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刘相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瑞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效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4元/股,上表中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按照发行后的总股本568,177,846股进行了追溯调整。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7月28日,在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8项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2013年8月28日,上述与重组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13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详见《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临2013-053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496,613,746股增加为568,177,846股。2014年3月11日,公司完成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14年3月28日,公司和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置出资产资金差额结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详见《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持有莱商银行4.98%的股权,使长期股权投资增加40,656.69万元,公司净资产增加39,826.22万元,其中:股本增加7156.41万元,资本公积增加32,669.81万元,使资产负债率下降约5.22个百分点,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得到有效改善。由于公司对莱商银行4.98%的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本报告期未贡献投资收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相学

 2014年4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