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4,256,6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2014年4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4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1*****069 | 王中胜 |
| 2 | 00*****446 | 杨世宁 |
| 3 | 00*****019 | 杨新子 |
| 4 | 00*****437 | 陈 新 |
| 5 | 00*****032 | 张 汀 |
| 6 | 01*****790 | 郑 槐 |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
咨询联系人:陈新
咨询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号码:0551-62969207
七、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