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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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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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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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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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电商冲击、成本高企、同质化竞争等经营压力,公司牢牢把握国内扩大内需机遇,在“十二五”时期工作方针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和推动下,认真落实2013年经济工作要点,努力在精干主业、创新管理、盘活资产、提质增效上实现新的突破。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2亿元,比2012年7.52亿元增长14.66%;净利润1444.15万元,比2012年885.47万元增长63.0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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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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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2亿元,同比增加14.66%,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构成为:商品销售收入本年度实现8.49亿元,公司主要业务构成为商品销售收入,业态主要为百货零售业。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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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成本增加原因:商品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对应的成本增加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133,803,793.94元,占采购总额比重15.51%
4、 现金流
变动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年借款取得的现金增加。
5、 其它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分析:
(1)营业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根据市场变化加大促销活动力度,使销售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增加原因:商品销售收入增加导致成本增加。
(3)销售费用减少原因:主要是本期销售费用中用于广告费的支出减少所致。
(4)管理费用增加原因:主要是租金、修理费等项目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贷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原因: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场公允价值的变动低于同期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投资收益减少原因:主要系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投资收益的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项目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增加原因: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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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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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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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增加原因:本期贷款保证金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减少原因:预付账款减少,网站完工转入长期待摊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原因:参股公司天津市华运商贸物业有限公司权益入账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增加原因:主要是商场内外部装修工程尚在进行中所致。
短期借款增加原因:主要是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增加原因:主要是公司采购商品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减少原因:收回前年度预收款项所致。
应交税费减少原因:本期减少系本期交纳上一年度欠交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原因:主要系文化用品公司归还借款。
长期借款减少原因:主要系文化用品公司归还借款。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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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子公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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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公司分析:
①天津华运商贸物业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天津华运商贸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公司")是本公司持有其35%股权的参股公司。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出租;家具、建筑材料、家电、装饰品、灯具、百货销售;投资管理及咨询;物业服务。本报告期,华运公司净资产66,296.91万元,营业收入23,756.67万元,净利润43,425.70万元。
华运公司主要投资项目为"劝业红星国际广场",该项目作为天津市首批20项重点服务业项目之一,是超大型城市综合体。此次开发项目总合计约?90万平方米,其中可供出售的居住型公寓是19.43万平方米,商业地产14万平方米,企业自持的物业家居MALL22万平方米(已于2012年3月开业),百货MALL26.8万平方米及六星级酒店3600平方米,预计2015年建成开业。
???报告期内华运公司以原公司存续方式分立调整,将华运公司注册资本中的31,428.57万元分设一个新公司,新设公司股东仍为红星美凯龙与本公司,其中红星美凯龙出资20,428.5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本公司出资1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华运公司仍存续,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原公司股东和持股比例不变(详见公司公告2013-001)。华运公司完成分立及劝业红星国际广场项目建成后的未来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未来整体业绩和利润水平带来一定影响。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②天津劝业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
天津劝业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劝业家乐福")是本公司与荷兰家乐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乐福")共同出资成立。本公司持有其35%股权,家乐福持有65%股权。劝业家乐福注册资本为壹仟万美元。营业范围:食品、生活用品及相关商品零售及相关配套服务。
本报告期,劝业家乐福净资产11,490.02万元,营业收入61,421.64万元,净利润2,372.41万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该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理性投资,避免盲目炒作。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3年中国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为2007年以来最低,加之零售商之间竞争日益激烈、新科技带来消费行为的变化,使得零售商在2013年充满挑战。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原因影响,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购物中心业态的集中开业,零售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与更加激烈的竞争,不仅百货,整个零售行业已步入微利时代,并被倒逼进入调整转型期。电商冲击、成本高企和消费的疲软,已经成为目前百货类企业的三大“业绩杀手”。另外,购物中心的体验优势和大卖场、社区超市细分领域的竞争等都给百货业造成了竞争压力。
(二) 公司发展战略
2014年对公司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要清醒地认识机遇与挑战,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努力实现管理理念、经营思路、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不断创新,确保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确保公司安全平稳运行。
(三) 经营计划
2014年公司将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认真落实全年经济工作要点,转变观念、深化改革、突破瓶颈、创新图强,在做实主业上下功夫,在落实重点整改任务上见成效,在“扭亏、盘活、增效”上求突破。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四、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天津证监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12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修订后的现金分红政策执行
(二)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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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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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公司与供应商形成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加强沟通和交流,以达到双赢的目的。双方合作的基础是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秉承平等互利、诚信经营的共同原则,依法履约。
公司通过成熟的服务管理来服务消费者,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了良好的顾客关系。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分店本期已完成清算并注销;天津劝业餐饮有限公司的原持股比例为55%,本期转让10%股权[华夏金信评报字(2013)052号评估结果净资产为-94.91万元],持股及表决权比列变为45%,失去控制权,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4-002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上午9:30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回金普先生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及摘要。本报告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本报告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本报告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1444.15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现的利润仍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故公司拟于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盈利状况有所好转之后公司再行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配方案无异议,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该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董事会换届改选的相关事宜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回金普、应泽从、司永胜、贾鸿潜、张宝起、赵虹、罗鸿铭、宋建中、李雯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附件二),其中罗鸿铭、宋建中、李雯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三)。
以上董事候选人名单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拟聘罗鸿铭、宋建中、李雯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三位候选人均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五)。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年审计费用的议案。年审计费用为97万元。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该事项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
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关联董事回金普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2014-005)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十三、审议并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3年度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十四、审议并通过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暨对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工作的评价报告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4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回金普 男 1964年2月出生,回族,中共党员,1983年10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管理学研究生毕业,高级政工师。曾任天津食品工贸集团总公司贸易发展公司副经理,天津市商业工委干部处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副处长、处长,天津市委商务工委组织处(统战处)、干部处处长,现任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应泽从 男 1970年1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浙江雁芙服装二厂厂长,天津应大皮革时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应大投资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司永胜 男 1965年4月出生 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 经济学硕士 曾任天津中原百货集团滨海店经理、天津中原商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正职级)、天津中原百货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正职级)。现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贾鸿潜 男 1963年7月出生 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 会计师 工程师。曾任天津市财政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天津市财政投资管理中心主任,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宝起 男 1960年3月出生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 助理政工师。曾任天津劝业场电讯商场经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赵 虹 女 1957年6月出生 中共党员 硕士学位 高级会计师 1974年参加工作,曾任天津劝业场钟表部会计、财务部会计,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鸿铭 男 1951年4月出生 会计学博士。2001 年至2007 年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2007 年至2010年任天津财经大学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党总支书记、教授;2010年至今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营销系教授。2007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宋建中 女 1953 年6月出生 研究生 法学学士 一级律师。1976 年至1980 年在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工作;1980 年至1986 年在包头市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副主任;1986 年至今在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宋建中律师连续25 年担任国家多家特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并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前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会长。2001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 雯 女 1981年1月出生 法学硕士 三级律师。2009年至2013年任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3年至今天津国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2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三: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有关事宜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回金普、应泽从、司永胜、贾鸿潜、张宝起、赵虹的个人履历,独立董事候选人罗鸿铭、宋建中、李雯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董事提名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能胜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罗鸿铭
杨蔚东
宋建中
2014年4月14日
附件四: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罗鸿铭、宋建中、李雯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罗鸿铭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
附件五: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罗鸿铭,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鸿铭
2014年4月14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宋建中,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建中
2014年4月14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雯,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雯
2014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21 股票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4-003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下午2:00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四人,实出席监事四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建玲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预案。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监事会换届改选事宜及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经第七届监事会提议:张建玲、张晓莉、姜虹、陈贵祥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姜虹、陈贵祥为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已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六、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七、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特此公告。
监事会主席: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14日
附件一: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建玲 女 1971年1月生 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 1991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天津华联商厦审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计财处处长,现任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计财处处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张晓莉,女,1969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11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曾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天津劝业场南开百货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部室二支部书记,现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姜虹 女 1969年2月生 中共党员 大本学历 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天津劝业场鞋帽商场售货员、主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一般管理人员、儿童用品商场见习副经理、经理助理,新悦童趣馆副经理、经理,绮丽新姿馆经理、现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银部副部长。
陈贵祥 男 1970年6月生 中共党员 大本学历 1986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天津劝业场钟表眼镜商场售货员、友谊商场见习副经理、经理助理、黄金珠宝馆副经理,现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大天商品馆经理。天津市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4-004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最迟于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时,以相关标的为基础对当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根据预计结果履行相应的披露和审议程序。现将公司2014年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计201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天津劝业华联集团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劝华电器”)成立于2001年8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由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百货”)共同投资组建,是集电器、计算机、通讯设备、现代办公设备,批发与零售的综合性连锁企业。
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劝华电器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股东控制的关联关系。
2、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8亿元,主营业务为各类商品物资的零售、批发。集团旗下有中原百货华联店、中原百货滨海店、中原百货大港店。
中原百货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受同一股东控制的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也无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交易发生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的商品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开、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竞争能力的提高。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上述关联交易将逐步降低,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金普先生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1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合法、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系在2013年度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在日常经营中发挥协同效应、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涉及相关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上述关联交易尚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
附件: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现对公司预计201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1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合法、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系在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在日常经营中发挥协同效应、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涉及相关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罗鸿鸣
杨蔚东
宋建中
2014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21 股票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4-005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现场会议程序
1、会议时间:2014年5月7日(周三)上午9:30
2、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九楼九重天会议厅(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3、会议议程:
1) 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3年度业务工作及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 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7) 审议董事会换届改选相关事宜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
8) 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 审议监事会换届改选相关事宜及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
10)审议关于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参加会议有关事宜:
(1)出席会议范围:
①2014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于2014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到本公司九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联系电话:022-27304989
传真:022-27304989
邮政编码:300022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7日 9:30—11:30,13:00—15:00。
2、投票方法: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3、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738821,投票简称:劝业投票。
4、投票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但 99.00 元代表全部议案。
①一次性表决方法: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②分项表决方法: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
(4)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对单个议案的表决申报优于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申报。
(5)本次会议投票,对于总议案 99.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若对所有议案全部同意,对应申报价格为 99.00 元,委托股数为 1 股。
(6)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
| 股票简称 | 津劝业 | 股票代码 | 60082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虹 | 刘蕊 |
| 电话 | 022-27304989 | 022-27304989 |
| 传真 | 022-27304989 | 022-27304989 |
| 电子信箱 | tjqy600821@163.com | tjqy600821@163.com |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 总资产 | 1,961,759,353.92 | 1,729,243,720.01 | 13.45 | 1,590,287,109.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88,127,403.84 | 573,719,799.04 | 2.51 | 564,028,946.0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477,484.80 | 51,214,458.39 | -305.95 | 71,119,258.14 |
| 营业收入 | 862,460,167.43 | 752,156,684.04 | 14.66 | 888,584,488.4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441,462.80 | 9,649,812.97 | 49.66 | 7,809,350.3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912,576.97 | -7,456,730.45 | 219.52 | 12,855,944.7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9 | 1.70 | 增加0.79个百分点 | 1.3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2 | 50 | 0.0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2 | 50 | 0.02 |
| 报告期股东总数 | 64,57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63,318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10 | 62,860,456 | 0 | 无 |
| 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45 | 51,842,388 | 0 | 质押51,000,000 |
| 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66 | 6,920,000 | 0 | 无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其他 | 1.23 | 5,139,434 | 0 | 无 |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其他 | 0.85 | 3,552,900 | 0 | 无 |
| 王安成 | 其他 | 0.40 | 1,672,610 | 0 | 无 |
|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0.34 | 1,434,658 | 0 | 无 |
| 陈锦勇 | 其他 | 0.30 | 1,240,163 | 0 | 无 |
| 天津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0.29 | 1,200,000 | 0 | 无 |
| 杨太红 | 其他 | 0.24 | 1,014,792 | 0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有关联关系。 |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862,460,167.43 | 752,156,684.04 | 14.66 |
| 营业成本 | 732,943,173.73 | 623,552,841.79 | 17.54 |
| 销售费用 | 51,036,784.09 | 63,096,579.33 | -19.11 |
| 管理费用 | 147,889,273.12 | 144,378,355.42 | 2.43 |
| 财务费用 | 51,228,094.78 | 50,514,885.25 | 1.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477,484.80 | 51,214,458.39 | -305.9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286,630.65 | -62,766,958.82 | 2.3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155,817.52 | -45,796,561.83 | 347.08 |
| 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2亿元,同比增加14.66%,主营业务收入为8.49亿元,业态主要为百货零售业。 |
|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 商品销售 | 主营业务成本 | 732,484,655.93 | 72.78 | 623,051,713.07 | 68.28 | 17.56 |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商品销售 | 849,307,873.94 | 732,484,655.93 | 13.76 | 14.55 | 17.56 | 减少2.21个百分点 |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 天津市 | 849,307,873.94 | 14.55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317,601,215.37 | 16.19 | 218,655,219.17 | 12.64 | 45.25 |
| 预付款项 | 6,766,299.34 | 0.34 | 37,378,756.49 | 2.16 | -81.90 |
| 长期股权投资 | 621,814,629.02 | 31.70 | 476,378,918.30 | 27.55 | 30.53 |
| 在建工程 | 63,136,546.81 | 3.22 | 45,445.00 | 0.00 | 138,829.58 |
| 短期借款 | 774,800,000.00 | 39.50 | 558,800,000 | 32.31 | 38.65 |
| 应付票据 | 199,850,000.00 | 10.19 | 149,942,000.00 | 8.67 | 33.28 |
| 预收款项 | 851,277.06 | 0.04 | 7,491,810.40 | 0.43 | -88.64 |
| 应交税费 | 1,872,822.52 | 0.10 | 10,810,875.63 | 0.63 | -82.6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00 | 0.00 | 9,990,000.00 | 0.58 | -100.00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40,000,000.00 | 2.31 | -100.00 |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 000537 | 广宇发展 | 13,000 | 155,952 |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 原始法人股 |
| 合计 | 13,000 | 155,952 | / | / |
| 子公司全称 | 业务性质 | 主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天津开发区华贸实业公司 | 商业零售批发 | 百货批发兼零售 | 500,000.00 | 154,500.33 | -3,170,064.69 | 0.00 |
| 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家用电器商场批发中心 | 商业零售批发 | 五金交电化工;百货、家具、货物运输、家电维修、空调安装 | 400,000.00 | 1,002,189.67 | -869,069.13 | 0.00 |
| 天津市劝业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商业零售批发 | 五金、家电批发兼零售 | 800,000.00 | 1,017,711.57 | -407,762.05 | 0.00 |
| 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公司 | 商业零售批发 | 会议服务、信息咨询、商务代理 | 300,000.00 | 1,103,345.98 | -134,852.24 | 0.00 |
| 天津开发区华贸达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公司 | 商业零售批发 | 日用百货、鞋帽、服装批发兼零售 | 1,000,000.00 | 1,276.10 | -188,500.21 | 0.00 |
| 天津劝业场集团南开百货有限公司 | 商业零售批发 | 针纺织品、服装、日用杂品、百货、鞋帽、化妆品等销售;日用品维修等 | 30,000,000.00 | 72,320,492.77 | -26,048,734.84 | -9,442,603.30 |
| 天津文化用品公司 | 商业零售批发 | 文化用品 | 6,500,000.00 | 156,673,456.24 | -75,323,655.03 | -3,554,617.02 |
|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 全资子公司亏损,导致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 | 用于弥补子公司经营亏损。 |
| 分红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 2013年 | | | | | 14,441,462.80 | |
| 2012年 | | | | | 9,649,812.97 | |
| 2011年 | | | | | 7,809,350.36 | |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交易内容 | 2013年度实际 | 2014年度预计 |
| 天津劝业华联集团电器有限公司 | 受同一股东控制 | 商品采购 | 9,282 | 7,000 |
| 商品销售 | 3,000 |
| 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股东控制 | 商品采购 | 0 | 7,000 |
| 商品销售 | 0 | 3,000 |
| 合计 | —— | —— | 9,282 | 20,000 |
|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 1-11 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 11 项议案 | 99.00 元 |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报价 |
| 1 | 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 2 | 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 3 | 审议公司2013年度业务工作及财务决算报告; | 3.00 |
| 4 | 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
| 5 | 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5.00 |
| 6 | 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 6.00 |
| 7 | 审议董事会换届改选相关事宜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 | 7.00 |
| 8 | 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00 |
| 9 | 审议监事会换届改选相关事宜及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 | 9.00 |
| 10 | 审议关于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 10.00 |
| 11 |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00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