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李大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玉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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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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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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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4,916,302.47元,下降40.95%,主要是期末背书转让结算应付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042,958.89元,增长66.02%,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购买商品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370,806.91元,增长31.60%,主要是报告期业务人员备用金及按合同预付咨询费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95,313,504.39元,下降47.11%,主要是上年四季度农药预收货款在本报告期实现销售冲减预收款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5,036,940.59元,增长472.86%,主要是报告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和应交增值税留抵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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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81,570.08元,下降63.41%,主要是报告期缴纳流转税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3,762,056.51元,下降46.40%,主要是报告期贷款总额下降和平均贷款利率降低致使利息支出减少。
(3)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678,667.60元,下降51.86%,主要是报告期联营企业南通市东昌化工有限公司利润减少及本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下降所致。
(4)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63,625.11元,增长102.27%,主要是报告期应交综合基金增加所致。
(5)利润总额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60,493,238.87元,增长91.53%,主要是报告期以草甘膦为主的农药产品盈利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6,560,785.83元,增长120.04%,主要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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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金额同比减少,主要是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金额同比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归还贷款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多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大军
2014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4—02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在南通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茅云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2人(监事许旭未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4—02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21日在南通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大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4—02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1日在南通金陵能达酒店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共71名,代表股份139,345,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70.38%。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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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李大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许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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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第6项和第8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57,789,418股回避表决;
2、第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52,544,718股回避表决;
3、第12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陈育芳律师、吴伯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