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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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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
受理首发申请后即安排预披露
顾鑫
CFP图片 制图/尹建

 □本报记者 顾鑫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对首发申请审核流程重新进行梳理,并据此对每周向社会公布的首发审核工作流程和企业基本信息表进行了修订。

 修订首发审核工作流程

 邓舸表示,日前,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证监会对首发申请审核流程重新进行梳理,并据此对每周向社会公布的首发审核工作流程和企业基本信息表进行了修订。一是发行监管部在正式受理后即按程序安排预先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后初审会前,再按规定安排预先披露更新;二是鉴于已要求保荐机构建立公司内部问核机制,在首发企业审核过程中,不再设问核环节;三是将首发见面会安排在反馈会后召开,增强交流针对性,提高见面会效率。

 为进一步提高发行审核工作的透明度,本次一并公示了再融资审核工作流程和企业基本信息。中国证监会内设机构和职能已做调整,今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及再融资申请的审核流程和企业基本信息将统一发布。

 邓舸介绍,近日,证监会主席肖钢与泽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总干事约翰·哈里斯分别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9日,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与约翰·哈里斯在北京举行正式会谈和备忘录签字交换仪式。迄今,证监会已相继同54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58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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