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联营企业介绍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3年12月与广东华清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清园生物”)股东凌凤清签署了《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凌凤清关于广东华清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5%的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凌凤清各占华清园生物45%股权,苏健裕占7%股权,陈填烽占3%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受让广东华清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7)。
华清园生物主要从事梅片树种植、天然右旋龙脑提取及其高效生物医学应用,是集种植、生产、科研及新产品开发于一体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截止目前华清园生物已种植梅片树4000余亩。
二、取得流转用地的情况
梅州市人民政府为支持华清园生物梅片树种植产业稳定持续发展,将分期分批给予华清园生物梅片树种植基地办理租赁流转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以下简称“林权证”)。近期,华清园生物按照法定流程(跟农户签定合同、土地流转办理、挂牌公示等)历经6个月时间,目前已经获得颁发林权证的土地有823.5亩,使用期限为29年,地址在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谭头村。
三、付款情况
华清园生物一次性支付823.5亩土地的租赁费用、青苗补偿费用和办证费用共120.91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华清园生物首次取得823.5亩租赁流转用地的林权证(后续将陆续取得其余租赁流转用地的林权证),意味着未来近三十年内,华清园生物使用该林地的经营权和种植梅片树的所有权,及其生产、研发、办公等配套设施均得到有效法律保障,确保公司梅片树种植产业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华清园生物此次取得823.5亩租赁流转用地的林权证,短期内对其业绩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