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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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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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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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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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由于全球农民种植业发展对农资的需求增大,草甘膦作为目前应用最广、份额最高的农药除草剂,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加上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增长刺激和环保压力推动,前三季度一部分厂家减产或停产,草甘膦价格一路走高。4季度,由于环保核查进展较缓慢,导致市场信心不足,价格有所回落,市场观望居多。 公司另一主导产品有机硅因近几年国内单体产能严重过剩,价格仍然低迷,报告期内因部分有机硅生产企业停产或减产,中间体DMC(二甲基环体硅氧烷)、107胶、生胶的的售价略有回升,但受产能过剩制约总体上依然不佳。面对困境,公司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着力终端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强化营销队伍建设,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推广下游新兴产品;同时,通过努力,成功收购了江苏(宏达)利洪公司的有机硅资产,为提升规模效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镇江江南氯元素循环利用提供了保证,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新的空间。
报告期内,全体员工群策群力、沉着应对,练内功、调结构、提效益,狠抓产能发挥,推进管理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司完成营业收入676532.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530.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5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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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公司2013年度合并主营业务收入65.84亿元,比上年度的59.31亿元上升了11.01%,其中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8.55亿元,比上年度的32.39亿元下降了11.86%。公司国外销售收入全年为30.85亿元,占全部收入的46.86%,比上年的24.33亿元上升了26.80%;国内销售收入全年为35.00亿元,占全部收入的53.14%,比上年的34.98亿元上升了0.06%;。
公司两大主导产品销售情况:农药产品销售收入全年为35.54亿元,占全部收入的53.98%,比上年的28.32亿元收入上升了7.22亿元,涨幅为25.49%;有机硅产品销售收入全年为24.70亿元,占全部收入的46.02%,比上年的26.65亿元收入下降了1.95亿元,降幅为7.32%。
营业收入上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草甘膦产品市场售价2013年与上年相比略有上涨,使得公司农药产品销售收入增长。
(2)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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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3年有外购原药2141吨。
(3)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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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为保护公司客户信息等重要商业信息,在本年报中以“客户1、客户2”等代替客户名称。
3、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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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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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为保护公司供应商信息等重要商业信息,在本年报中以“供应商1、供应商2” 等代替供应商名称。
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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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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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科研开发紧紧围绕有机硅和农药两大主业,以及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进行,持续从事草甘膦原药的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有机硅单体的合成工艺、工程技术研究攻关,在终端化开发方面也大幅增加人、财、物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主要是大力拓展有机硅下游液体硅橡胶、高端混炼胶、密封胶等产品开发及放大试验研究,草甘膦水性化、固体化等绿色剂型产品开发,因农药产品开发的特殊性,需进行严格的药效、毒理测试并购买国外的农药应用性能及毒理性能测试数据,投入增幅很大。
近年来,随着新安集团对科研的不断投入,加大对技术的集成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力度,已申请各项专利近200项,取得了一批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其中草甘膦-有机硅两大产品链之间的氯元素循环利用,实现了两大产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成果完全是自主创新,工艺技术被认定为国际首创,获得了2002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草甘膦母液资源化利用技术还被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草甘膦创新生产工艺研究及开发”成果也被评为201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报告期内,公司承担国家“863”项目1项、"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1项、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1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项、省级新产品项目6项。
随着去年底浙江省推出“五水共治”三年攻关目标,公司今后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着眼于国内外市场,适应市场国际化的要求,在确保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同时,进一步增加投入,重点开展草甘膦、有机硅资源化利用技术及高效治理技术攻关,选择清洁工艺,重视环境保护,既注重基础研究,又注重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使公司在草甘膦农药生产方面继续保持技术领先;在有机硅单体综合生产技术上保持行业领先,下游产业链进一步延伸,提高吨单体的附加值;另外,新成立了“生物技术研究所”、“新材料研究所”和“分析技术研究所”三个研究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生物技术领域、新材料领域的研发和试验探索,推进集团新产业的发展。
6、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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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30.87万元,同比增长231.57%;实现销售毛利总额14.48亿元,平均销售毛利率为21.41%,同比提高7.98百分点。主要是公司草甘膦产品实现毛利9.88亿元,同比增加6.49亿元,毛利率增加15.81个百分点。
(2)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坚持"执着追求,持续创新"的企业精神,专注于自己的领域,不断克服困难,通过持续实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获取持续的竞争优势,为客户提供最值得信赖、最有价值的产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持续生命力的现代知名企业集团。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营业收入66亿元,计划费用成本63.5亿元,实际完成营业收入67.6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40亿元。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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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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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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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期末按合同预付原材料款减少所致
应收利息:未结算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阿坝州禧龙公司泥石流灾害应收保险公司保险赔款所致
持有至到期投资:本期公司委托投资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项目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工程物资:上期购入工程设备材料已领用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预付收购江苏利宏硅材料有限公司有机硅项目整体资产所致
短期借款: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应交税费: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导致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期末借款减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4年到期长期借款转列所致
长期借款:2014年到期长期借款转列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 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1) 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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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说明
公司原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44,285股,占其总股本的0.044%。2011年8月10日,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出售持有的股权,故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期公司共出售844,285股,剩余股数1,200,000股。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增强主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主营草甘膦和有机硅产品,经过多年的研究,从草甘膦到有机硅产业链,实现了氯元素及有机硅产业内部资源的循环利用,在降低产品成本的同时也减少了环境污染。近几年来,公司又利用自身优势结合销售情况,积极往主导产品的中下游延伸发展,不仅很好的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的附加值,也有效避免产品的单一性,降低市场风险。
近年来,在推进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相关产业的发展。公司收购山东鑫丰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进入常规育种领域,同时开展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将在条件成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将转基因作物的研究成果产业化,打造具有自身独特优势的草甘膦-生物育种的联合运作模式;参股组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公司,对其经营范围及运作都有明确的规定,为公司的资金运作及风险控制提供保障;认购加纳金阳光矿业有限公司,涉足矿产领域,目前已取得部分租赁土地的探矿权和沙金采矿权。
2、企业制度和管理体系健全
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控制制度,不断推进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在行业里率先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和OHS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引入ERP管理系统,制定了较完备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SHE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围绕事业部利润中心模式,建立相应的制度流程,下移管理权限,调整财务管理体系,强化现金流及外部风险管理,加快了决策和影响市场的速度;制定相应配套的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切实贯彻执行,提高了公司的运作效率,降低了费用成本。
3、突出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农药和新材料行业,是我国最大的除草剂草甘膦生产企业之一和我国第二大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公司坚持发展循环经济,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致力于创建"绿色化工"和"环境友好型"企业。2013年度,公司先后荣获2013年中国化工企业500强,中国农药百强企业(第2名),中国农药出口前10强,浙江省制造业百强企业、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中国化工500强常青树企业等荣誉称号,企业产品曾多次荣获中国名牌产品、浙江名牌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等称号,农兴旺除草剂获"2013年中国农民喜爱的农药品牌"。公司董事长曾先后获得"杭州市劳模"、"浙江省优秀企业家"、"全国化工系统优秀企业家"、"浙江省优秀企业经营者"、"中国经营大师"、"中国首届石油和化工工业风云人物"、"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劳动模范"、"风云浙商"等称号,2013年获得"全球2013 Agrow终身成就奖"。
4、科技研发力量保持行业领先
拥有高水平的科研开发机构和高技术含量的科技成果是公司的一大特色。公司设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并与国内十多所著名的高校院所结成了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多年来,公司已累计申请专利近200项,取得了一批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2013年完成国家标准5项,16项发明专利已获受理,申报科研项目17个,1项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成果获杭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大力探索产研销结合的模式,延伸下游产业链,创新工艺技术,开发新产品。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股权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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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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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路集团理财产品本金利息不能按期收回,经法院裁定,抵押物已保全,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
(2) 委托贷款情况
委托贷款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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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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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9]72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无限售条件股东按持股比例优先配售,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93.375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68元,共计募集资金9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4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25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2.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911.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13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5,284.9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6,463.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8,821.5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70.48万元;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529.6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2,529.6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1.8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5,814.6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8,993.0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8,821.5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12.35万元。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508.9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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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公司共投入26,198,388.06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5,296,753.73元,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投入901,634.33元;累计投入491,934,024.71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89,930,814.26元,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投入102,003,210.45元。主要使用情况如下:
1、年产45,000吨室温硫化硅橡胶及配套工程项目
该项目资金总额20,9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总额14,566万元,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6,360万元。2012年经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8,897.18万元。本报告期投入901,634.33元,其中以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支付901,634.33元;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124,775,030.96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支付63,971,820.51元,以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支付60,803,210.45元,本报告期资金主要投向年产45,000吨室温硫化硅橡胶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该项目部分装置已完工进行试生产。
2、年产30,000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Ⅱ期工程
该项目资金总额41,4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总额37,309万元,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4,120万元。2012年经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32,401.22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1,178,675.23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支付11,178,675.23元;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228,382,744.88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支付187,182,744.88元,以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支付4,120万元,本报告期资金主要投向年产30,000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Ⅱ期工程的建设。报告期内,该项目部分装置已完工进行试生产。
3、 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
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24,278万元,2012年经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4,791.22万元。本年度投入14,118,078.50元,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776,248.87元,本报告期资金主要投向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该项目部分装置已完工进行试生产。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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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出于发展需要考虑,在报告期内新增4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分别为:新收购新安阳光(马里)农资有限公司和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浙江同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维捷新科技有限公司。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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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概算总额31,698万元,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资金15,584万元,完成项目进度62.1%,本报告期资金主要投向新安大厦项目的主体建设。
(六)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未来人均耕地面积逐年下降,全球粮食供应偏紧,农业发展支持力度将不断加大,而作为农业丰产的必要保障,农药更是必不可缺。随着转基因作物的推广种植,草甘膦因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优异性能将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中国是草甘膦的出口大国,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70%。近年来,中国的环保政策日益趋严,草甘膦行业的产能会受较大影响,部分环境污染严重地区企业和一些中小企业开工受限,有效的压缩行业产能,草甘膦价格总体将趋于稳定。公司另一涉足的有机硅行业已随着我国建筑、汽车、电子电气、日化和纺织等产业的迅速兴起而发展成为技术密集的新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前期许多企业观其利润高,纷纷扩产和转产,导致有机硅行业至今仍产能过剩。未来有机硅生产企业将不断转型升级,逐渐由原料开发向下游服务延伸,生产附有高性能、专用型、替代性强的有机硅产品。
(七)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优先发展硅材料、农化核心主业,大力开拓新领域战略延伸产业,优化发展其他产业,形成以硅材料和农用化工为支撑,新领域、其他产业为发展,贸易和投资为一体的产业发展目标。
具体措施:一是加快推进农化产业结构升级,从精细化管理、内部挖潜、源头控制,进一步实现节能减排;加大市场拓展步伐,拉近生产、研发与市场间的距离,并将管理和技术优势延伸至子公司,发挥其产品互补的优势。二是加大技改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充分发挥有机硅单体和下游产品的产能,加快建立有机硅终端产品市场需求接轨机制,利用品牌优势,抢抓市场机遇,加速市场开发,及时消化新建项目投产后扩大的产能。三是通过做大做强公司无机硅产业,以提高硅资源的市场掌控力,充分发挥电力、装置等优势,保证产品的质量与数量,满足下游产业链的生产需求。四是及时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动态,加快公司项目的建设步伐。五是发展新领域产业,主要围绕生物技术、新能源、新化学品三个方向,结合目前公司产业链的情况,以生物技术、新材料、助剂等为重点发展方向。
(八) 经营计划
公司计划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0亿元,计划费用成本76.5亿元。
2014年主要工作目标:以"严管控、强终端、扩规模"为工作主线,转变观念、创新模式、落实责任,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降本增效,在终端产品放量的同时优化结构,在整合外部资源的基础上拓展贸易,为集团在"十二五"末实现销售收入百亿目标奠定基础。
主要工作计划:
1、加快内部管理升级,切实提高运行质量。围绕发展战略目标,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快速推进管理机制、制度流程及方法创新,促进管理迈上新台阶。
2、抓好生产经营,不断挖掘效益源泉。要以安全生产为保障,以成本管控为抓手,形成终端化与贸易化并举的经营创新格局,扩大收入保增长。
3、加快科技创新,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近年来,集团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不少成果,但制约集团发展的瓶颈始终未能破解。今年,要集中力量,形成个性化与尖端化相组合的局面,服务于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突破,服务于终端市场,服务于高端需求。
4、营造创新文化氛围,确保转型内生动力强劲。文化创新是所有创新的基石。公司将积极推进文化建设,发挥企业文化独有的潜移默化作用。
(九)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资金需求主要体现在正常周转的营运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到期贷款偿还周转、其他投资等方面,资金来源主要为现有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发行短期融资券以及企业自筹等。公司严格执行现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确保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2014年预计公司项目的资金支出约为15.2亿元。
(十)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属于化工生产企业,部分原料、半成品或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在 生产过程中还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弃排放物。同时由于化工企业固有的特性,如高温高压的工艺过程,连续不间断的作业,部分原材料的不稳定性,公司在生产作业环节及运输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公司重视安全环保风险,不断加强环境制度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干部员工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承担节能减排义务,积极推进SHE管理模式,坚持"生态、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坚持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
2、主导产品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为草甘膦、有机硅制品。过去几年草甘膦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草甘膦生产企业,公司受益于草甘膦价格上涨所带来的积极影响,但同时随着草甘膦价格的回落和波动,业绩亦受影响,未来草甘膦价格变动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而有机硅产品价格也随着市场供需关系变动、产能调整等因素上下波动,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产品结构优化调整,丰富产品种类,延伸产业链并坚持多元化发展。
3、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外购的主要原材料有甘氨酸、黄磷、多聚甲醛、甲醇、液氨、金属硅等,动力供应中用到煤、电,这些产品的供应和价格一定程度上受能源、交通运输以及国家政策等因素影响,其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情况,这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公司将加强对原料供应商的管理,高度关注国家政策等一些影响原料价格的因素,做好原料市场的跟踪分析,把握好采购和库存量,努力降低原料采购成本。
4、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绝大部分草甘膦原粉和部分制剂出口到国外,而我国又采用浮动汇率制度,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未来人民币的变动趋势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开始结合自身经营状况逐步实现事前管理和事后管理的防范,同时努力开拓国内市场,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 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 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1)本期公司与诺维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维捷新科技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814000087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60.00万美元,公司认缴出资100.8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3.00%,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期公司出资设立浙江同创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8200006560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1) 根据本公司与泰州新安公司、淳安千岛湖龙祥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苏荣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8日签订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1,600万元单方面增资泰州新安公司。本公司已于2013年11月支付增资款1,6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泰州新安公司60.44%的股权,并于2013年12月30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自2013年12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根据新安阳光公司与李朝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326,586.87元购入新安马里公司全部股权,新安阳光公司已2013年1月支付股权转让款,故自2013年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董事长:王伟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2日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4-007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14年4月18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东路688号半岛凯豪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马荣监事长主持召开。
一、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同意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各项报告,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监事会认为,2013年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的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资产交易的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由董事会严格按照发行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券监管部制订的法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也没有发现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的实际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
7、监事会对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4-008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2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无限售条件股东按持股比例优先配售,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93.375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68元,共计募集资金9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25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2.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911.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13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5,284.9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6,463.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8,821.5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70.48万元;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529.6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2,529.6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1.8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5,814.6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8,993.0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8,821.5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12.35万元。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508.9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于2009年9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说明见本报告附件。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本报告期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8月22日,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公司已于9月13日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转出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无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及时、全面、真实、准确的披露;募集项目的变更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查阅三会文件、会计师报告、募集资金对账单等文件并现场检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新安股份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实际使用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上述核查结果,中信证券认为新安股份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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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4-009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18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新安东路688号半岛凯豪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应天根因公出差,委托吴建华董事代为表决)。经审议通过了《关于绥化新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绥化新安硅材料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绥化新安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化新安)自2012年以来,因电价不断上涨,导致企业出现严重损失,迫使绥化新安公司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对三台电炉作有序的限产、停产和产成品清理等工作,现处于停产状态。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以便后续处置绥化新安公司资产不出现潜亏,对绥化新安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13年上半年,公司专门组织了相关专业人员对绥化新安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新安绥化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551万元。
去年底,绥化新安公司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工业硅生产线项目及相关的存货、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对象为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工业硅生产线和相关资产(包括存货、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结果为:存货价值为1,354,933.54元;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价值为19,484,400.00 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价值为49,554,900.00元;工业硅生产线项目资产组合价值的可回收价值评估结果为61,858,500.00元。共需计提减值准备71,122,501.80元,其中:存货减值准备130,345.80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0,992,156.00元。
因去年上半年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45,510,489.39元,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481,666.61元、存货减值准备130,345.80元。
(二)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安)持有宁夏新加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成)的股权56.6%,由于宁夏新安公司没有向新加成公司委派董事,也未参与新加成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对新加成公司没有重大影响不具有控制权,故不将新加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并采用成本法核算。
宁夏新安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执行必要的程序,对宁夏新安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新加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价值分析。
被价值分析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13年12月31日,资产为62,343,583.16元,负债为3,672,937.59元,股东权益为58,670,645.57元;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0.00元,利润总额为-5,498,013.54元。价值分析基准日的会计报表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经分析,新加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62,343,583.16元,估算价值17,615,164.12元,估算减值44,728,419.04元,减值率为71.75%;负债账面价值3,672,937.59元,估算价值3,672,937.59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58,670,645.57元,估算价值13,942,226.53元,估算减值44,728,419.04元,减值率为76.24%。
宁夏新安持有新加成公司56.6%的股权,按此计算享有权益7,891,300.22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7,500,000.00元,计提长期股权减值准备9,600,000.00元。
经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新安绥化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561.20万元;同意宁夏新安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合计960.00万元;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21.20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具体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1、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绥化新安资产情况明细(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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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减值准备后,截止2013年12月底,绥化新安总资产为12,126.29万元,净资产为-5,112.49万元。
2、新加成公司资产情况明细(单位:元)
■
计提减值准备后,截止2013年12月底,宁夏新安总资产为27,486.12万元,净资产为6,893.45万元。
报告期内,两家子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80,722,501.80元。因2013年上半年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5,510,489.39元,本次实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5,212, 012.41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执行,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
三、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减值准备事项合计影响绥化新安公司2013年利润总额减少2561.20万元;影响宁夏新安公司2013年利润总额减少960.00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的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制度。2、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以规避财务风险、更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目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4-006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18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新安东路688号半岛凯豪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应天根因公出差,委托吴建华董事代为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伟董事长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 436,724,844.95元 (合并报表数),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5,308,740.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3,706,613.29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0,370,661.3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3,335,951.96元;加上2013年初未分配利润1,450,010,162.97元,减去在2013年内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减少数81,502,155.96元,2013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31,843,958.97元。
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定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底总股本679,184,6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
5、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4-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
9、关于与传化股份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应天根、吴建华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已披露的2014-00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与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同意2014年度本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与传化股份(含传化股份下属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10、2013年度资产报损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2013年度资产报损总额45,288,178.57元(含子公司禧龙工业硅有限公司31,559,345.65元等)。其中:固定资产报损31,151,746.78元;存货报损13,012,150.63元;坏账核销1,124,281.16元。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子公司实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212,012.41元。其中:绥化新安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481,666.61元,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30,345.80元;宁夏新安公司计提长期股权减值准备9,600,000.00元。
12、关于公司白南山生产区整体搬迁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位于浙江省建德市的白南山生产园区现有本公司建德化工二厂、有机硅厂、建德热电厂,目前有3万吨/年的草甘膦原药、6万吨/年的有机硅单体及部分有机硅下游产品生产装置。根据杭州市政府下发的《杭州市“无燃煤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拟在2013-2015年三年内,通过实施关停、搬迁、改造等措施,将主城区以及所辖县市的建城区基本建成“无燃煤区”。为此本次董事会决定,同意公司将白南山园区生产装置整体搬迁至建德市马南高新技术产业园。
鉴于具体搬迁政策尚需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商谈,为了保证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搬迁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1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向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增资2.5亿元人民币,用于相关项目的建设。本次增资后,江南化工注册资本将变更为4.5亿元。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011号《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临 2014-01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本次会议期间,将同时举行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10:00时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建德市新安江新安东路688号半岛凯豪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 2014 年 5月1 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本人除外,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4 年 5 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4、登记地点:建德市新安东路 555 号公司证券部。
符合上述条件股东或期授权委托人于登记日截止前至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
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股东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71-64787381、64726275
传真:0571-64787381 邮政编码:311600
联系人:李明乔、王丽娜
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4-01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18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新安东路688号半岛凯豪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应天根因公出差,委托吴建华董事代为表决)。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2014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原《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如下:
■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