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斯米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斯米克”)参与竞拍湖北省江陵县沿江产业园工业大道南侧2014070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0)。
2014年4月1日,荆州斯米克参加了江陵县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成功竞得宗地编号为201407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江陵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拍地块的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2014070
2、宗地面积:80,000平方米
3、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4、使用年限:50年
5、土地位置:江陵县沿江产业园工业大道南侧
6、交易对方:江陵县国土资源局
7、成交价格:人民币玖佰陆拾万元整(¥9,600,000元)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上述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交易过程和交易完成后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荆州斯米克本次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按计划有序推进荆州斯米克的项目建设,为其尽快完成建厂投产提供重要保障,有利于其筹建工作加快速度。该项目对本公司开拓环保健康型产品具有深远及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三、风险提示
根据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荆州斯米克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2014年4月16日17时前)与江陵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按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视为荆州斯米克放弃竞得资格,且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将督促荆州斯米克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署工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荆州斯米克与江陵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