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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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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4-00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签署智慧家庭“天翼·别致云盒”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2014年4月7日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电信”或“甲方”)签署《智慧家庭“天翼?别致云盒”创新项目运营合作备忘录》。

 二、协议对手方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2、无锡电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无锡电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4、无锡电信是江苏省无锡地区的主要通讯运营商。

 基于此,无锡电信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与分工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智慧家庭领域加深合作,共同推进在无锡地区的智慧家庭业务商用,推动无锡“三网融合”工作的开展。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打造智慧家庭天翼云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IPTV+OTT增值服务。

 乙方负责为智慧家庭“天翼?别致云盒”项目提供终端产品、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

 甲方利用自有渠道和用户资源,向存量和新增宽带用户、IPTV用户推广 “天翼?别致云盒”业务。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业务的运营规划、营销策划和业务宣传;共同负责智慧家庭“天翼?别致云盒”中呈现界面的设计和运营工作;为用户提供智慧家庭“天翼?别致云盒”基础服务,超出基础服务费外的增值业务收入甲乙双方按照5:5的比例进行分配。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自动续延,续延次数不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与无锡电信签署合作协议,可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公司别致云盒业务得以开始实现集中规模落地。

 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如果本次合作模式成功,将有利于公司提升智慧家庭项目实施经验和影响力,并促进其他地区和运营商复制。

 2、如果本合作协议能顺利履行,将对公司 2014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如本合作协议未能顺利履行,将不会对公司 2014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本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不涉及产品销售数量,供货的细节内容,通过另行签署供货协议进行约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无锡电信与本公司签订的《智慧家庭“天翼?别致云盒”创新项目运营合作备忘录》。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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