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15日获悉,海关总署携深圳、杭州、青岛海关及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日前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并拟制定新的管理办法,以支持外贸综合服务贸易商发展。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外贸综合服务贸易企业表示,相关部门将于近期出台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商管理办法,并在税收等方面对外贸综合服务商给予支持,以稳定出口。
值得关注的是,为进一步稳定出口,相关部门或对加工贸易目录进行适度调整。根据海关统计,一季度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速双双下降,尤其是加工贸易出现明显下滑。
业内人士坦言,加工贸易是出口贸易带动就业的主要贸易方式。但一季度加工贸易出现大幅下滑,这一现象值得关注。考虑到稳出口与稳就业、稳增长间的关系,相关部门可能将创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适度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商品目录,推进珠三角示范区和苏州、东莞先行先试。推动通关便利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单一窗口”。
近年来,我国政府多次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以限制低层次加工贸易,不断优化加工贸易商品结构,降低能耗、保护环境。2010年9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再次进行调整:将包括部分品种的多晶硅、玻璃和钢坯等44个十位商品编码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近期,海关总署发布修订后的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进一步简化加工贸易保税监管流程,重新明确和统一保税监管执法要求,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