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8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集团”)通知,泰格林纸集团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交易协议书》,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1.5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进行质押融资,质权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0月15日,质押满1个月后,出质人有权提前购回,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38%。
一、股份出质人基本情况
泰格林纸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89,556,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4%,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1.5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38%。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泰格林纸集团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将上述股权质押融资2亿元人民币,用于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泰格林纸集团是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也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唯一一家以“林浆纸”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泰格林纸集团资产总额超过200亿元,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
泰格林纸集团已向多家银行启动新一轮的授信申报,待银行授信批复到位后即可归还该股权质押融资,解除股权质押。泰格林纸集团拟择机发行中期票据,部分募集资金也可用于偿还上述质押融资。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交易协议书》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
以上风险引发时,泰格林纸集团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归还一部份股权质押贷款,保持履约保障比例。2、补充质押股权,防止股票平仓。
此次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归还泰格林纸集团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目前泰格林纸集团已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的授信批复,出现极端现象的风险很小。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