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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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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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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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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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013年市场走势回顾
2013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形势,在新一届党中央和政府坚强领导下,国内经济整体运行稳中向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6.9万亿元,同比增长7.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2.6%,居民收入和经济效益持续提高,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
房地产方面,全年房地产市场整体向好。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8.6万亿元,同比增长19.8%,增速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3.06亿㎡,同比增长17.3%,增速比上年提高15.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7.5%;商品房销售额8.14万亿元,同比增长26.3%,增速比上年提高16.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26.6%。2013年土地市场明显升温,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金额达4.1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2)公司管理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围绕“增效益和调结构”两大主题,按照“提升效益、提高效率、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运营质量。公司全年实现销售金额约225亿元,同比增长约29%;其中,房地产实现签约销售金额约208亿元,同比增长约27%,实现签约销售面积约263万㎡,同比增长约16.5%。
在房地产项目拓展方面,面对土地市场持续升温,公司保持了较为稳健的拓展节奏。全年通过招拍挂、股权收购等方式共新增19个土地项目,土地总投资约94.3亿元,略高于上年投资金额,占当年房地产销售签约金额约45%。新增土地面积5660余亩,计容可建面积约879万㎡,同比增长20%,楼面均价约1073元/㎡,同比降低14.8%。新增陕西、新疆、贵州3个省级市场,新增西安、青岛等6个城市布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及未开工项目建筑总面积约2700万㎡,足够未来3-5年持续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坚持“项目货值最大化及利润最大化”原则强化产品定位及研发,继续推进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扩大工程及材料设备战略招标,持续强化成本控制,成效明显;狠抓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全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聚焦项目产销匹配,建立并实施产销管理模型,形成动态管控机制,有效提升了项目运营效率和质量。
公司与国有大银行继续保持良好合作,与多家股份制银行也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并积极创新融资模式,通过银行结构化金融产品以及非银行融资等渠道,获得了较大规模的贷款支持,同时强化销售回款,继续保持合理而宽松的资金状况。预收账款依然维持较高水平,达186.68亿元。资产负债率继续保持下降趋势,比上年末下降0.6个百分点,扣除预收账款后资产负债率为54.17%。公司适时迅速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司债工作,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为拟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06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42亿元, 公司债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8亿元。截止报告期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证监会正式受理,后续相关工作以及公司债准备工作均在有序推进中。此外,公司还积极推进境外平台并购及海外融资渠道建设的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地产专业管理体系构建成型,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文化旅游地产全面启动,园林、酒店、门窗、装饰等相关产业板块也取得了较好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先后荣获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重庆市慈善总会颁发的“慈善捐赠特别杰出贡献奖”、重庆市扶贫开发协会颁发的“重庆市扶贫公益行动—爱心企业”等荣誉称号,在财富中文网2013年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中位列376名,被中国房地产研究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等第三方机构评为“2013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强”、连续五届“中国地产品牌价值10强”(品牌价值达67亿元)、连续六届“中国蓝筹地产企业”、“2013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服务质量TOP10”、 2013胡润品牌榜“全国最具价值地产品牌二十五强”、“2013中国城镇建设特别贡献企业”、董事会主席黄红云先生荣获“2013中国城镇建设特别贡献人物”等多项奖项。
2013年7月,公司股票被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调入沪深300、中证200、300金融、300成长等多个指数的样本股。公司扎实务实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得到广大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高度认可,公司董事会秘书第三次荣获《新财富》“金牌董秘”称号。
(3)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7亿元,同比增长55.28%,主要是房地产结转规模增加;实现利润总额12.67亿元,同比下降23.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4亿元,同比下降23.08%,主要因本年结转的主要项目及产品系以前市场低迷期销售的低毛利项目及产品,预计在2014年下半年结转能逐步回归正常水平。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623.95亿元,同比增长19.9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78.52亿元,同比增长13.05%。
(4)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①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战略
房地产行业因市场需求量大、产业链长、关联性强,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市场采取了严厉的宏观调控政策,但在我国经济持续稳健增长、城镇化水平偏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大背景下,并没有改变房地产行业作为重要支柱产业的重要性及其未来的发展空间。
据日前颁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显示,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按照《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2014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在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即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城镇化必然离不开基本住房问题的解决和现有居住条件的改善,因此房地产行业未来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城镇化率普遍较低的中西部,有着更大的市场空间。
经过多年高速发展,房地产行业已进入稳定发展期,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未来竞争将更加激烈。政策方面,十八届三中会提出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2014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以限购为主的行政化手段将逐渐退出,取而代之的是以市场为主的经济手段。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对此,公司仍将坚持实施“622”、深耕城市群、产业嫁接地产等几大发展战略,以二、三线城市为主,一、四线城市为辅,坚持走民生地产之路,实施产业升级,实现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养老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的齐驾并驱,力争五年内实现销售规模超1000亿元的战略目标。
②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
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预计整体好于去年,特别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陆续推出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改革举措,将释放出新的改革红利。今年房地产市场仍将继续保持量价温和上升态势,但会存在区域差异。
2014年,公司将围绕“改革创新、产业升级”两大主题,按照“产业升级,加快发展;简政放权,提升效率;规范履职,监督到位;增加收入,考核斗硬”的改革思路,继续坚持“经营管理以财务指标为核心,运营管理以关键节点为核心,团队建设以人才保障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原则,突破工作难点,做大规模,做足利润,持续推动公司有质量增长,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面对房地产行业越来越复杂的发展环境,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巩固、增强和创新公司核心竞争力。今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全面深化改革,首先是要着力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做大做强住宅地产的同时,坚持“产业嫁接地产”发展战略,加快战略落地,强化对养老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商业地产等新业务的模式定型和管控创新。深化组织机构改革,积极推进部分职能板块公司化运作,简政放权,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效能。深化人力资源管理,选好人,用好人,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深化激励机制改革,提高员工收入,研究并实施核心骨干员工成就共享计划。着力加强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管理模式、新业务模式等前瞻性研究。
项目运营计划方面,公司地产板块全年预计新开工约500万㎡,竣工约270万㎡,年末在建面积约1080万㎡。
项目拓展方面,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继续实施“622”全国化发展战略,坚持深耕已进城市群,着力推进西中部地区“1060”城市群战略布局,即用10年时间进入西中部地区的60个城市,项目获取以二三线城市为主、一四线城市为辅,侧重现金流好的项目,强化合资合作,快速落地并实施养老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全年计划完成土地投资约100-120亿元,新增计容可建面积约600-800万㎡。
营销方面,聚焦“规模、利润、回款、费用”四大指标,抓好“计划管理、定价管理、回款管理、费用管理、效率管理、风险管理”六大工作,强化去化率,切实降低库存,实现从“有质量的营销”到“有价值的营销”的转变,预计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金额280亿元(含非地产板块)。
融资方面,以切实降低资金成本、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核心,获取充足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加强直接融资,实现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发行公司债和海外融资。
产品方面,进一步强化研发定位和设计,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完善并强推标准成果,扩大战略合作,加强招投标管控,有效控制并降低工程成本。狠抓物业管理质量,坚持物业管理向资产管理转型,实现业主物业保值增值。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办法未发生重大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9家,其中属于新设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是:重庆市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金科嘉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金科顺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金科郡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江金科弘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金科和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郴州金科凯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金科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家渠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金科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金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如皋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县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重庆市金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骏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康程航空票务代理有限公司、重庆睿博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俊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典宜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天劲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重庆贤宇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重庆骏御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金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俊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中属于收购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是:青岛都顺置业有限公司、陕西昊乐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家,分别为吴江金科扬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金科峻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上资料详见公司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四(二)。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2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4月8日以专人递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主席黄红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鉴于重庆嘉溢华往来款的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和分析重庆嘉溢华及其控股股东的经济履约能力,考虑到目前该土地联合整治工作正在按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并且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投资)和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陶虹遐女士已于2009年10月31日、2012年1月20日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及补充承诺:“若2014年9月23日之前金科股份无法收回或不能足额收回剩余19,000万元应收款项,则所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金科投资、黄红云、陶虹遐无条件地连带承担,并在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金科股份”。公司于2014年度收回该笔应收款项中的8,000万元。鉴此,公司认为该笔应收款项风险可控。
本着审慎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13年末应收重庆嘉溢华剩余19,000万元款项进行个别认定,保持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不变,即计提坏账准备300万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58,268,511.3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5,826,851.13元后,加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母公司201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15,981,227.21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预案:按2013年末总股本1,158,540,051为基数,每10股派送1.2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送现金红利139,024,806.12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具体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及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红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具体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红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具体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同时聘请该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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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及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工作,董事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决议有效期限进行调整,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现调整为“12个月”。具体如下:
原方案:
“10、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现调整为:
“10、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同时,将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由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调整为“12个月内”有效。具体如下:
原授权:
“11、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现调整为:
“11、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为充分提示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保证《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披露的及时性,根据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预案》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说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同意推荐黄红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同意推荐蒋思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3、同意推荐何立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4、同意推荐宗书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5、同意推荐潘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6、同意推荐李宇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7、同意推荐聂梅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8、同意推荐刘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9、同意推荐袁小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黄红云先生、蒋思海先生、何立为先生、宗书声先生、潘平先生、李宇航先生(排名不分先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选举聂梅生女士、刘斌先生、袁小彬先生(排名不分先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因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四年零八个月,按照规定其在新一届董事会任期为一年零四个月,其他候选人任期均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
其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聂梅生、刘斌、袁小彬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交所备案。深交所在收到备案材料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于深交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不得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但可以作为董事候选人选举为董事。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5月13日(周二)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6日(周二)。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上述第二、四、五、六、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一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三、七、八、九、十二、十三、十五、十六、二十一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红云先生:196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在读,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金科投资董事长,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自1998年5月起,曾任金科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并兼任金科投资执行董事、金科大酒店董事、江阴金科董事本公司总裁等职。200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2011年9月至2013年2月兼任本公司总裁;2012年8月起,任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2013年2月起,任渝商集团董事长。
黄红云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7.19%的股份,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份,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21.82%的股份;黄红云先生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黄红云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蒋思海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EMBA。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总裁。历任重庆有机化工厂基建组长、重庆信诚房地产公司销售经理等职,1998年9月至2011年8月,曾任金科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副主席,2011年9月至2013年2月兼任本公司重庆片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2月起,任本公司总裁。
蒋思海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23%的股份,同时持有重庆善泽投资有限公司10.07%的股份,重庆善泽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重庆展宏投资有限公司8.12%的股份和重庆成长投资有限公司9.62%的股份,重庆展宏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成长投资有限公司又分别持有本公司2.93%股份和0.91%的股份;蒋思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思海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罗利成先生:1965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副主席、集团执行总裁。曾任职于重庆荣昌建设总公司、重庆荣昌电厂,2000年10月至2011年8月历任金科集团规划设计中心总经理,金科集团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其中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任本公司执行总裁;2012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本公司江苏片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3月起,任本公司执行总裁。
罗利成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13%的股份,同时持有重庆善泽投资有限公司3.46%的股权,重庆善泽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重庆展宏投资有限公司8.12%的股权和重庆成长投资有限公司9.62%的股权,重庆展宏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成长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2.93%股份和0.91%的股份,罗利成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利成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宗书声先生:1968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曾任重庆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部长、总裁助理、董事长助理、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曾兼任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金科集团副总裁。200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其中2009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副主席;2011年9月起,兼任本公司副总裁,2012年12月起,兼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月起,兼任金科投资全资子公司百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宗书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20%的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宗书声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潘平先生:1956年1月出生,研究生,现任本公司监事,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曾任江苏无锡商场、无锡商业大厦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苏无锡崇安区副区长,原金科集团董事,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潘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平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李宇航先生:1970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金科股份董事、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投资部总经理。曾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渠道发展事业部产险营销部副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渠道发展事业部广东区域直销中心总经理;2008年5月至今,历任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办公室副总经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原金科集团董事。现兼任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长晋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徽新中侨基建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达茂旗天润风电有限公司、朔州市平鲁区天汇风电有限公司、广州宜康连锁诊所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海洋岛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平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闻晚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0月起,任金科股份董事。
李宇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宇航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聂梅生女士: 194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全联房地产商会创会会长,196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1994月1月至1998年8月,任建设部科技司司长、部科技委委员。1998年7月至2001年6月,任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1998年12月至2001年任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2001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曾任中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港股)独立非执行董事,现兼任路劲基建有限公司(港股)、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港股)、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港股)、广泽地产有限公司(港股)独立非执行董事;1996年至今任清华大学兼职教授、继续教育学院兼职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2004年至今任联合国人居最佳范例奖评委;2010?年至今任联合国城市运动委员会理事,2012年至今任全联房地产商会创会会长,2011年1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校友总会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
聂梅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聂梅生女士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刘斌先生:1962年4月出生,民建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重庆市会计学科学术带头人,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重庆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审计学会副会长,重庆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司法会计鉴定专家,重庆市企业信息化专家组成员,重庆市科技咨询协会管理咨询专家。曾任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审计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1994年7月起,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主任,副教授、教授;1997年12月至1998年2月,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3年3月起,重庆大学科技企业集团副总经理(兼);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美国华盛顿大学Foster商学院会计系高级访问学者。曾任广东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兼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3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斌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袁小彬先生:1969年8月出生,民革重庆市委副主委,EMBA,一级律师。现任中豪律师集团主任、重庆市人大常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务员、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工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1997年4月至今任中豪律师集团主任。2011年3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袁小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袁小彬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2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其中潘平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委托周杨梅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兴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同意推荐蒋兴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同意推荐韩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3、同意周杨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一、二、四、五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兴灿先生,1952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科股份监事会主席。曾先后在四川石油局地质调查处、四川石油局仪器厂工作,历任重庆公共电车公司秘书、副科长、科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6年5月至2010年1月期间历任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支部书记、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专务,2012年1月起,任金科股份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蒋兴灿先生持有重庆展宏投资有限公司0.771%股权,重庆展宏投资有限公司2.93%股权;蒋兴灿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兴灿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韩翀先生,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金科股份审计部副总监。曾先后在重庆汽车运输总公司、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重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重庆汽车运输总公司会计、重庆中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重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重庆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财务审计处长,2014年4月,任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监。
韩翀先生持有重庆成长投资有限公司1.547%股权,重庆成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0.91%股权;韩翀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韩翀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周杨梅女士,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财务管理部高级职能主任。曾任太平洋人寿保险重庆永川支公司财务经理、重庆市渝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历任金科集团财务审计负责人、金科大酒店财务总监、金科集团产业发展部副总监、集团财务管理部副总监,2013年6月起任集团财务管理部高级职能主任。2009年8月至2012月1月,任本公司监事,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周杨梅女士持有重庆展宏投资有限公司0.48%的股权,重庆展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93%的股权;周杨梅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杨梅女士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2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与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集团”)、重庆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星美凯龙”)等相关关联股东控制的企业发生工程施工、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在上一年度中,公司严格控制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相关交易公平、公开、公正进行。全年共发生日常关联总额为7276.33万元(含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租赁收入4274.81万元),未超过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预计金额。
鉴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持续发生,公司预计2014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额为7800万元,详细预计情况参见下表。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经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黄红云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与关联方重庆红星美凯龙签署的是长期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200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披露。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应当每三年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本年度不再予以审议。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7.15万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4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黄一峰
注册资本:15,018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工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和境外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五金,机械设备及租赁。
据中科建设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92042万元,净资产为288934万元,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0408万元,净利润51491万元。
2、 公司名称:重庆市江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月31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兴华中路64号
法定代表人:曹登叙
注册资本: 5,018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有色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玻璃制品。
据江龙建设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4021 万元,净资产为 50035 万元,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250 万元,净利润 7212万元。
3、 公司名称:重庆市神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月20日
注册地址:涪陵区清溪镇安民路132号2-8室
法定代表人:王中元
注册资本: 2,01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
据神龙建设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3041 万元,净资产为 32596 万元,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7938 万元,净利润 5484 万元。
4、 公司名称:重庆展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6月24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松柏村三组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 10,5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农作物、花卉、苗木种植、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观光旅游;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农副土特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前置审批后经营的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餐饮服务(小型餐馆)
据展禾农业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87773 万元,净资产为 49709 万元,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495 万元,净利润 2399 万元。
5、公司名称:重庆市渝商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8号
法定代表人: 黄红云
注册资本:307,86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从建筑相关业务,销售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及化工产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419,360.30万元,净资产为309,814.78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3,807.57万元,净利润10,135.22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前述1-4家公司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一峰、王小琴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中科系”,其中展禾农业为本公司联营企业。黄一峰、王小琴合计持有本公司6.91%股份。
2、截止目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持有渝商集团18.216%的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黄红云先生担任渝商集团董事长,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一峰先生控制的企业持有渝商集团6.5%股权,黄一峰先生担任渝商集团董事。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上述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则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偏离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五、交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1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遵守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做出上述决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2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
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鉴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4年度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含各控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
1、公司预计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65.2亿元(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主席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额度及融资机构)。
上述议案经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预计融资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金科汇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8号
法定代表人:蒋思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196,878.26万元,净资产为1,242.12 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682.57万元。
2、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星聚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曾凤路2-1、2-2、2-5-1号
法定代表人:蒋思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566,293.81万元,净资产为-4,304.73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5,124.64万元,净利润-7,427.80万元。
3、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途鸿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智凤镇登云街道社区
法定代表人:胡学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79,999.49万元,净资产为-209.84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72万元,净利润-1,196.24万元。
4、公司名称: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 21,002.94 万元,净资产为4,640.95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 -359.05万元。
5、公司名称:重庆金科郡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2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73,830.03 万元,净资产为2,970.63 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29.37万元。
6、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工业园区B区
法定代表人:何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持有其60%的股权,重庆简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35,604.95万元,净资产为27,477.07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84.93万元。
7、公司名称:重庆璧山县金科众玺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县璧城街道金剑路129号2楼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持有其55.56%的股权,重庆佳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4.44%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273,147.07万元,净资产为27,984.29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20万元,净利润-1,947.36万元。
8、公司名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金科佰乐星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盛黑山镇农中社
法定代表人:蒋思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持有其51%的股权,重庆峻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 62,239.44万元,净资产为 8,258.34 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14万元,净利润-739.86万元。
9、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和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堤大道91号
法定代表人:陶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持有其51%的股权,重庆市互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86,296.07万元,净资产为59,816.49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83.51万元。
10、公司名称:浏阳金科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浏阳市集里马鞍山小区29号
法定代表人:何希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9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100,054.10万元,净资产为2,474.31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941.16万元。
11、公司名称:金科集团苏州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塔园路379号
法定代表人:罗利成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 97,720.57万元,净资产为19,156.07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843.93万元。
12、公司名称:南通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纬14路38号
法定代表人:罗利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金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72,010.94万元,净资产为7,230.95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494.89万元。
13、公司名称:陕西昊乐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一路3号
法定代表人:邹曦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90%的股权,自然人刘旺堂持有其5%的股权,自然人王文明持有其5%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79,845.74万元,净资产为1,384.33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528.89万元。
14、公司名称:内江金科弘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51号9幢2单元
法定代表人:全雄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科”)持有其70%的股权,重庆市渝商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65,121.03万元,净资产为9,890.81 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09.19万元。
15、公司名称:内江金科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西二巷9号
法定代表人:冯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科持有其100%的股权。
根据金科利居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4年3月末,总资产为20,049.65万元,净资产为7,608.26万元,2014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85万元。
16、公司名称:内江金科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江市中区南环路西2巷9号
法定代表人:冯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科持有其80%的股权,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
截止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131,700.51万元,净资产为1,343.29万元,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99万元,净利润 -3,137.55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将采取按股权比例担保或者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等措施进一步控制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3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口径外的公司及个人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9,43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20%,占总资产的18.90%。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2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经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额度,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68号)、《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补充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3号)《关于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7号)等相关公告。现将近期发生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向农业银行重庆江津支行借款8,000万元,用于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天源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其持有资产为金科国竣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如皋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向招商银行常熟支行借款35,000万元,用于如皋“金科·世界城”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金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向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借款40,000万元,用于“金科·廊桥美墅”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23,9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途鸿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向浙商银行重庆分行12,000万元,用于“金科·中央公园城”项目的开发,期限29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璧山县金科众玺置业有限公司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其持有资产为金科途鸿提供抵押担保。
5、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汇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借款20,000万元,用于涪陵“金科·天籁城”项目的开发,期限24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和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其持有资产为金科和煦提供抵押担保。
6、公司控股子公司五家渠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向农业银行乌鲁木齐河南路支行借款14,900万元,用于“金科·廊桥水乡”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金科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其持有资产为五家渠金科提供4,900万元抵押担保。
7、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接受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的委托贷款45,000万元,用于苏州“金科·天籁城”项目的开发,期限24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3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体系以外的第三方的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9,43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20%,占总资产的18.90%。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25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
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夫妇拟与公司签订《担保费支付框架协议》,同意在2014年度根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的经营需要,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融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视本公司需要而定),本公司视具体情况分别按不超过1%或不超过0.7%的费率向其支付担保费,并且2014年度向其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
金科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金科投资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向金科投资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13年7月16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景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璧山县金科众玺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向金科投资借款12,960万元和9,04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两家公司按年率10.9%向金科投资支付资金占用费,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接受关联人财务资助以上市公司付出的资金使用费金额作为计算标准,故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为2398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同一关联方金科投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交易金额(含本次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红云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兴义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 黄红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及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根据金科投资提供的资料,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440,490.12万元,净资产为1,000,364.41万元,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1607,066.52万元,净利润92,167.1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金科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担保费率和担保总额。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夫妇为支持本公司经营发展,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额度视本公司需要而定)。
本公司担保事项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的,公司应按年费率不超过1%计算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本公司担保事项同时有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方提供的,公司应按年费率不超过0.7%计算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
本公司2014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投资为公司部分融资提供担保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当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关联方金科投资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518.43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决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26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及投票说明。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周二)1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2日--2014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4年5月13日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6日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事项中,议案6为关联交易事宜,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13、14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13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注意事项
议案13、议案14采用累积投票制,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出席会议的每一个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非独立董事席位数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独立董事席位数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监事席位数
2、每一份表决权代表一份选举票。在议案13累积投票制选举中,对于非独立董事,可以自主选择将全部选举票集中投于1名非独立董事,也可以分散投于6名非独立董事;对于独立董事,可以自主选择将全部选举票集中投于1名独立董事,也可以分散投于3名独立董事;既可以将全部选举票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部分选举票用于投票表决。
在议案14累积投票制选举中,可以自主选择将全部选举票集中投于1名监事,也可以分散投于3名监事;既可以将全部选举票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部分选举票用于投票表决。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4年5月12日9时至17时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邮编:4011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2014年5月13日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 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累积投票议案需另行投票。
(3)网络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的说明: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A.对于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表决权总数为持股总数乘以拟选举董事席位数,即乘以六,每份表决权代表一份选举票;在六个子议案中,股东既可将选举票数集中投向一个子议案,也可以分散投向六个子议案中的任一个或任几个子议案;B.对于独立董事,股东拥有表决权总数为持股总数乘以拟选举独立董事席位数,即乘以三,每份表决权代表一份选举票;在三个子议案中,股东既可将选举票数集中投向一个子议案,也可以分散投向三个子议案中的任一个或任几个子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拥有表决权总数为持股总数乘以拟选举监事席位数,即乘以三,每份表决权代表一份选举票;在三个子议案中,股东既可将选举票数集中投向一个子议案,也可以分散投向三个子议案中的任一个或任几个子议案。
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申报股数,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未参与投票。
具体投票表决参照下表:
■
(4)在非累积投票议案的“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8)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金科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非累积投票议案申报如下(累积投票议案申报详见上述表述):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为2014年5月1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袁衎、杨琴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2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1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科兴源置业有限公司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北京市大兴区一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该宗地编号为京土整储挂(兴)[2014]026号,地块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总用地面积123,979.06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80,118.21平方米,计容规划建筑面积≤215,11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R53托幼用地等,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236,000万元。
该宗地规划建筑中,除约6.3万平方米的地上商业、综合用途建筑外,还包含公共租赁住房4.44万平方米(回购价格5,500元/平方米)、自住型商品住房约10万平方米(销售限价为15,000元/平方米)。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02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一峰先生的通知,截至2014年4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时间,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增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黄一峰先生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一峰先生于2013年10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了公司股份 517,655股,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84)。
三、增持目的与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一峰先生在12个月内(自2013年10月31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含本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
五、本次增持实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一峰先生自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6,000,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平均价格9.731元/股。
本次增持前,黄一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253,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
本次增持后,黄一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253,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
六、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七、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14年4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一峰先生已履行自2013年10月31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一峰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情况的发生。
八、承诺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一峰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即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10月21日)。
九、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凯文(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一峰先生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的条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十、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一峰先生出具本次增持完毕的确认函。
2、北京国枫凯文(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 股票简称 | 金科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65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忠海 | - |
| 电话 | 023-63023656 | - |
| 传真 | 023-63023656 | - |
| 电子信箱 | ir@jinke.com | - |
| | 2013年 | 201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1年 |
| 营业收入(元) | 16,069,615,178.82 | 10,348,655,744.64 | 55.28% | 9,865,789,268.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84,071,530.24 | 1,279,375,216.17 | -23.08% | 1,069,079,365.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89,884,963.69 | 1,182,250,130.02 | -24.73% | 490,803,630.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518,006,054.15 | -312,555,572.33 | -1,345.5% | -3,355,054,518.7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5 | 1.1 | -22.73% | 0.9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5 | 1.1 | -22.73% | 0.9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34% | 21.11% | 下降7.77个百分点 | 22.96% |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 总资产(元) | 62,395,055,252.31 | 52,015,209,421.08 | 19.96% | 37,352,879,632.9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852,164,529.35 | 6,946,014,256.64 | 13.05% | 5,195,873,128.53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5,68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23,77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82% | 252,835,355 | 252,835,355 | 质押 | 193,000,000 |
| 黄红云 | 境内自然人 | 17.79% | 206,123,213 | 206,123,213 | | |
| 陶虹遐 | 境内自然人 | 8.66% | 100,342,496 | 100,342,496 | | |
|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93% | 68,653,114 | 0 | | |
| 黄一峰 | 境内自然人 | 4.60% | 53,253,987 | 47,241,765 | 质押 | 53,240,000 |
| 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5% | 52,720,297 | 0 | 质押 | 49,000,000 |
|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81% | 44,089,847 | 0 | | |
| 重庆展宏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3% | 33,990,161 | 33,990,161 | | |
| 深圳市君丰渝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7% | 32,062,000 | 0 | | |
| 王小琴 | 境内自然人 | 2.31% | 26,766,222 | 26,766,222 | 质押 | 26,7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黄红云、陶虹遐夫妇合计持有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一峰、王小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第一百一十条 | 公司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按本章程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上述事项若涉及关联交易的,应适用关联交易的有关程序;若法律法规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上述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
上述事项,若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一百一十三条 | (七)签署公司经营管理权责手册;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八)审批公司每年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对外捐赠(含非经营性赞助);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 第一百五十六条 |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 单位名称 | 交易类型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 预计交联交易情况(不超过) | 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 预计情况 |
| 金额 | 交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金额 | 交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金额 |
| 中科集团 | | | 招标市场价 | 2333.03 | 招标市场价 | 0.22 | |
| 江龙建设 | | | 招标市场价 | | 招标市场价 | | |
| 神龙建设 | | | 招标市场价 | | 招标市场价 | | |
| 中科系合计 | 接受劳务 | 5,500.00 | | 2333.03 | | 0.22 | 6000 |
| 展禾农业 | 购买商品 | 500 | 招标市场价 | 5.8 | 招标市场价 | 0.00 | 500 |
| 中科集团 | 提供劳务 | 400 | 市场价 | 78.66 | 市场价 | 0.07 | 500 |
| 展禾农业 | 提供劳务 | 400 | 市场价 | 132.47 | 市场价 | 0.12 | |
| 渝商集团 | 提供劳务 | 1000 | 市场价 | 451.56 | 市场价 | 0.41 | |
| 重庆红星美凯龙 | 租赁 | | | 4274.81 | 招标市场价 | 53.45 | |
| 被担保公司 | 项目名称 | 拟融资机构 | 拟担保额度 | 拟担保情况 |
| 重庆金科汇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金科城 | 银行 | 3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重庆市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世界城 | 银行 | 4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重庆璧山县金科众玺置业有限公司 | 中央公园城五期 | 银行 | 3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重庆市金科星聚置业有限公司 | 廊桥水乡 | 银行 | 5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重庆市金科途鸿置业有限公司 | 中央公园城 | 银行 | 2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央公园城 | 银行 | 3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重庆金科郡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西永项目 | 银行 | 3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金科佰乐星置业有限公司 | 中华养生城 | 银行 | 1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重庆市金科和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世界城 | 银行 | 2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浏阳金科置业有限公司 | 天湖新城 | 信托 | 7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金科集团苏州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林路项目三四期 | 银行 | 45,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南通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金科城 | 银行 | 4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陕西昊乐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天籁城 | 银行 | 5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内江金科弘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园王府 | 银行 | 77,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
| 内江金科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时代中心 | 银行 | 8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内江金科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央公园城二期 | 银行 | 30,000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合计 | | 652,000 | |
|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
价格 |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 |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 3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
| 4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
| 6 | 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9.00 |
| 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
| 11 |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1.00 |
| 12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2.00 |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3.1 | 董事候选人黄红云 | 13.01 |
| 13.2 | 董事候选人蒋思海 | 13.02 |
| 13.3 | 董事候选人何立为 | 13.03 |
| 13.4 | 董事候选人宗书声 | 13.04 |
| 13.5 | 董事候选人潘平 | 13.05 |
| 13.6 | 董事候选人李宇航 | 13.06 |
|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4.1 | 独立董事候选人聂梅生 | 14.01 |
| 14.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斌 | 14.02 |
| 14.3 | 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小彬 | 14.03 |
| 15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5.00 |
| 15.1 | 监事候选人蒋兴灿 | 15.01 |
| 15.2 | 监事候选人韩翀 | 15.02 |
| 15.3 | 监事候选人周杨梅 | 15.03 |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选举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有效票数总数为6×持股数 |
| 13.01 | 董事候选人黄红云 | 票 |
| 13.02 | 董事候选人蒋思海 | 票 |
| 13.03 | 董事候选人何立为 | 票 |
| 13.04 | 董事候选人宗书声 | 票 |
| 13.05 | 董事候选人潘平 | 票 |
| 13.06 | 董事候选人李宇航 | 票 |
|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选举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有效票数总数为3×持股数 |
| 14.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聂梅生 | 票 |
| 14.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斌 | 票 |
| 14.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小彬 | 票 |
|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选举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有效票数总数为3×持股数 |
| 15.01 | 监事候选人蒋兴灿 | 票 |
| 15.02 | 监事候选人韩翀 | 票 |
| 15.03 | 监事候选人周杨梅 | 票 |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 360656 | 金科投票 | 买入 | 100.00 元 | 1股 |
|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4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 5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 6 | 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 7 | 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8 | 关于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 9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 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11 |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 12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 13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选举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如果赞成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有效投票总数为6×持股数 |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3.1 | 董事候选人黄红云 | 票 |
| 13.2 | 董事候选人蒋思海 | 票 |
| 13.3 | 董事候选人何立为 | 票 |
| 13.4 | 董事候选人宗书声 | 票 |
| 13.5 | 董事候选人潘平 | 票 |
| 13.6 | 董事候选人李宇航 | 票 |
|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选举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如果赞成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有效投票总数为3×持股数 |
| 14.1 | 独立董事候选人聂梅生 | 票 |
| 14.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斌 | 票 |
| 14.3 | 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小彬 | 票 |
| 15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选举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如果赞成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有效投票总数为3×持股数 |
| 15.1 | 监事候选人蒋兴灿 | 票 |
| 15.2 | 监事候选人韩翀 | 票 |
| 15.3 | 监事候选人周杨梅 | 票 |
证券代码:000656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