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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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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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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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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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1月8日至2014年3月31日)
1.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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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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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二、投资范围和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2.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1%,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8%。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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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胡剑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张非默的“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为纯被动指数基金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银行间资金面整体保持宽松,春节后央行回收流动性的力度和节奏都较往年有所减弱。在资金面的带动下,债市在春节后经历了一波收益率的下行。央行在3月份的公开市场操作中,延续了去年中性偏紧的态度,导致市场对央行态度改变这一预期的落空,从而引发了债券收益率的反弹。去年三季度以来的经济复苏,动力来源于房地产市场的反弹,及其拉动的企业补库存。今年房地产市场价格回调,导致去年三季度的经济增长势头难以保持。新政府的“棚户区改造”以及“铁路投资”等一系列政策对经济的刺激效果亦不明显,经济整体呈现衰退迹象。虽然经济势弱,但债券收益率对此却没有大的反应。
本季度基金按照指数的结构和久期进行了配置,但是由于基金规模过小,个别大类资产的权重与指数中该资产的权重存在一定偏差,但是组合整体的收益率和久期接近指数,费前收益率基本跟上指数。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2%;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998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47%。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日均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二季度虽然面临财政缴款带来的资金面方面的压力,但是资金面的实际情况还是取决于央行的态度。我们认为二季度央行仍将保持“紧货币”的态度,将银行间资金面维持在中性偏紧。目前新政府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和“铁路基建”的政策仍是侧重靠基建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思路,预计难以在短期内对经济增长产生较大的刺激作用。国有企业的“所有制改革”和“城镇化”都值得期待,但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将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非常缓慢的速度逐渐发挥效果,短期内的经济增长还是要看政府是否采取刺激政策。我们的基金仍将按照指数结构和久期进行资产配置。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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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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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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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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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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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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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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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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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