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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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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3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出售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友谊分公司部分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友谊分公司的部分资产,出售价格为1578.23万元,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以现金收购。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产评估资格)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友谊分公司及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黑评报字【2014】第001号),这些资产为:(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友谊分公司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友谊分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该资产评估价值为1578.23万元。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因此由4名非关联董事即独立董事参加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关于出售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友谊分公司部分资产的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出售关于出售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友谊分公司部分资产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二、关于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卫星分公司的部分资产,出售价格为1891.54万元,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产评估资格)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友谊分公司及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黑评报字【2014】第001号),这些资产为:(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卫星分公司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卫星分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该部分资产评估价值为1891.54万元。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因此由4名非关联董事即独立董事参加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关于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之关联交易的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之关联交易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33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3名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出售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友谊分公司部分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友谊分公司的部分资产,出售价格为1578.23万元,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以现金收购。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产评估资格)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友谊分公司及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黑评报字【2014】第001号),这些资产为:(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友谊分公司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友谊分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该资产评估价值为1578.23万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卫星分公司的部分资产,出售价格为1891.54万元,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产评估资格)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友谊分公司及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黑评报字【2014】第001号),这些资产为:(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卫星分公司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卫星分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该部分资产评估价值为1891.54万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3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友谊分公司部分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出售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友谊分公司部分资产。

 ●关联人回避事宜:由于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通过本次交易以实现双方的资源利用,优势互补,消除同业竞争,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一、交易概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出售子公司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希杰”)友谊分公司部分资产。依据北京中同华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结果,本次转让价格为1578.23万元 。

 二、交易各方

 (一)资产出售方

 本次资产出售方北大荒希杰是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开委外资字(2008)127号文件批准,由本公司和韩国希杰第一制糖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韩国希杰”)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于2008年10月21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哈经合证字【2008】K0047号),2008年10月22日取得哈尔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证号:23019940000368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万元,2013年3月本公司与韩国希杰签订协议,韩国希杰以1美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北大荒希杰49%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北大荒希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大米加工副产品及其他生物科技产品,以及与上述经营范围相关的其他业务活动。

 (二)收购方

 本次交易的收购方为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亿元。经营范围:农林牧渔业,采掘,生产加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物资供销,仓储,金融保险业,文教卫生,社会服务业;承包境外农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农业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展览、展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北大荒希杰友谊分公司的部分资产。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产评估资格)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友谊分公司及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黑评报字【2014】第001号),这些资产为:(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友谊分公司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友谊分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该资产评估价值为1578.23万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条款

 本次交易由北大荒希杰和集团公司签署协议。主要条款为:

 1、北大荒希杰出售友谊分公司部分资产,出售价格为1578.23万元。

 2、集团公司以现金收购北大荒希杰友谊分部分资产。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以实现对北大荒希杰友谊分公司闲置的优化处理,最大程度地保护企业利益。北大荒希杰出售友谊分公司的资产主要用于米糠油的生产,友谊分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通过本次交易以实现双方的资源利用,优势互补,消除同业竞争,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六、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收购方为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母公司 ,本次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由独立董事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关于出售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友谊分公司部分资产的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出售关于出售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友谊分公司部分资产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35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出售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

 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

 ●关联人回避事宜:由于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一个控股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故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通过本次交易以实现双方的资源利用,优势互补,消除同业竞争,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一、交易概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希杰”)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依据北京中同华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结果,本次转让价格确定为1891.54万元。

 二、交易各方

 (一)资产出售方

 本次资产出售方北大荒希杰是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开委外资字(2008)127号文件批准,由本公司和韩国希杰第一制糖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韩国希杰”)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于2008年10月21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哈经合证字【2008】K0047号),2008年10月22日取得哈尔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证号:23019940000368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万。2013年3月本公司与韩国希杰签订协议,韩国希杰以1美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北大荒希杰49%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2014年3月18日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变更了营业执照[证号230199400003680(1-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北大荒希杰经营范围:按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销售: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按照饲料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销售:饲料。生产、销售米糠蛋白、膳食纤维、米糠油及相关产品,货物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收购方

 本次交易的收购方为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米业”),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7号,注册资金:62,548万元,经营范围:大米加工、销售;食用植物油(全精炼)、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加工、销售;水稻销售;稻米副产品及副产品的再利用,稻谷、粮油、农副产品的购销,仓储,生产经营稻米相关产品的科研开发以及生产经营;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用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稻壳热力生产及供应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北大荒希杰卫星分公司的部分资产。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产评估资格)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友谊分公司及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黑评报字【2014】第001号),这些资产为:(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卫星分公司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卫星分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该部分资产评估价值为1891.54万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条款

 本次交易由北大荒希杰与北大荒米业签署协议。主要条款为:

 1、北大荒希杰出售卫星分公司全部资产,出售价格为1891.54万元。

 2、北大荒米业以现金方式收购北大荒希杰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北大荒希杰出售卫星分公司的资产主要用于米糠油的生产,卫星分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通过本次交易以实现双方的资源利用,优势互补,消除同业竞争,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六、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收购方北大荒米业,是本公司母公司黑龙江省北大荒农垦总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由独立董事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关于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之关联交易的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北大荒希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卫星分公司部分资产之关联交易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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