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4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
■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C类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1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13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毛从容女士于2014年1月15日离任景系列下设之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季度前两个月经济数据全线低于预期,2月出口突然失速,贸易出现逆差,剔除季节性因素后外需仍显疲弱;三大投资增速均现回落;消费增速创19个月新低,反腐、限制“三公”持续对消费产生负作用;预计1季度GDP增速将明显回落,基本面对债市形成支撑。央行年初表示在社融总量增速达到目标后保持合适流动性,已经改变去年下半年稳健偏紧的货币政策取向。同时,由于宏观经济延续下行趋势、政绩考核指标的转变、直接融资渠道及条件的放松,年初以来同业非标市场的筹资需求有下降倾向;而商业银行出于监管要求同业扩张的速度也呈放缓趋势,有利于资金向债市分流。
受此影响,银行间资金面呈现宽松状态,7天回购利率从节后首个交易日高点5.43%一路下行至3月12日的低点1.90%,1季度均值为4.05%,基本回到2013年上半年水平。隔夜回购在2%左右徘徊。低资金成本、基本面支撑与配置力量支持下带动1季度债券收益率大幅下行。中债总净价指数结束自2013年6月份以来的跌势,上涨1.36%,中债国债总净价指数上涨1.41%,中债企业债净价指数上涨1.49%,中债短融总净价指数上涨0.62%。各类券种收益率陡峭化下行。表现最差的为可转债,中标可转债指数下跌1.06%。
鉴于年初基本面偏差,利率仍处于高位,收益率曲线极为平坦,本基金建仓初期以短融和2年左右的中票为主;2月份后收益率曲线由陡峭化下行转为平坦化下行,资金面非常宽松,组合操作上在不降低杠杆和信用资质的前提下,卖出短久期短融中票,买入中长久期3年左右中票和城投,获取票息的同时,看好收益率下行所带来的资本利得。适当增加了组合久期,并适度参与了利率债的交易性机会。
展望2季度宏观经济内生增长动能较弱,调结构与防控金融风险对短期总需求存在压制,预计只要经济尚未显露系统性风险,政府就不会采取大力度的货币放松,宏观逆周期操作将主要依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仅限于微调。同时,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双向波动加大了风险溢价,不利于企业融资成本的下降。我们判断,随着2季度稳增长托底政策落地,在去年低基数的助力下,基本面数据表现或略好转。
经济疲弱和通胀较低,货币政策以微调为主,相比去年有所松动,如果汇率形成趋势性贬值,或者信用违约频发,不排除货币政策有一定的放松空间。短期内资金较宽松局面或将延续,预计7天回购利率在3.5-4%之间。
展望2014年第2季度的债券市场,利率债方面,当前市场分歧在于在前期利好因素一一兑现后,长端利率仍未现大幅下行,由资金和年初配置力量推动的第一轮行情似乎进入尾声,下轮走势更多依赖基本面恶化引发货币政策的出手,市场等待政策面的进一步变化来寻找方向。随着2季度一级发行量增加、稳增长预期的加强,利率债进入震荡调整,寻找交易性机会。
信用债方面,刚性兑付打破,由于3-5月债券到期量大,叠加年报披露期,经济低速增长时期暴露出2季度信用风险处于高发阶段,需规避由评级下调带来的估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城投债借新还旧延后违约风险。信用债出现分化,信用债投资以中短久期、资质较好的品种获取持有期票息收益为主。
总体而言,基本面已经引导债市走出小阳春行情,未来央行货币政策是主导债市走向的关键要素。针对上述复杂的市场环境,本基金将坚持一贯以来的谨慎操作风格,强化投资风险控制,密切关注各项宏观数据、政策调整和市场资金面情况,以短久期高信用等级信用债为主,利率债配置为辅的哑铃型操作,保持对组合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关注,努力为投资人创造安全稳定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4年1季度,景颐双利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9%,高于业绩比较基准0.47%。
2014年1季度,景颐双利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9%,高于业绩比较基准0.37%。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中含定期存款100,000,000.00元。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其他项中为本基金持有的私募债,明细如下: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8.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