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2014-018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51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4845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3日

● 除权(除息)日:2014年4月2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4月29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4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3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4年4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672,443,2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45元,共计派发股利342,946,037.61元。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3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4年4月24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4月29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4年4月23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关于所得税

1.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暂按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进行发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845元。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所转让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税率为:相关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率为5%。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含义的公司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1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45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二)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其中公司2012年股权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惠盛实业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亦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保定路527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25016050

联系传真:021-65129748

联系人:蒋文

邮政编码:200082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