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4-10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74,874,78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0.04%。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874,78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874,78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4,874,78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874,78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4,874,78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874,78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7、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874,78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吴玉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吴玉熙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已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4,874,78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吴玉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本次聘任董事的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乐瑞、方伟律师现场见证。律师事务所暨律师认为:永安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永安药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 2014-11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1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吕金朝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吕金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将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吕金朝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由于吕金朝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将空缺。公司在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对吕金朝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