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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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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4-01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10:00

 3、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主楼37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主持人:叶澄海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489,633,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0%,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8名董事,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德海、潘玲曼出席会议,董事蔡俊峰因公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9,633,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9,598,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5,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89,633,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89,633,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9,633,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洁 周江昊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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