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7日-4月8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7日15:00—4月8日15:00。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人民中路2号,宜兴宾馆2楼2号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14,057,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14,053,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计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114,057,4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114,057,4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赞成114,057,4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114,057,4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114,057,4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114,057,4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互相担保的议案》;
赞成114,057,4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赞成114,057,4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运用自有资金购买较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赞成114,057,4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114,057,4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赞成114,057,4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华、贾叙东、朱和平向大会作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3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琳、杨宬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