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4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4-017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8日上午9:30在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57号奥克斯中央大厦25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83,000,2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5.69

董事长郑坚江、副董事长郑江因公出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李维晴先生主持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张明远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钱旭峰、职工监事傅国义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情况。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股)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183,000,200100%00%00%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83,000,200100%00%00%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83,000,20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1、《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