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4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4-01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君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241,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41,2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241,2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