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4年4月15日、16日和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4年4月15日、16日和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4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内容、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内容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其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对公司股票价格影响较大。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经核实,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征询后回复: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与公司除2014年4月15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外,截止目前不存在涉及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网站或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