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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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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12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达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公司”)签订了金额为1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该借款及担保于2014年12月24日到期。

 天达公司(甲方)与兵工财务公司(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对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5)甲方停业、歇业、……、财务状况恶化等”。公司(甲方)与兵工财务公司(乙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第七条约定:“主合同借款人未按约定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的(包括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乙方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按通知的金额、方式向乙方支付,代为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

 近日,公司收到兵工财务公司《催收函》,因天达公司已停止经营,无能力偿还债务,根据《借款合同》第十一条和《保证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兵工财务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合同,要求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天达公司提前偿还本金15,000万元及利息。

 2014年3月,公司履行了担保责任,代天达公司支付200万元利息;代天达公司承担15,000万元债务,形成公司对兵工财务公司的债务。

 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披露了《201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13年度对应收天达公司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及对担保确认的预计负债合计约为28,000万元,其中上述15,000万元本金和200万元利息已在2013年度确认为预计负债(确认为2013年度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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