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参股的澳大利亚上市公司金达必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必”)于近日发布了2013~2014财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金达必及其与本公司共同投资的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拉拉”)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财务信息,主要内容如下:
1、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金达必实现净利润289万澳元。
2、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卡拉拉亏损313万澳元。
本公司根据金达必披露的半年度报告,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金达必、卡拉拉2013年7-12月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初步核算,具体如下:
1、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对金达必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1,964.10万元。
2、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对卡拉拉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11,570.70万元。
本公司核算结果与金达必及卡拉拉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澳会计准则对外币借款本金的汇兑差额的处理方法不同:在资本化期间内,金达必及卡拉拉按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将外币借款本金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在卡拉拉项目建设期内将外币借款本金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上述金达必、卡拉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情况请以本公司4月18日发布的经审计的2013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