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补充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营运资金,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7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2013年8月3日刊登的《201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4年2月22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54号),核准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核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14年3月27日,公司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4 深机场CP001”,短期融资券代码041464018)已发行完毕。本期短期融资券计划发行总额为5亿元,实际发行总额5亿元,期限365天,计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票面价格:100元/百元面值,票面利率5.64%,主承销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资金已全额到账。
本期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刊登于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