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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虽然焦化业务受宏观经济影响持续在低谷徘徊,但公司燃气主营业务却呈现非常好的发展态势,管道燃气客户数量突破百万,达到105万户,两气销售量超过3亿立方米,达到历史新高。 根据国家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政策和"气化吉林"战略以及城市能源结构调整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积极参与推进政府提出的城市"煤改气"项目试点工作,拆除城区有污染的燃煤锅炉,用清洁的燃气替代燃煤,取得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已完成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17万户,同时报告期内城市管道燃气和车用燃气销量均有较大增幅。 2013年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了燃气价格的顺价调整工作,为公司当年乃至今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3年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7.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00万元,实现净利润3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3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公开定向增发融资4.62亿,用于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目前项目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了"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称号"、"全国质量安全诚信示范单位"、"长春市委市政府文明单位称号"等荣誉。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74,937.15 万元,同比增加1.3%,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燃气业务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所致。其中:燃气业务增加16,327.40 万元,增幅32.29%。焦化产品的由于受钢铁行业市场低迷的持续影响,焦炭收入同比下降20.24%,化工产品下降0.48%;另燃气安装收入同比下降4.42%。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为45,148.57万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25.80%。上年同期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为58,574.62万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33.92%。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4、 费用 2013年实际发生期间费用35,540.13万元,同比增加6,763.41万元,增幅23.5%。 其中:销售费用为21,743.41万元,同比增加4,437.55万元,主要原因是投资延边区域公司相应销售费用增加、以及折旧、维修费用、人员薪金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为11,805.95万元,同比增加2,015.95万元,主要原因是投资延边区域公司相应管理费用增加、以及折旧、人员薪金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1,990.77万元,同比增加309.92元,系由于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889.70万元,同比增加 710.95万元,系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5、 现金流 201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量为23,586.95万元,同比增加26,151.01万元,其中: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量为-1,707.88万元,同比减少1,136.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采购材料款及支付职工薪酬及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量为-35,119.96元,同比减少15,902.35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量为60,414.80 万元,同比增加43,189.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定向增发募资资金增加所致。 6、 其它 (1)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10万股,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综合考虑资金成本,或在适当时机发行。 (2)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安全与风险管控,在安检、场站管理、燃气输配等方面加大投入,积极构建安全文化; 公司积极推进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与发展,已新建能源站1 座,煤改气项目改造燃煤锅炉 3 座;公司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推广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累计完成17万户。积极发展车用气业务,汽车燃气增量迅速。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 货币资金 :主要是由于本年新增借款所致。 应收票据:主要是由于销售客户采用票据方式结算货款的减少,使得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余额大幅度减低。 预付款项 :主要是2013年度预付工程款的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主要是由于暂借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主要是由于对管网工程投资有所增长所致。 无形资产 :主要是由于公司2013年度新购土地使用权所致。 商誉 :主要是由于收购延边耀天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图们、龙井及珲春的燃气经营性净资产可辨认的公允价值与收购成本的差额形成的商誉所致。 短期借款:报告期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主要是由于公司2013年度加大了对管网建设的投入,对外工程采购量增加,公司采用票据方式结算货款方式增多,使得相应的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大幅度增加。 其他应付款:主要由于公司2013年度偿还了上年度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借款10,000万元。 长期借款: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管网改造项目资金增加所致。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主要有燃气和焦化两大业务,以燃气业务为主,充分保障城市民用、工商业、车用等燃气供应,同时公司拥有较强的输气、配气、储气能力,已形成完整的能源供销体系。 1、特许经营 公司在经营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已获得长春市及其他七个城市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并能为区域内客户进行长期稳定的燃气供应。 2、供气能力 公司目前有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能源供应商,并已经签订有长期供气合同。公司已经完成天然气外环高压管网一期工程,目前正在进行二期工程建设,同时也不断对市区内的输气管网进行科学优化,整个市区将形成由高压和次高压、中压、低压四级压力输配系统,具有30亿立方米的供气能力。 3、发展能力 (1) 公司具备从设计、施工、监理到运营的完整的产业链。公司拥有国家甲级设计院、市政二级总承包施工队伍、市政工程甲级监理公司,积累了气量平衡、供气调度、不同气源置换、燃气应用、市场开发等方面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 (2)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人才培养机制,有自己独立的培训基地,同时与几所大学联合培训人才。公司已经聚集了一批专业人才,部分人员成为燃气行业的专家或专业技术带头人,也形成了包括工程建设管理、安全风险管理、客户服务管理、抢修抢险应急处置等专业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 (3) 公司有强大的股东资源。两方股东都为公司发展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了充足的支持。 4、市场资源 随着"气化吉林"战略实施推进和长春市经济发展,潜在客户资源稳定丰富,每年以5万户以上的速度递增,市区市场占有率已在80%以上,为迎接天然发展时代到来打下了良好基础;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与实施、改善城市大气环境以及创造"宜居、环保、生态、美丽"城市的需求必将为公司燃气业务蓬勃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5、品牌服务 公司秉承"以客为尊、安全可靠、诚信负责、追求卓越"的服务理念,在"亲切、专业和高效率"服务上进行整合、提升,推行了多项特色服务模式,从而提升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并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2013年1月,公司出资与延边耀天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人民币2,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自该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主营管道燃气、车用气、液化石油气及燃气安装等业务。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013年1月,公司出资与延边耀天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人民币2,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自该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董事长: 张志超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4-0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于2014年3月28日以书面、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到会10人。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形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3,603.73万元,按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按2013年末总股本529,619,8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88.86万元。 五、审议公司聘请审计机构 公司拟继续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 六、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七、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春市煤气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方案》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债务重组具体事宜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题中,一至六项、十、十一项议题,均须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经研究,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及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 以上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均获通过。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4-006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于2014年3月28日以书面、电话短信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上午10: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长辛宏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会议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计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2013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4-0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召开的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对照表如下: ■ 此议案将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4-008 关于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长春市煤气公司实施债务重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春市煤气公司以其长兴路、湖西路、绿园区西郊路三宗划拨土地进行评估挂牌竞价抵偿公司债务,未抵偿部分将豁免 本次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债务重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春市煤气公司(以下简称煤气公司)的债权债务现状 2007年12月,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向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其拥有的煤气公司债权包,并以70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42500万元的煤气公司债权。 2008年11月公司董事会同意煤气公司以其拥有的东郊制气厂净化系统资产及相关土地抵偿对公司的债务。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面限制,无法完成土地过户,故仅完成东郊制气厂净化系统资产以评估值8093万元抵债。截止目前,公司对煤气公司的债权均非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际情况是:公司对该笔债权债务的盈利为净化系统的评估值和购买债权包的差额,亦即1093万元;公司对煤气公司的债权为债务包总额和净化系统差额,亦即34400万元。 二、实施债务重组的必要性 首先,因历史原因公司的部分制气、储气设施坐落于煤气公司的国有划拨宗地之上,造成公司“房地分离”,为实现“房地合一”,使公司的资产完整,须将相关土地转移至公司名下;第二,在收购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煤气公司债务包后,通过实施煤气公司以净化系统资产抵债操作,尽管公司已经实际获利,但依旧存在煤气公司对公司的高额负债,此等近乎呆滞的不良债权对公司形象和未来发展构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一直在关注该等不良债权;第三,公司管理层一直在谋划最优的解决方案,目标是除实现上述资产完整、妥善处置与煤气公司债权外,还要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经与各相关方反复沟通,公司管理层认为以煤气公司土地抵债为主线的债务重组方案的实施时机已经成熟。 三、实施债务重组的程序 1、经长春市国资委批准,煤气公司对其长兴路、湖西路、绿园区西郊路等三宗划拨土地进行评估。 2、 上述三宗划拨土地经市国资委评估、备案后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3、公司在上述三宗划拨土地公开挂牌转让同时参与竞价、摘牌,并支付土地竞价款项。 4、煤气公司获得相应款项后扣除必须发生的税费,剩余部分偿还对公司的负债。 四、债务豁免 在相关土地变更到公司名下、煤气公司偿还对公司部分债务后,公司将豁免煤气公司对公司的剩余负债,豁免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注:此债权公司已于 2007年末全额计提完毕。) 此议案将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4-009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12年9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7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3月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915,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5,140,15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1,774,85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3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6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3)01001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1000万元及以上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账号22001450100059773333)。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3年3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长春燃气201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8日 | 股票简称 | 长春燃气 | 股票代码 | 60033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孙树怀 | 赵勇 | | 电话 | 0431-85954615 | 0431-85954383 | | 传真 | 0431-85954383 | 0431-85954383 | | 电子信箱 | shuhuai0333@vip.sina.com | ccrq_zy@163.com |
| | 2013年(末) | 201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年(末) | | 总资产 | 3,747,839,923.03 | 2,934,513,948.49 | 27.72 | 2,598,238,216.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93,107,482.37 | 1,398,000,836.26 | 35.42 | 1,387,636,407.2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78,841.00 | -5,713,705.01 | 198.91 | 239,130,151.35 | | 营业收入 | 1,749,371,528.38 | 1,726,915,180.31 | 1.30 | 1,810,859,563.4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198,058.43 | 10,364,429.01 | 268.55 | 71,913,406.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597,708.81 | -80,672,082.81 | 不适用 | 12,450,358.6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0 | 0.74 | 增加1.96个百分点 | 5.2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2 | 250.00 | 0.1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2 | 250.00 | 0.16 |
| 报告期股东总数 | 61,25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62,93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2.57 | 278,400,000 | 33,600,000 |
| |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6 | 15,150,000 | 15,150,000 |
| | 东海证券-交行-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94 | 5,000,000 | 5,000,000 |
| | 金俊 | 境内自然人 | 0.89 | 4,719,829 | 0 |
| | 东北证券-建行-东北证券3号主题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69 | 3,650,000 | 3,650,000 |
| | 东海证券-建行-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66 | 3,500,000 | 3,500,000 |
| | 东海证券-中信-东风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66 | 3,500,000 | 3,500,000 |
| | 东海证券-光大-东风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38 | 2,000,000 | 2,000,000 |
| | 东北证券-建行-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32 | 1,700,000 | 1,700,000 |
| | 曾昭利 | 境内自然人 | 0.21 | 1,111,300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东海证券-交行-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海证券-中信-东风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海证券-建行-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海证券-光大-东风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四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东北证券-建行-东北证券3号主题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东北证券-建行-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一致行动人。 |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1,749,371,528.38 | 1,726,915,180.31 | 1.30 | | 营业成本 | 1,422,005,559.28 | 1,502,517,513.12 | -5.36 | | 销售费用 | 217,434,143.97 | 173,058,689.54 | 25.64 | | 管理费用 | 118,059,463.48 | 97,900,013.29 | 20.59 | | 财务费用 | 19,907,709.34 | 16,808,509.83 | 18.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78,841.00 | -5,713,705.01 | 198.9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199,580.97 | -192,176,086.35 | 82.7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4,147,968.31 | 172,249,208.05 | 250.74 |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业务性质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车用液化石油气的经销等 | 5,000.00 | 90,137,145.50 | 64,290,032.53 | 132,733,338.67 | 4,227,360.48 | 2,623,216.75 | | 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建筑业 | 长春市区域内工业、公用以及民用气的受理安装(凭资质证书经营) | 2,000.00 | 247,494,818.88 | 143,431,918.90 | 47,051,881.48 | 11,749,604.64 | 8,794,125.29 | | 长春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制造业 | 生产有机化工产品及建筑材料 | 3,000.00 | 108,826,073.99 | 27,237,097.07 | 158,847,524.08 | -11,891,367.85 | -12,730,257.65 | | 长春燃气(德惠)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天然气经销、管道安装等 | 2,000.00 | 60,890,051.99 | 21,863,739.94 | 37,622,877.86 | 1,685,766.47 | 1,393,082.77 | | 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管道燃气生产供应、瓶装液化气生产供应等 | 3,500.00 | 90,239,290.97 | 37,547,415.15 | 38,550,943.88 | 1,336,529.17 | 1,319,079.84 | | 长春燃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技术服务业 | 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工程、压力管道设计及咨询等 | 600.00 | 25,170,032.36 | 12,613,859.73 | 20,871,436.67 | 4,534,392.68 | 3,290,260.29 | | 吉林省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技术服务业 |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及技术咨询等 | 300.00 | 4,002,965.26 | 2,807,205.14 | 9,450,627.09 | 2,041,178.78 | 2,060,931.21 | | 长春燃气(双阳)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天然气经销、管道安装等 | 3,000.00 | 89,216,647.66 | 30,459,845.93 | 26,464,704.67 | 2,040,883.43 | 1,897,028.60 | | 吉林省永晟燃气安装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建筑业 | 燃气设施、设备、燃气管网、管道的安装建设 | 2,000.00 | 47,042,682.53 | 20,427,762.03 | 19,885,507.98 | 2,105,261.70 | 1,813,285.86 | | 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分布式能源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应用 | 分布式能源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应用,供热服务、制冷服务、燃气具、空调、锅炉经销 | 3,000.00 | 49,567,044.18 | 27,311,915.88 | 1,816,765.94 | -1,558,582.71 | -1,427,679.58 | | 公主岭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天然气经销、管道安装等 | 1,000.00 | 20,680,653.72 | 7,614,812.64 | 450,622.52 | -1,477,603.76 | -1,477,622.86 | | 长春燃气(龙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天然气销售、燃气运营服务、燃气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汽车燃气改装、汽车加气、燃气工程安装、天然气利用项目开发、燃气直燃机经销项目。 | 5,000.00 | 105,564,864.89 | 45,293,545.03 | 16,526,453.02 | -4,779,656.14 | -4,707,838.59 | | 长春燃气(图们)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天然气销售、燃气运营服务、燃气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汽车燃气改装、汽车加气、燃气工程安装、天然气利用项目开发、燃气直燃机经销项目。 | 2,000.00 | 42,601,169.17 | 19,322,061.40 | 9,337,549.30 | -704,853.57 | -677,938.60 | | 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天然气销售、燃气运营服务、燃气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汽车燃气改装、汽车加气、燃气工程安装、天然气利用项目开发、燃气直燃机经销项目。 | 3,000.00 | 70,135,714.32 | 29,127,082.20 | 716,163.82 | -870,000.58 | -872,917.80 | | 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天然气管道输送、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专业承包 | 7829.26 | 916,106,718.67 | 474,034,686.10 | 676,723,147.37 | 106,906,590.60 | 71,656,911.63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 燃气 | | | | | | | | | 其中:材料成本 | 462,371,685.40 | 84.55 | 410,807,659.09 | 81.23 | 12.55 | | | 人工成本 | 12,487,548.66 | 2.28 | 10,498,326.36 | 2.08 | 18.95 | | | 制造费用 | 22,916,998.08 | 4.19 | 42,687,158.63 | 8.44 | -46.31 | | | 动力费用 | 49,088,772.43 | 8.98 | 41,770,342.05 | 8.26 | 17.52 | | | 合计 | 546,865,004.56 | 100.00 | 505,763,486.12 | 100 | 8.13 | | 燃气安装 | | | | | | | | | 其中:材料成本 | 32,682,778.77 | 32.29 | 37,794,703.96 | 36.67 | -13.53 | | | 人工成本 | 14,857,656.02 | 14.68 | 29,894,291.32 | 29.00 | -50.30 | | | 施工费用 | 53,661,808.24 | 53.02 | 35,385,730.35 | 34.33 | 51.65 | | | 合计 | 101,202,243.03 | 100.00 | 103,074,725.63 | 100.00 | -1.82 | | 冶金焦炭 | | | | | | | | | 其中:材料成本 | 546,288,767.43 | 92.52 | 696,426,976.01 | 93.39 | -21.56 | | | 人工成本 | 6,796,164.30 | 1.15 | 6,948,135.33 | 0.93 | -2.19 | | | 制造费用 | 31,162,590.69 | 5.28 | 33,603,436.58 | 4.51 | -7.26 | | | 动力费用 | 6,178,851.00 | 1.05 | 8,764,865.68 | 1.18 | -29.50 | | | 合计 | 590,426,373.42 | 100.00 | 745,743,413.60 | 100 | -20.83 | | 化工产品 | | | | | | | | | 其中:材料成本 | 124,166,564.37 | 78.60 | 102,861,998.46 | 78.86 | 20.71 | | | 人工成本 | 4,911,446.83 | 3.11 | 3,181,289.66 | 2.44 | 54.39 | | | 制造费用 | 11,320,347.13 | 7.17 | 7,762,283.81 | 5.95 | 45.84 | | | 动力费用 | 17,575,233.07 | 11.13 | 16,627,392.86 | 12.75 | 5.70 | | | 合计 | 157,973,591.40 | 100.00 | 130,432,964.78 | 100 | 21.11 |
| 承诺项目名称 | 是否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产生收益情况 |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 |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 | 天然气置换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 否 | 46,177.49 | 45,536.88 | 45,536.88 | 是 | 68.21% | 2,638.68 | 2666.59 | 是 | |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燃气 | 668,904,671.16 | 546,865,004.56 | 18.24 | 32.29 | 8.13 | 增加18.27个百分点 | | 燃气安装 | 278,948,365.95 | 101,202,243.03 | 63.72 | -4.42 | -1.82 | 减少0.96个百分点 | | 冶金焦炭 | 569,864,868.02 | 590,426,373.42 | -3.61 | -20.24 | -20.83 | 增加0.77个百分点 | | 化工产品 | 187,556,508.41 | 157,973,591.40 | 15.77 | -0.48 | 21.11 | 减少15.02个百分点 |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 吉林省内 | 1,314,578,952.70 | -0.21 | | 吉林省外 | 434,792,575.68 | 6.17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383,546,709.67 | 10.23 | 147,677,163.33 | 5.03 | 159.72 | | 应收票据 | 19,572,844.00 | 0.52 | 33,788,324.00 | 1.15 | -42.07 | | 预付款项 | 107,945,478.95 | 2.88 | 154,772,477.79 | 5.27 | -30.26 | | 其他应收款 | 33,302,954.00 | 0.89 | 19,504,878.83 | 0.66 | 70.74 | | 在建工程 | 707,698,581.21 | 18.88 | 426,201,543.65 | 14.52 | 66.05 | | 无形资产 | 37,121,697.36 | 0.99 | 23,053,284.86 | 0.79 | 61.03 | | 商誉 | 46,172,820.50 | 1.23 | 3,861,798.84 | 0.13 | 1,095.63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2.67 | 370,000,000.00 | 12.61 | -72.97 | | 应付票据 | 205,800,000.00 | 5.49 | 87,000,000.00 | 2.96 | 136.55 | | 其他应付款 | 56,080,060.09 | 1.50 | 125,074,048.87 | 4.26 | -55.16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0 | 13.34 | 0.00 | 0.00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2,786,285.72 | 1.14 | 12,935,714.29 | 0.44 | 230.76 |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2013 | 非公开发行 | 46,177.49 | 45,536.88 | 45,536.88 | 1,031.94 | 专项帐户存放 |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 长春市燃气输配管网(新建) | 229,800,000.00 | 68% | 35,953,324.73 | 155,159,978.55 | | | 长春市天然气外环高压环网 | 600,000,000.00 | 18% | 103,739,809.15 | 107,466,711.41 | | | 合计 | 829,800,000.00 | / | 139,693,133.88 | 262,626,689.96 | / |
| 原条文 | 修订后条文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侵占公司资产或占用公司资金。如发生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方式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凡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对所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现金清偿的,公司董事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偿还所侵占公司资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侵占公司资产或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董事会应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或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4、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确有必要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涉及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对其是否符合中小股东利益进行说明。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2/3以上(含)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 募集资金总额 | 46,177.4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536.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536.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天然气置换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 无 | 77,452.90 | 46,177.49(注) | 35,925.35 | 7,902.96 | 45,536.88 | 9,611.53 | 126.75% | 2016年 | 2,666.59 | 是 | 否 | | 注:长春燃气计划募集资金77,452.9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48,69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177.49万元。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此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3年3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376,339,198.00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3月8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3)010230
号专项报告鉴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此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此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此情况 |
| 时间 | 金额(元) | | 2013年3月6日募集资金总额 | 486,915,000.00 | | 减:发行费用(不包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等) | 21,740,150.00 | | 2013年3月6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65,174,850.00 |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513,336.56 | | 减:前期置换金额 | 376,339,198.00 | |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 79,029,563.02 |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319,425.54 |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22001450100059773333 | 10,319,425.54 | | 合计 | | 10,319,42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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