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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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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辛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扬、财务总监胡皓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凤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05,310,784.551,115,399,983.56-18.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787,920.4382,593,464.53-8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1,699,586.4782,685,559.14-85.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71,269,909.19-186,944,284.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130.1495-85.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130.1495-85.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4%2.4%下降2.06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0,186,572,228.419,791,523,331.14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334,675,205.723,361,060,807.31-0.7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7,778.61 
减:所得税影响额29,444.65 
合计88,333.9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9,073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36.35%200,841,4750  
深圳市泰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9%12,097,2170  
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7,184,678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泰宇2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81%4,462,915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泰宇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8%4,409,9000  
林剑明境内自然人0.54%2,965,1050  
宋宇境内自然人0.38%2,100,0000  
王贵海境内自然人0.36%1,990,0000  
李建华境内自然人0.3%1,680,0000  
葛洪境内自然人0.27%1,50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41,475人民币普通股200,841,475
深圳市泰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097,217人民币普通股12,097,217
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7,184,678人民币普通股7,184,678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泰宇2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462,915人民币普通股4,462,915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泰宇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409,900人民币普通股4,409,900
林剑明2,965,105人民币普通股2,965,105
宋宇2,100,000人民币普通股2,100,000
王贵海1,990,000人民币普通股1,990,000
李建华1,680,000人民币普通股1,680,000
葛洪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与其他9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自然人股东林剑明通过普通账户持有52,600股外,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912,505股,实际合计持有2,965,105股。公司自然人股东葛洪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500,000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2014-3-312013-12-31增减(%)主要变动原因
预付帐款30,411.0838,427.88-20.86本期结转上海土地预付款1亿元
其他应收款19,438.4515,397.6426.24本期支付的施工板块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增加
存货528,081.99448,366.5917.78本期增加拟开发土地上海地块、南宁地块及在建房地产项目投入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7,636.743,874.4497.11本期房地产销售预收款预缴税费增加
在建工程5,453.223,095.6576.16本期技术中心研发大楼投入增加
预收帐款178,601.87141,600.1126.13主要是预收售楼款增加
长期借款44,540.0027,340.0062.91本期新增广州和南宁房地产项目银行借款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1-3月2013年1-3月增减(%)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3,889.8710,654.56-63.49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相应结转税金及附加减少
销售费用1,814.351,076.2768.58本期在售房地产项目广告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922.57362.70154.36本期可资本化利息支出同比减少,使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0.00 -325.04--上年同期因收回应收账款转回原计提的坏账准备而本期无此类事项
利润总额2,558.0111,361.12-77.48一是本期房地产可结转面积同比减少,使房地产业销售收入及利润同比减少;二是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所得税费用1,379.223,101.77-55.53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减少,相应所得税费用减少
净利润1,178.798,259.35-85.73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1-3月2013年1-3月增减(%)主要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126.99-18,694.43--本期支付上海地块、南宁地块地价及在建房地产项目加大投入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99.17-312.06--本期技术中心研发大楼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14.01-10,265.04--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912.15-29,271.53--以上因素综合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建筑施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9,253.67万元,同比增长3.32 %。

截止报告期末,在建工程60项,合同金额90.76亿元。详见下表:

 项目数量(个)合同金额(万元)
期初续建项目(2014.1.1)63941,811
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541,470
报告期内竣工项目875,689
期末在建项目(2014.3.31)60907,592

2014年第一季度在建或竣工的代表工程项目:

市政:深圳市光明水厂一期工程、广西防城港核电厂一期淡水供水工程、前海东滨路(D0+000-360及D0+980-D1+947.613段)市政工程、杭州东湖快速德胜立交工程等;

地铁: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9102/9702标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给排水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9603-3标段等;

房建:广州上城阳光花园一期、深圳市大鹏下沙整体搬迁安置区工程第I标段工程、天健·芙蓉盛世二期、天健·世纪花园B标段工程、领航城领翔华府B区工程、宝安警察训练基地工程等;

公路:惠大疏港高速公路F-01标、布龙路城市化公路改造工程(二期)、坂李大道(含冲之大道)道路工程第1标段、德政路龙大高速立交及德政路东延段工程等。

代建:深盐二通道工程2014年1月21日通过竣工验收。同时,公司持续推进代建范围内各标段施工结算、资料申报、审核与审计工作。

工程创优成效方面:

报告期内申报四项省级QC成果,1项获省级一等奖,3项获三等奖。

(二)房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累计实现签约面积37,459平方米,签约金额36,56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16.67%和66.77%。公司实现结算面积6,810平方米,结算收入13,847.9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2.4%和59.3%。实现营业收入13,847.95万元,净利润1,128.5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9.3%和84.8%。

因公司本期主要在售房地产项目南宁天健世纪花园、长沙壹平方英里项目尚未达到收入结转条件,本期房地产可结转收入及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

(1)报告期总体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售楼盘9个,在建项目5个,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同时公司继续推进天健工业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工作。

(2)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及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竣工

时间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可销售面积(㎡)
住宅商业办公小计
1南宁天健世纪花园105,6032014年133,744.32113,68119,2290132,910
2长沙天健壹平方英里82,6262014年127,462.0088,07211,96427,390127,462
3广州天健上城阳光花园252,5252015年158,796.00155,2052,9910158,196
4天健技术中心研发大楼150,0602017年71,100.000000
5惠州阳光花园一期44,0002016年88,392.0071,07416,869087,943
 合计634,814 579,494.32428,03251,05327,390506,511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进展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报告期内项目进展情况
1南宁天健世纪花园电梯厅装饰施工;幕墙、门窗、栏杆安装。
2长沙天健壹平方英里外墙抹灰和饰面砖施工;屋面防水施工。
3广州天健上城阳光花园1-4#、9#外墙防水和抹灰施工;6#、8#、10#、11#砌体施工;5#、7#、12#、13#主体施工。
4天健技术中心研发大楼土石方开挖。
5惠州阳光花园一期土石方开挖。

(3)报告期末土地储备情况

报告期末土地储备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项目名称土地面积计容积率

建筑面积

现 状
1长沙芙蓉盛世三期86,978.96391,405.32已预付2.5亿的土地款,目前三期土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中。
2惠州阳光花园二、三期93,583.00233,958.00净地。
3广州广氮健明四路地块10,943.0030,415.00净地。
4上海万祥临港项目48,711.7068,196.00净地。
5南宁江南项目69,002.15207,006.45净地,2014年1月竞得。
6深圳龙岗区回龙埔地块34,999.0148,998.61宗地号:G01026-4,工业用地,现为公司施工生产基地。根据龙岗区产业布局,该地块拟纳入汽车产业园规划范围内。
7深圳福田区安托山地块7,425.3018,700.00宗地号:B401-0012,协议出让土地,住宅用途。
 合 计351,643.12998,679.38 

(三)商业运营与物业服务

公司持续加强宣传推广及招商力度,取得良好的招商业绩;加大对商业物业的资源整合和升级改造,提升物业价值。物业公司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提升管理与服务专业化水平,客户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内控建设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继续梳理和规范现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在各单位开展制度评审,持续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和优化工作。

2、根据公司内控环境、企业实际情况和内控目标要求,结合内控风险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持续提升内控体系的信息化水平,同时加大系统功能模块操作的培训力度,确保系统得到有效使用。

3、结合公司人力资源的绩效目标制定,继续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自评价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了绩效考核,通过月度考核不断推进和完善各项内控工作,达到提高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的作用。

(五)公告索引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014年1月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审议如下议案:2014年1月8日
1、《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
《201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4-04)2014年1月21日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5),审议如下议案:2014年1月25日
1、《关于公司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014年2月13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7),审议如下议案:2014年2月15日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2014年2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9),审议如下议案:2014年3月29日
1、《关于2013年度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3、《关于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2013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的议案》
7、《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从事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议案》
8、《关于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议案》
10、《关于2013年度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14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14年度公司投资计划的议案》
13、《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4、《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1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15、《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14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16、《关于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的议案》
1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的议案》
20、《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10),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2、《关于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3、《关于2013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11)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4-12)
《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3)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14)
《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4-15)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深圳市国资委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12个月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2005年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深圳市国资委鉴于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55万股已到解除限售期,对于该限售股份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的计划。如果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控股股东承诺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2010年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本公司、深圳市国资委(1)本公司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向深圳证监局作出如下承诺:承诺取得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的书面承诺并向深圳证监局报备;承诺向深圳证监局报备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名单;承诺就治理非规范情况在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结构”中如实披露。(2)深圳市国资委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承诺建立和完善已获取的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督促相关信息知情人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我公司证券,不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证券,也不泄露我公司未公开信息,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知悉我公司未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名单,由上市公司报送深圳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备案。2007年长期有效严格履行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名称公司类别最初投资

成本(元)

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

来源

莱宝高科其他23,670,053.7075,967,20810.76%75,967,20810.76%826,523,223.04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4年1月16日本公司实地调研机构嘉实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一)咨询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业务布局及战略定位;2、公司经营情况介绍;
3、公司市政工程及房地产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4年1月24日本公司其他个人个人4、公司对行业发展的看法。
2014年2月13日本公司实地调研机构建信基金(二)提供的主要资料:
2014年2月18日本公司实地调研个人个人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2014年1-3月本公司电话沟通个人个人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4-20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14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代理人戚梦捷先生(身份证件号码:310110198308240551)递交的临时提案。经公司审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86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0,429,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0%。其中,9名股东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381,833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7.2条规定:“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会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会员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客户的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客户未表示意见的,会员不得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前款所称对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

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9名股东未取得相关证券公司的委托,也未通过相关证券公司来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不符合上述规定,其信用账户持有的8,381,833股无权以股东名义向公司提出临时提案。因此,扣除不符合规定的股数,实际有效股数为12,047,7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提交临时提案的有效股份数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应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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