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集中精力做强主业,盘活存量资产,减少公司经营亏损,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了处置,现将处置情况及结果公告如下:
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于2013年8月2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由于挂牌期间未产生意向受让方,经本公司申请,中止本项目挂牌。2014年3月,经再次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于2014年3月25日重新开始挂牌 “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挂牌底价为1元。彩虹集团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以人民币1元摘牌受让该转让标的,并已将转让价款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结算账户。本公司与彩虹集团公司将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交易所涉及交易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有利于减少公司经营亏损,有利于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集中使用资金,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