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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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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4-1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3月1日发布了《重大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4-04),为了尽快解决分歧以推进康佳总部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三次会议研究,同意康佳集团将“康佳集团是否有权作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唯一开发主体”的争议提交深圳市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

 本公司于日前收到了仲裁庭开庭通知等文件,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仲裁代理人: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陈德林律师和杨文华律师。

 二、仲裁庭商仲裁院秘书处定于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三时在其证券仲裁庭开庭审理(证券仲裁庭位于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大楼内)本案。

 三、本次仲裁裁决期限至2014年7月2日。

 本次仲裁可能需要经过仲裁庭多次开庭审理,仲裁庭给出仲裁结果的时间目前尚不确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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