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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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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4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系原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2月26日,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59.0374%,达到法定表决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将会议结果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备案。2014年3月1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备案回函,修改后的《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本报告中,原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16日止,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4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2 基金产品概况

 转型后:

 ■

 转型前: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后)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 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鹏华月月发理财A

 ■

 注:基金合同中未规定业绩比较基准。

 鹏华月月发理财B

 ■

 注:基金合同中未规定业绩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17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且仍处于建仓期。

 2、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于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B级无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鹏华理财21天债券A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鹏华理财21天债券B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9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转型后)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转型前)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1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导致。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第一季度国内经济增速继续回落,同时受信用风险上升及政策收紧影响,银行压缩部分非标业务,债券配置需求有所恢复。此外,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略有松动,导致市场资金面相对宽松,机构买盘较为积极,短端债券品种收益率出现显著回落。截至一季度末,1年期央票估值收益率从去年年底的4.32%降至3.5%,1年期AAA级、AA级短融估值收益率较去年年末分别回落111和94BP。

 本季度,本基金完成了基金合同的修改,并适当减持债券,把握了在月末时点货币市场利率冲高的机会,进行了回购和定存的交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原鹏华理财21天投资基金A类份额2014年1月1日至3月16日期间的净值增长率为0.6585%,B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187%,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2774%。鹏华月月发基金A类份额2014年3月17日至3月31日期间的净值增长率为0.131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第二季度,随着信用风险的上升及业务规范化,银行非标业务扩张速度可能略有放缓。若信贷投放未有较大增加,全社会融资总量增速将继续回落,从而导致经济增长动能下降,推动债券收益率回落。

 未来债市面临的最大风险在于政策放松路径的不同选择。由于当前需求疲软,经济增速有可能出现快速下滑,从而导致监管当局出台相关稳增长政策。若货币政策得以有效放松,则可能推动资金利率下行,债市将面临较好的投资机会;若政策组合表现为“紧货币+宽信用”,可能导致整体社会信用需求超过供给,全社会资金利率面临上行压力,进而可能使债市出现调整。但由于当前债券收益率仍处于历史较高水平,我们认为即使出现调整,上行幅度可能有限,债市整体上仍存在较好的配置价值。

 受翘尾因素影响,二季度物价可能出现小幅回升,但鉴于经济低迷,整体物价上涨幅度有限。预计央行仍将继续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节市场流动性,使得银行间资金保持适当宽松水平。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将努力做好份额变动的分析和预测,利用资金利率走高的机会,续做回购和定存,力争提高组合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后: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2014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3月31日)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债券回购融资交易。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4)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5)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视同债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5.8.2 若本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应声明本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其他资产构成

 ■

 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主要包括:久期决策、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其中久期区间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经理在设定的区间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调整;期限结构配置和类属配置决策由固定收益小组讨论确定,由基金经理实施该决策并选择相应的个券进行投资。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转型前: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2014年1月1日-2014年3月16日)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债券回购融资交易。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41天。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41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4)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5)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视同债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5.8.2 若本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应声明本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不存在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出现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其他资产构成

 ■

 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主要包括:久期决策、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其中久期区间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经理在设定的区间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调整;期限结构配置和类属配置决策由固定收益小组讨论确定,由基金经理实施该决策并选择相应的个券进行投资。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转型后:

 单位:份

 ■

 注:(1)2014年3月17日,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500万份,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5,000万份。转型后,原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持有人均不符合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要求,自动降级为A级持有人。

 (3)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3月17日 )基金份额总额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日初份额。

 (4)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总申购份额包含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3月17日 )当日至报告期期末确认的红利再投份额。

 转型前: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2月26日,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59.0374%,达到法定表决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将会议结果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备案。2014年3月1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备案回函,修改后的《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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