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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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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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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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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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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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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13年度,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持续推进“人人成为经营者”管理模式,加快调整业务结构,实施转型升级。公司积极拓展汽车面料、座套新二级市场,开辟新能源领域。以持续的科技创新引领企业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发展座套业务来保证面料项目的取得。柳州座套分公司的成立及运行、佛山公司的建设并设备安装结束、二级市场的拓展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为公司未来业务的扩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公司顺应汽车行业在西部大开发的市场需求来战略布局中西部地区,在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建设汽车织物生产基地,使公司生产销售网络布点四川南充来辐射整个大西南,开发中国的西南部地区汽车市场的巨大潜力市场,为公司未来的销售及净利润的持续增长提供充足保障。

 同时,2013年度,公司布局新能源领域,成立了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确定了由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入手的发展思路。并在此基础上搭建了有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参股的合资公司,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太阳能电站开发及建设能力,标志着向新能源领域的拓展成为公司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

 (2)主营业务分析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508.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94%;实现营业利润18,581.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61.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325.63万元,同比增长13.36%。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董事会制订的经营战略目标,持续推进多元化发展战略及品牌营销战略的实施,销售业绩和经营利润稳步增长,人均产值持续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1)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2012年度报告中披露2013年度经营计划: 2013年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为营业收入力争达15.4亿元,确保净利润同比增长0%-20%。报告期内,公司对新开发的市场预估不足,在国际市场、二级市场坐垫、座套业务上未能达成目标,导致2013年度实绩与年初经营目标稍有差距。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20%以上差异的情况。

 (3)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4)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4-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4-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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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在国内汽车内饰面料生产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成本和质量控制能力、研发能力、规模化产业链生产能力等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

 1、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了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技术研究开发体系。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测试中心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公司在技术研发能力上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能够快速配合汽车制造商的需求,完成产品设计、样本试制,在较短时间内生产出符合技术、质量和审美要求的产品。公司在多年的生产实践中积累了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在原材料有色差别化涤纶丝的生产、面料的后整理等方面具有技术优势。同时公司还是汽车内饰面料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订发起人之一。

 2、规模化、专业化、产业链优势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汽车内饰面料生产企业,形成了从化纤生产-织造-染色-后整理-复合-裁剪-座套缝制的完整汽车内饰面料产业链。规模化和专业化的技术装备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先进、完备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及时同步跟进汽车制造商的新产品开发,实现快速供货,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基于完整的产业链,公司在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成本管理、原材料管理、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根据公司多元化发展要求及整体战略规划,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以收购及自建并举的方式加快抢占国内优势太阳能资源的步伐,引进了行业内投资管理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团队,将在成本控制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上有一定优势。

 (6)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汽车面料板块

 (1)汽车面料市场的竞争更激烈,主要表现为:部分汽车主机厂的一级合资供应商实施产业链延伸战略,收购部分国内外的面料工厂,形成行业中更多更强的竞争对手。

 (2)替代品发展的势头不减,影响面料市场份额。国内由于消费者存在皮座椅档次高的观念,汽车主机厂为了迎合此种观念,一部分面料座椅采用皮布的搭配或仿皮座椅,影响面料市场份额。

 (3)汽车行业环保与回收的理念确立,倒逼汽车面料生产企业加快产业升级转型的步伐,给行业重新洗牌成为可能。国外汽车主机厂及消费者积极推进面料座椅,宣传环保与回收的概念,包括国际一些高端的面料及鞋材品牌也在采用一些再生纤维,给旷达带来新的出口市场机遇。国内汽车主机厂及消费者对汽车面料的性能要求更高,同时对替代品也更理性的选择,特别是更新汽车的消费者。

 (4)政策推动,增加该行业发展新的动力。国家法律法规的推出,如国家的环保、有害气味的排放要求,增加了面料成本,使得面料厂家的产业升级。

 (5)全球经济发展走势趋于乐观,提高了汽车需求进一步扩大的可能。预计2014年汽车总体销量比2013年增长9%左右,达到2400万辆,但增势减慢,同时国家将鼓励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预计延迟于2015年推出燃油税。

 2、电力板块

 (1)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增速减缓、产品出口阻力还比较大、目前国内光伏产业产能还处于过剩、国内市场开发还在初级阶段,存在很多困难,对光伏产业发展形成挑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它同时也是促进光伏产业调整升级的重要契机。

 (2)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光伏电池、组件等电站主要部件的成本大幅度降低,带来了发电成本显著降低,有利于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

 (3)国家光伏发电价格、税收、金融信贷和建设用地等配套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到位,使光伏产业长期健康发展得到保障。

 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实施产业多元化的战略,以转型升级、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推行“人人成为经营者”的管理模式,实施品牌战略,在发展公司原有主业的同时,积极拓展新能源电力领域,把公司做大做强做精。

 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

 1、面料板块

 内部管理:推行“人人成为经营者”管理模式,逐步优化ERP流程,最终实现信息化管理;健全与完善人才培养及培训流程,分类型分层次建立不同的培训流程;做好新项目的自主开发,提高自主设计产品的转化率;引进人才,组成项目团队,做好环保型面料及其他特殊面料的开发工作。

 市场策略:继续通过扩大座套市场,培育新的项目增长点来提升销售额及面料市场占有率,同时严控应收款及内外部存货。

 2、电力板块

 内部经营:坚持品牌之路;坚持品质致胜;坚持精细管理。

 经营理念:立足于对太阳能并网发电产业的综合引领示范,重点着眼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相结合;资源利用和技术开发相结合。

 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安排:

 根据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2014年将进一步拓展汽车座套业务及新能源领域的发展,特别是太阳能电站的开发、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其金额需求预计在6-8亿人民币左右。为此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超募资金、销售资金回笼、银行贷款等途径和方式来解决。同时结合战略目标和行业发展,稳步扩张,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

 1、宏观政策风险:公司汽车内饰板块受汽车的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从而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同时,公司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存在政策补贴调价及能否及时下发的风险。

 2、经营风险:由于整车降价将影响到汽车内饰面料销售价格的变化,而人工成本的上升,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不断提高,公司汽车内饰产品的毛利率将存在下降的可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人、财、物等多方面统一配合,同时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并网运行等均需要获取相关的审批手续。新能源项目投资存在一定的建设风险、审批风险以及最终不能并网发电的风险。

 3、 财务风险:公司汽车面料等产品存货变现和周转在客观上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在周转期内出现价格的下跌或滞销,则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同时随着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另外,在光伏电站的项目上,前期投资较大,存在融资难及融资成本高;建成的电站不能或者不能及时并网运营,或并网运营时相关补贴政策下调,均会影响投资项目的收益率。

 4、管理风险:公司原产品产能扩张及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将对公司的资源整合、资本运作、管理层素质及管理水平等各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 单位:万元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介良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08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4年4月1日以传真或邮件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参加会议董事7名。董事赵凤高出差委托董事朱小健、独立董事陈慧湘住院委托独立董事陈志斌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陈慧湘先生、陆刚先生和陈志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508.13万元,同比增长20.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61.69万元,同比增长10.39%。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4年公司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25 亿元,将财务、销售、管理三项费用控制在2.56 亿元以内,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2014年度业绩的承诺,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风险。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按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201,983.25元。2013年母公司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支付本期股东股利30,000,000.00元后的未分配利润,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355,243,961.22元,母公司2013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4,061,810.44元。

 公司 2013年度拟以 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股利5,000.00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 2014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事宜。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等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19.50亿元人民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介良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内容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介良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沈介良先生、王峰先生、龚旭东先生、许建国先生、承永刚先生、钱凯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志斌先生、钱新先生、刘榕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承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座套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由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

 (1)沈介良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2月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武进县汽车内饰厂厂长、武进市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为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沈介良先生持有公司137,164,305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2013年12月5日因信息披露数据差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2)王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2月生,EMBA。1994年进公司,2003年8月起任公司子公司广州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起兼任公司总裁助理。2012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王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3)龚旭东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生,常州市武进区政协委员。历任武进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经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2013年1月起兼任公司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龚旭东先生为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之配偶张娟芳女士之外甥,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4)许建国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11月生,中共党员。历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贸易部经理、销售总监。2007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6月起任上海旷达篷垫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2013年11月任公司副总裁。许建国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5)承永刚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1995年2月起至今历任江苏旷达机织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外协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2007年12月起任公司总工程师。承永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6)钱凯明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财政所所长、中共雪堰镇第三届党委委员、雪堰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书记、顺风光电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顺风光电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2月任深圳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钱凯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2、独立董事

 (1)钱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生,法学学士、律师。1998年9月至今任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新先生于2013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深交所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305211430)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2)陈志斌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全国会计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事务所内部治理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中国注册项目数据分析师(CPDA)专家委员会专家,江苏省会计学会理事,江苏省非营利组织会计学会秘书处成员,江苏南大财务与会计研修中心常务干事。陈志斌先生于2009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深交所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2830)》,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3)刘榕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年12月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财务科长、财务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执行总监。刘榕先生先生于2014年3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300089),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09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4年4月16日在公司潘家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艾军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 2013年度拟以 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5,00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3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14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经现场检查后认为: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控规则自查落实表没有异议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全面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2013年对公司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认为胡雪青女士、陈泽新先生符合公司监事履行职责的相关要求,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提名胡雪青女士、陈泽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承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第三届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座套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座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6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1)胡雪青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8年7月起任工贸合营常州塑料编织袋总厂经营副厂长,厂长,并兼任常州华特塑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7月起任中德合资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08年3月起任旷达控股集团总经理,2013年3月起至今任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胡雪青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2)陈泽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企业纳税筹划师、财务管理会计师。2000年4月至2004年8月任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助理,2004年9月起任长春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13年8月起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陈泽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10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提高中小股东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度,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陆刚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决定就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陆刚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中的全部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司证券代码:002516

 公司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秋

 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公司邮政编码:213179

 公司电话:0519-86159358

 公司传真:0519-86549358

 公司电子邮箱:dongmi@kuangdacn.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4年4月16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4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陆刚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且对要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4年5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4年5月8日至5月12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8: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收件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13179

 公司电话:0519-86159358

 公司传真:0519-8654935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在1-11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在12、13项议案中,应明确写明同意股数,如直接打“√”征集人将认定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不写同意股数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陆 刚

 2014年4月16日

 附件: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刚先生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议案12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6,独立董事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4、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5、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6、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1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4年4月1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陈慧湘先生、陆刚先生和陈志斌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日。

 6、 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面料事业部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进纺织工业园人民东路10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13项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5月8日、5月9日、5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5月 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以采用征集投票权的方式,以保障中小股东话语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陆刚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2014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请有意使用该方式的股东填妥该报告书附件之《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徐秋、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回执。

 附件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议案12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6,独立董事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4、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5、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6、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4年5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4年5月12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12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

 ■

 2、控股子公司上海旷达篷垫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

 上述关联交易2013年度实际执行符合预计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沈介良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关联交易存在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先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泡沫塑料制造

 2013年度营业收入1,934.90万元,净利润-243.50万元,总资产1,906.59万元,净资产-99.41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254.27万元,净利润-57.89万元,总资产1,723.13万元,净资产-157.29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2、安徽奥特弗海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郎溪县梅渚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聚氨酯软质海绵塑料制品

 2013年度营业收入3,109.80万元,净利润-255.87万元,总资产4,382.35万元,净资产239.58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92.58万元,净利润-28.43万元,总资产4,295.69万元,净资产516.70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以上两关联方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尹明良先生,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3、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2013年度营业收入3,448.76万元,净利润107.57万元,总资产2,996.80万元,净资产1,471.19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607.53万元,净利润23.56万元,总资产3,534.30万元,净资产1,494.75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妻妹之女。

 4、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2013年度营业收入139,029.17万元,净利润3,477.86万元,总资产76,153.46万元,净资产26,721.27万元。

 2014年1-3月营业收入34,195.15万元,净利润805.81万元,总资产84,298.56 万元,净资产27,527.09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沈介良: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张娟芳: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采购的海绵,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采购底布,底布为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

 公司向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租赁职工公寓是为安排公司招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租赁公寓是为解决外地销售服务部人员和控股子公司行政、研发人员的办公及食宿问题。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上述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执行情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沈介良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目的: 1、购销货物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保证交货的及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2、关联方出租的生活用房与公司及子公司距离近,便于安置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解决员工上班远、挤、上班乘车成本高等问题,有利于员工能安心工作。同时减轻公司及子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需及必要的。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公允、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审批及履行程序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 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13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13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14年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情况对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预计:

 1、公司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

 ■

 2、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

 ■

 3、控股子公司上海旷达篷垫汽车内饰有限公司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沈介良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以上关联交易存在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先生及其配偶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泡沫塑料制造

 2013年度营业收入1,934.90万元,净利润-243.50万元,总资产1,906.59万元,净资产-99.41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254.27万元,净利润-57.89万元,总资产1,723.13万元,净资产-157.29万元。

 2、安徽奥特弗海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郎溪县梅渚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聚氨酯软质海绵塑料制品

 2013年度营业收入3,109.80万元,净利润-255.87万元,总资产4,382.35万元,净资产239.58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92.58万元,净利润-28.43万元,总资产4,295.69万元,净资产516.70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以上两关联方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尹明良先生,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3、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2013年度营业收入3,448.76万元,净利润107.57万元,总资产2,996.80万元,净资产1,471.19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607.53万元,净利润23.56万元,总资产3,534.30万元,净资产1,494.75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妻妹之女。

 4、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

 2013年度营业收入33,529.28万元,净利润406.76万元,总资产30,482.34万元,净资产9,264.34万元。

 2014年1-3月营业收入9,388.12万元,净利润217.18万元,总资产30,616.26万元,净资产9,481.52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100%控股的企业。

 5、沈介良: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张娟芳: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之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及安徽奥特弗海绵有限公司采购的海绵,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采购底布,底布为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

 公司与旷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资产租赁是为安排公司招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公司及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租赁物业是为解决外地销售服务部人员和控股子公司行政、研发人员的办公及食宿问题。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目的:1、购销货物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保证交货的及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2、关联方出租的生活用房与公司及子公司距离近,便于安置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解决员工上班远、挤、上班乘车成本高等问题,有利于员工能安心工作。同时减轻公司及子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需及必要的,将有利于降低供应采购风险、有利于对质量及成本控制,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工作效率的提高,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以上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货物购销金额所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必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有偿的原则,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 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14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座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座套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座套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至11,000.00万元。

 2、本次资金使用议案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座套公司基本情况

 座套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0日,主营业务为汽车座套、汽车坐垫、汽车内饰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住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号工业区,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实收资本8,000.00万元,目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座套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9,639.40万元,净利润-867.79万元,总资产16,303.58万元,净资产7,132.21万元。 2014年1-2月营业收入1,344.34万元,净利润-144.85万元,总资产16,748.36万元,净资产6,987.36万元。

 三、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使用自有资金增资座套子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改造经营管理办公场所,是根据公司对汽车座套、坐垫经营规划要求,为上海旷达篷垫的生产环节逐步转移到座套子公司奠定基础,加强设计能力,实现产品的盈利。同时满足座套公司规模扩大配备相应的人才、办公设备等资源需求。本次增资将加强其对客户的市场开拓力度,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起到积极的影响,从而促进公司的后续发展,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四、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本次对座套子公司进行增资,是为提升公司整体产业链的竞争能力,保障公司汽车内饰板块的整体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对座套子公司进行增资。

 五、监事会发表意见

 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加速公司业务发展的速度,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对座套子公司进行增资。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15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刊登于2014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于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先生、公司副总裁(财务)兼董事会秘书徐秋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王峰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龚旭东先生、公司董事许建国先生、公司总工程师承永刚先生、独立董事陆刚先生、保荐代表人卫成业先生(或周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0年11月24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截至2010年11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50.2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349.7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XYZH/2010J NA4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07,984,051.8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56,267,821.55元(其中募集资金345,513,119.65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0,754,701.9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饰面料项目6,225,802.47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99,557,763.69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生产项目-1,145,189.36元(江苏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退回前期多支付的预付款);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98,388,933.89元;

 (3)201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两项二期扩能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3,420.22 万元实施《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技改扩能项目(二期)》和《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二期扩能项目》,2011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进行两项二期扩能项目的议案》,本年度公司两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8,165,877.95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82,583,845.33元;

 (4)2012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超募资金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和《关于投资设立内饰件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二期扩能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合计调整金额17,393.66万元,并把调整出来的资金中的17,000.00万元变更投资方向,用于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上两项议案已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13年1月5日使用调整的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设立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1月10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综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01,230,542.91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5,169,161.20元。其中募集资金152,266,628.59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2,902,532.6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制定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0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2,913,981.40元(其中2013年度利息收入2,150,525.59元),已扣除手续费11,448.79元(其中2013年度手续费2,694.88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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