项目为福建省地方性临时优惠政策(2013年文件该两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均至2013年12月31日止)。
1、用电补贴、房产税及土地税即征即奖项目
福建省政府为稳增长从2011年11月出台《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1]4号),至2013年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补充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3]3号)、《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闽经贸运行〔2013〕42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实施细则》(闽经贸运行〔2013〕240号),并由各级地方政府参照省级政策制定相应配套政策予以落实。其中:用电补贴系为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有关指标(2012年度缴税金额及2013年季度产值增值率指标)达到条件的企业给予用电补助。2013年,公司共有三个子公司符合属地政府优惠条件,共收到用电补贴14笔合计510.22万元(福州炼石23.89万元、永安建福326.31万元、安砂建福181.52万元),其中单笔最大金额为永安建福9月30日收到的115.80万元。房产税及土地税即征即奖系为减轻企业负担,将该奖励资金用于技术改造投资、扩大生产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2013年,公司所属全部(6个)生产单位根据属地政府关于企业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即征即奖办法,均收到该项收入,其合计金额为1441.87万,其中金额超过2012年度净利润10%的有:建福水泥厂于10月17日收到永安市财政局第一期房产税、土地税即征即奖433.07万元;炼石水泥厂于7月10日收到顺昌县财政局房产税、土地税即征即奖416.24万元;安砂建福于10月27日收到永安市财政局房产税、土地税即征即奖296.35万元。
2、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项目
该项目系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规定,经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设区市经贸、财政、税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对公司相关产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56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要求,予以确认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并发给《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公司在证书有效期内享受有关减免(退)税优惠政策。2012年12月26日公司炼石水泥厂、2013年7月31日安砂建福两企业的PC32.5R、PC32.5复合硅酸盐水泥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其有效期分别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3年,公司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共3笔合计712.56万元,其中:炼石水泥厂2笔(2013年1月31日和2013年7月8日)计587.19万元、安砂建福1笔(2013年12月20日)计125.37万元。
二、关于公司产能扩张与市场合理性及风险对策问题的说明
公司年报披露了新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2014年计划投资13.9亿元,主要用于以下几类项目:(1)在建项目28668万元,包括海峡水泥、永安建福余热发电、宁德粉磨项目;(2)年内拟开工项目46500万元,包括邵武粉磨、炼石厂综合技改、漳州易地技改、安砂二期项目;(3)新业务混凝土8个项目16500万元;(4)储备项目和并购重组项目47300万元,包括小陶水泥、并购重组潜在项目。以上项目基本包括了公司“十二五”规划的各类项目。
在当前市场需求总体趋向饱和,甚至我国水泥行业产能总体过剩的情况下,公司近年及目前仍然大幅扩张产能,公司对其市场合理性及风险对策如何看待问题。对此,公司2013年报第四节“董事会报告”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部分(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可能面对的风险),基本完整表述了公司对此问题的态度和拟采取的对策,现就相关事项进一步分析说明如下:
1、近年,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技改、新建项目建设,是公司主要设备技术升级的需要,也是公司生存的需要。通过持续投入技改、新建项目建设,公司三条日产1500吨以下的熟料生产线得以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分年逐条关停,取而代之是两条日产4500吨和一条日产2500吨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使公司主要设备的技术水平提升一个台阶,单线熟料平均规模从2008年的日产1508吨提升到2013年的日产3217吨,2013年劳动生产率比2008年提高了51.26%,吨熟料的煤耗大幅下降,生产成本尤其是熟料成本明显下降,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当然,随着未来越来越高的环保要求,公司炼石厂4、5号窑(分别为日产2300和2000吨的熟料线)以及部分水泥粉磨生产线也将面临技术升级的压力。
2、目前,公司继续投入资金用于相关项目建设或兼并重组,是公司优化布局,也是公司在面对市场需求趋向饱和情况下利用自身优势谋求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众所周知,水泥行业的产能过剩实质是熟料产能的过剩。由于水泥行业的区域性(销售半径所决定)和低库存(水泥储存通常不超过3个月)特点,使得“在资源丰富地区建熟料基地、在临近水泥市场地区建水泥粉磨基地”成为行业发展的普遍模式,也即水泥磨粉生产线除具有水泥产能性质外,还具有实现市场销售的手段性质,而建设水泥磨粉生产线便成为市场长久布局的战略行为,也因此一个地区的产能过剩并不会对其它地区产生过多的影响。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福建省水泥需求形成了以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为主要市场端(泉州、福州、厦门、漳州,2013年四地需求约占全省的64%),尤其是泉州地区其2013年的水泥需求量达到1800万吨,比南平、三明、宁德三个地区的市场需求总量(1650万吨)还高,其次是福州地区其2013年市场需求量达到1600万吨;而水泥(熟料)生产因资源分布原因形成西北重、东南轻的格局,省内将近80%的水泥产能集中在龙岩(约占50%)和三明(约占30%)两个地区。从未来发展来看,福建省中西部及北部区域的水泥需求增长显然更为乐观。
公司水泥熟料集中在闽中的永安(占公司产能63%,三明地区)和闽中北的顺昌(占公司产能37%,南平地区)两地。对比龙岩水泥和水路进入的外省水泥,除福州地区外,公司水泥到泉州、厦门和漳州主要市场的运输条件处于不利地位,但由于历史原因,公司“建福”、“炼石”水泥具有品牌优势。据公司销售分公司统计,2013年公司在泉州、厦门、福州、漳州四地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5%、10%、13%和5%,这主要是公司水泥粉磨能力整体不足和在所在区域(福州炼石、漳州水泥厂)的现有水泥粉磨能力较小所致。
综上分析,公司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在于“建福”、“炼石”的品牌优势,依托该优势,坚持实施低成本策略,优化布局,可为公司争取一定的发展空间。目前公司地理优势区域在于熟料基地三明、南平地区,子公司海峡水泥地处泉州市德化县,其年产2×150万吨的水泥粉磨生产线已建成,熟料线计划于今年6月投产,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对公司具有显著的战略价值,其与漳州易地技改项目投产后可望大幅改变公司在福建省目前水泥需求最大的东南沿海地区的市场地位。邵武(南平地区)、宁德粉磨项目,是公司相对具有地理优势且也是未来发展较具潜力区域的市场战略布局,而这需要公司炼石厂熟料产能的保证,即炼石厂综合技改项目将为之提供保障,同时该技改项目也为提高福州地区市场占有率打下基础。安砂建福其目前市场除了“建福”品牌原有市场外,还在不断开拓其它市场,随着市场的拓展,其二线项目已经摆上议程。小陶水泥项目地处永安区域,是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储备项目。总之,公司对拟建项目,将严格遵守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优化为原则,项目实施必须能够提升公司已有优势、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和提高公司竞争力。
3、关于混凝土项目
混凝土是水泥行业的下游产业。随着绿色建筑要求的不断深入,建筑工业化与住宅产业化发展将成为必然趋势,这为混凝土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年来,混凝土产业无论是收入还是利润增速均远高于传统水泥产品,已经成为众多水泥企业的重要利润来源。公司规划,至“十二五”期末,商品混凝土产能规模占全省20%。2013年,公司拟投入1.65亿元建设8个人混凝土项目,是公司在充分调研混凝土市场,面对福建省水泥市场需求趋近饱和情况下,利用自身水泥生产商的地位,努力营造新业务支撑点和效益增长点的重要举措。
三、关于三达石灰石厂承诺“采矿权资产注入”的具体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曾于2013年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改革重组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3-003),公司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关于深化省建材控股公司改革重组的决定》(闽能改[2013]25号)决定,为减少关联交易,建材控股公司下属的两个全资企业三达水泥公司和三达石灰石厂拟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给福建水泥。2013年公司启动收购工作,对两个“三达企业”进行了联合尽职调查,完成了收购三达水泥公司,但发现尚不具备对三达石灰石厂进行收购的条件,主要是该企业尚未完成改制工作,现仍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等产权不明晰,集团同意公司建议待该厂完成改制后再行收购。目前,该厂正展开改制工作,清产核资、评估、产权登记等工作需要较长时间,预计在今年三季度可完成改制工作。
四、关于福能集团与华润水泥合作并增资建材控股公司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的说明
经过接洽、商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和华润水泥决定在在水泥、混凝土产业板块进行战略合作,并于2013年9月30日签署了《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协议约定,增资后,福能集团拥有建材控股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拥有福建水泥中股份的28.78%)51%股权,华润水泥拥有49%股权。上述协议签订后,双方即展开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具体事项进展如下:
1、资产评估工作
双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建材控股公司持有的福建水泥28.78%股份及华润水泥作为出资部分的福建区域内的9家混凝土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由于评估涉及的企业较多、资产较广、程序复杂,因此耗时较长。目前,福能集团已完成建材控股公司持有的福建水泥28.78%股份评估结果备案工作,华润水泥正在履行其9家混凝土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的报批手续。
2、合资合同和章程
本次增资扩股合资合同及增资扩股后新公司章程已起草完成,合作双方就有关条款正在协商洽谈。
3、中外合资企业报批工作
由于华润水泥为外资企业,本次增资扩股后建材控股公司需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目前,中外合资企业变更申请材料也在准备当中,待前述两项工作完成后申请材料即可提交审批机关 。
五、生态治理保证金的性质及账务处理的说明
1、生态治理保证金的性质
根据2012年5月24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的(闽国土资综[2012]127号)《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是指采矿权人预先缴存的,用于其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含水层破坏,崩塌、滑坡,地形地貌景观及生态环境破坏等的预防和恢复治理的暂存资金。保证金按照“谁发证、谁收取”的原则,由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收缴。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编制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签订承诺书,并缴存保证金。保证金可一次性全额缴纳或者分期按一定比例缴存。该《办法》规定,如果矿山业主未履行恢复治理责任,所有保证金及利息将转入该账目,纳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当地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如果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达到国家和省级规定的相关标准,则保证金及利息将在30个工作日内全部返还采矿权人。
2、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账务处理
从上述规定可知,企业缴纳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可能无法收回,也可能收回,关键是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能否达到国家和省级规定的相关标准。公司认为,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重视,企业承担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加大,缴纳的保证金如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随着摊销期限的结束,账面将无法直观反映企业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不便于将来对账及该项权益和义务的体现,鉴于此,2013年3月15日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七次会议同意调整会计核算科目,即从2012年开始,公司对已缴纳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从原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调整到“其他应收款”核算。同时,公司也认为,尽管该项资金属于保证金,在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达到国家和省级规定的相关标准后可以退回,但由于矿山开采期限长,投入大,公司力争达到国家和省级规定的相关标准,但要真正完全恢复治理并经省国土资源厅及同级财政、环保、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收回该保证金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对一次性全额缴存的保证金仍然按原摊销标准,即保证金所属年限平均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分期缴纳、受益期归属于当期的保证金,则以 “预提费用”入账,待实际缴纳后再归集到“其他应收款”,同时相应调减管理费用和调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仅建福水泥厂按该办法处理)。2014年,公司对该项保证金将统一会计处理办法,即在实际缴纳时按“其他应收款”入账,并根据保证金受益年限摊销标准,相应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本项保证余额为841.55万元,包括上期由“长期待摊费用”转入的炼石水泥厂300.02万元,安砂建福本期缴纳的388.53万元及建福水泥厂2012年度预提并于2013年完成缴纳的153万元。2013年度建福厂预提该项费用156.89万元,因尚未缴纳,故仍以“预提费用”挂账。
六、鹧鸪山工程1560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在长期待摊费用含鹧鸪山93万元,鹧鸪山征地费115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鹧鸪山征地费110万元,长期应付款412.5万元。请进一步说明该项工程的情况及相关费用或款项未予结转的原因。
1、鹧鸪山矿山工程情况
1998年,公司与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签定《关于开采鹧鸪山、后门头、寨岩三座矿山的合同书》,该合同涉及的三座矿山,公司均有实际开采,其中:鹧鸪山矿山目前为公司建福厂的主要矿山,寨岩还有少量开采,后门头近年已基本未用。
2、鹧鸪山矿山工程投入及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由于鹧鸪山、后门头、寨岩三座矿山取得费用捆绑在一起,且三座矿山工程建设也一并打包给工程队,财务无法分割费用,故对该三座矿山的建设费用也统一归集到“鹧鸪山”矿山工程。相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列示的鹧鸪山相关费用或款项也同样如此。
公司对“鹧鸪山”矿山工程投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2年至1998年7月底期间共投入前期费用2,748,823.88元,主要包括可研、设计费用及道路决算款,该部分费用全部转入“长期待摊费用-鹧鸪山矿山”;第二阶段从1998年至2002年期间,累计投入26,613,828.69元(其中征地补偿费1,650,000元,工程结算款24,963,828.69元),其中:2001年底结转固定资产8,248,364元、结转“长期待摊费用”鹧鸪山征地费1,650,000元,并经2002年4月6日公司董事会三届五次会议决议,2001年度对“鹧鸪山”矿山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5,607,583.65元(因为仅是部分项目废弃,故未全额计提。),2002年转入固定资产1,107,881.04元。
此后,公司根据当时福州证券监管特派办2002年5月下旬巡检的《内部批评通知书》关于“鹧鸪山、后门头、寨岩三座矿山未按合同价格核算资产和负债,截至2001年底,公司分别少计了资产和负债1870万元”的意见,于2002年一次性调增“长期待摊费用-鹧鸪山征地费”18,700,000元, 并相应调增“长期应付款-鹧鸪山矿山征地费”17,600,000元”、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鹧鸪山征地费”1,100,000元。
综上,公司投入并入账“在建工程-鹧鸪山矿山工程”金额共计29,362,652.57元(前期费用2,748,823.88元+2002年底之前投入的征地款及工程结算款26,613,828.69元),其中:结转固定资产9,356,245.04元(2001年结转8,248,364+2002年结转1,107,881.04),计提减值准备15,607,583.65元,结转“长期待摊费用-鹧鸪山矿山” 2,748,823.88元、结转“长期待摊费用-鹧鸪山征地费”1,650,000元。另直接入账“长期待摊费用-鹧鸪山征地费”18,700,000元。因此,长期待摊费用-鹧鸪山征地费”原始金额为20,350,000元(1,650,000+18,700,000)。
经过摊销和支付,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净值为公司2013年报披露的相应项目金额。
七、公司本期管理费用下降达2500万元以上,除折旧费转制造费用外,职工薪酬、修理费及备品备件等项目也大幅下降,请分析说明主要费用项目大幅下降的原因及与收入增长比较的合理性。
建福厂综合节能技改项目(永安建福日产4500吨熟料线)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投产,使得本期水泥产销量较大增长,这是公司2013年度在产品平均售价下降情况下取得营业收入增长的唯一原因。
就本公司而言,2013年公司收入增长与管理费用大幅下降,二者并不存在逻辑上的矛盾。从管理费用构成来看,除矿产资源补偿费(吨固定价格×石灰石开采数量)外,与产销量或者收入成正相关的项目基本没有,或者说即使有也非主要影响项目。主要项目基本为固定或者刚性费用项目如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均按直线法摊提)、房产、土地使用等税费。对公司管理费用下降起决定性影响的主要是职工薪酬和修理费及备品备件,二者下降金额合计达2476.94万元,占年度管理费用下降总额(2524万元)的98.15%,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2013年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变动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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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薪酬大幅下降788.49万元,主要原因:(1)公司执行年薪制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部分以公司整体效益挂钩,经考核后在次年发放。由于公司2012年度效益比2011年度大幅下降,因此2013年实际发放的中高层管理人员2012年度绩效薪酬同比大幅减少,直接导致职工薪酬下降较多;(2)2013年公司机构改革,原总部和分支机构(建福厂)的部分管理人员分流到子公司或销售部门,其对应的工资相应从管理费用转到销售费用和生产成本列支(本部管理费用工资减少972.34万元,建福厂工资减少686.01万元);(3)2013年公司一般员工尤其是生产一线员工收入有较大增长,全年公司支付给职工(含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023万元,增长13.30%。
2、修理费及备品备件下降1,688.45万元,主要原因:近两年,随着公司技改、新建项目投产并达产达标(安砂建福自2011年3月投产直至2012年第四季度方全面达产达标,建福厂综合节能改造项目经过4个多月运行磨合试生产后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投产),原老旧设备已基本淘汰完毕,现主要设备运行状况相对较好,减少了修理费用支出;同时,公司近两年持续开展全面对标管理,管理效能确实明显提高,也一度程度减少了修理费用支出。2013年,公司炼石厂修理费用较上期减少698万元、金银湖水泥减少992万元,安砂建福减少531万元,其他单位修理费用略有上升。
八、海峡水泥工程期初余额1.38亿元,但上期无资本化利息;本期投入4.98亿元,资本化利息1160.37万元,请说明上述利息资本化的计算归集过程。
海峡水泥系公司于2011年以增资扩股方式取得52%控股权的在建项目子公司(原为民营企业控股),公司依增资协议于2012年对其投入第二期货币增资款15125万元,至此,公司已完成协议约定共投入货币增资21125万元。公司对其控股后,项目建设明显加快,其年产2×15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已于2013年8月建成并试运行。2013年之前,项目公司均以其自有资金进行建设,故无资本化利息。由于资金问题,2013年本公司对其提供借款1.5亿元,同时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入资金2亿元。其中:融资租赁融入资金的利率为7.36% (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5%),按实际放款情况,2013年共支付利息589.47万元(含增值税85.65万元),资本化利息503.82万元;本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亿元,年利率为9%(2013年10月1日起上升至11.164%),其中:1亿元借款自2013年5月16日借入,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7月9日,资本化利息金额=10000 (9%/360×138+11.164%/360×92)+5000×9%/360×21=?656.55万元。上述两项借款,海峡水泥项目当期资本化利息金额为503.82 +656.55=1160.37万元。
特此说明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