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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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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8日,本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99,000,000.00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该事项已经本公司2013年10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本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10]243号)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主要为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用于信息系统建设等。截至2013年12月31日,除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在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99,994.6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923.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82,907.8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2)/(1)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199,994.641,199,994.6419,923.971,082,907.8890.2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中1. 扩大承销准备金规模,增强投资银行承销业务实力1,199,994.641,199,994.64-6,000.0090.2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准备金,全面开展融资融券业务-4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优化经纪业务网点布局,拓展业务渠道,促进服务产品销售3,000.006,5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提高证券投资业务规模-721,060.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6、加大对子公司投入,扩大直接投资、国际业务、股指期货等业务规模-27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7、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16,923.9739,347.7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8、其他资金安排--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99,994.641,199,994.6419,923.971,082,907.8890.24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 1,199,994.641,199,994.6419,923.971,082,907.8890.2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本报告三、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见本报告三、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主要为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用于信息系统建设等。截至2013年12月31日,除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在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14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5,2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6.91元/股。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1)第0065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179,46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9,519,556.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99,946,443.78元。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经营,提升公司的市场竟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扩大承销准备金规模,增强投资银行承销业务实力;

2、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准备金,全面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3、优化经纪业务网点布局,拓展业务渠道,促进服务产品销售;

4、提高证券投资业务规模;

5、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6、加大对子公司投入,扩大直接投资、国际业务、股指期货等业务规模;

7、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

8、其他资金安排。

二、本次募集资金目前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4年4月2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80,905,144.2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841,287,272.85元,支付银行手续费4,678.38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1,239,559,636.75元,实际余额人民币1,239,559,636.77元,差额为人民币0.02元,具体为印花税实际缴纳数与账务计提数的差额。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14年4月2日)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700,000,000.00500,000,000.00200,000,000.00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增资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1,000,000,000.001,000,000,000.000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0.001,200,000,000.00800,000,000.00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650,000,000.00405,686,201.64244,313,798.36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承销、融券、经纪、证券投资、资产管理、其他安排等7,649,946,443.787,735,601,071.21注1/

注1之数据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进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金额。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 在扣除预计在未来12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49,000,000元,合计1,149,000,000元。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1,149,000,000元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左兴平先生、刘继伟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公司拟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1,14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二、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十二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三、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在扣除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49,000,000元,合计1,14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在扣除预计在未来12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49,000,000元,合计1,14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在扣除预计在未来12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49,000,000元,合计1,14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广发证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广发证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49,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且公司承诺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等有关规定;广发证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49,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基金等产品代销、经纪业务佣金、证券承销、受托客户资产管理等产生的业务收入以及认购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关联人名称、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2014年4月18日在广东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尚书志先生、陈爱学先生、秦力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同时,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收入

项目关联方预计2014年度收入金额具体关联交易事项情况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基金等产品代销收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认购基金属于客户自主行为且受市场行情走势影响,申购金额和赎回金额无法预计,因此,我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因公司代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等产品,将获取申购费、赎回费、认购费、转换费及客户维护费(尾随佣金)等费用。3,713,710.617.3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325,905.6047.90%
证券经纪业务佣金收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交易量受市场行情走势和投资决策影响,成交金额无法预计,因此,我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特定交易席位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交易服务而产生的佣金收入及席位收入。13,293,515.715.6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900,228.2517.89%
其他关联方--
期货交易佣金收入(广发期货有限公司提供期货经纪服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但因交易量受市场行情走势和投资决策影响,成交金额无法预计,因此,我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特定交易席位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交易服务而产生的佣金收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4,375.850.08%
其他关联方--
证券承销收入公司所有关联法人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但因证券发行规模受市场情况影响较大,成交量无法预计,因此我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无。--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公司所有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我司受托关联方的资产规模以及根据管理业绩产生的收入尚不确定,且受行情影响波动较大,因此我司的该项收入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的关联法人(吉林敖东集团金海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自然人持有公司理财产品产生的管理费。111,134.870.05%

备注:关联方是指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所定义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2、投资

项 目关联方投资金额相关事项情况上年实际发生
期末持有市值(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认购基金产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基金净值认购并按市场标准支付手续费,具体投资金额取决于市场行情和投资判断,因此我司的该项投资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了分散投资风险,增强盈利的稳定性,购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107,971,280.733.1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00,222,044.0020.40%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所有关联法人将参照市场水平定价,因业务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从事投资业务的子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可能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投资相关企业等。----

二、确定在2014年要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介绍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基金”)注册资本为1.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为“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截至2013年12月31日,易方达基金总资产54.57亿元,净资产41.78亿元;2013年度,易方达基金营业收入18.93亿元,净利润6.14亿元。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为其并列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秦力先生担任易方达基金的董事。易方达基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基金”)注册资本为1.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住所为“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广发基金总资产31.25亿元,净资产26.08亿元;2013年度,广发基金营业收入15.69亿元,净利润4.96亿元。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持有其48.33%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孙晓燕女士担任广发基金的董事。广发基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定价原则

1、基金等产品代销收入:按照基金公司发行产品时的统一销售政策收取;

2、经纪业务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基金的佣金费率定价;

3、证券承销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4、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5、认购基金产品:以基金净值认购并按市场标准支付手续费。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有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2、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具有可供参考市场价格,公司拟以公允价格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以下独立意见:

1、拟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4、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开始

5.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6.出席对象:

(1)凡2014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2楼大会议室

8.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广发证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2.《广发证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3.《201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

4.《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

5. 《广发证券2013年度董事绩效考核情况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非表决事项)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

6. 《广发证券2013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非表决事项)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

7. 《广发证券201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非表决事项)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

8.《广发证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9.《广发证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报告全文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报告摘要可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

10.《广发证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

11.《广发证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广发证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3年度广发证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78,002,429.68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37,800,242.97元,提取10%一般风险准备金237,800,242.97元,提取10%交易风险准备金237,800,242.97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0,595,846,748.31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现金分红,剔除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后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红部分为10,595,846,748.31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为负值,故不剔除该数)。

以公司现有股本5,919,291,464股,拟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183,858,292.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411,988,455.51元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12.《关于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同意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对公司2014年度审计的费用。

13.《关于公司2014年自营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14.《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须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15. 《关于公司负债融资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16.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17.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18.《关于捐赠440万元扶贫开发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39楼 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股东单位公司印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不通过网络投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0-87550265,020-87550565;传真:020—87554163。

(2)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39楼,邮政编码:510075。

(3)联系人:王强、蒋若帆。

2.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76,股票简称: 广发证券) 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 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表决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1《广发证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2《广发证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3《广发证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广发证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广发证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6《广发证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4年自营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负债融资授权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1尚书志   
10.2 李秀林   
10.3 陈爱学   
10.4刘继伟   
10.5 汤欣   
10.6 杨雄   
10.7 孙树明   
10.8 林治海   
10.9 秦力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1.1詹灵芝   
11.2 翟美卿   
11.3 赵金   
13《关于捐赠440万元扶贫开发资金的议案》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

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刘继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继伟先生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47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继伟,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62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刘继伟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刘继伟

日 期: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汤欣)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汤欣先生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汤欣,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12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汤欣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汤欣

日 期: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杨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雄先生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0_次, 未出席 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雄,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95_次,未出席会议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杨雄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杨雄

日 期: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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