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钱金水先生关于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钱金水先生于2013年4月11日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980万股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期限至2014年4月11日。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股权再质押—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
2014年4月16日,钱金水先生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钱金水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0%)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4月16日,上述质押手续已于2014年4月16日办理完毕。
三、 持有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钱金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3,030,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0,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