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16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14年3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杨继禹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选举杨继禹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关于选举田玉龙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选举田玉龙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情况,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陈亮
委员:杨继禹、田玉龙、王征宇、李梓丰、秦玉文、李怡厚、叶晓峰
提名委员会成员:
主任:张兵
委员:陈亮、杨继禹、王征宇、秦玉文、李怡厚、叶晓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李怡厚
委员:杨继禹、张兵、叶晓峰
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秦玉文
委员:李梓丰、李怡厚、叶晓峰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在银行贷款和申请保函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担保公告(2014-018)。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申请4.3亿元保函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担保公告(2014-018)。
议案4、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
(四)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世英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选举张世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1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及申请保函额度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一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为四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一公司担保4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39000万元保函额度),累计82061.09万元人民币;本次为四公司担保43000万元人民币,累计89397.20万元人民币。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32660.9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360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68660.95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31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名。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在银行贷款和申请保函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申请4.3亿元保函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于2013年4月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和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的一年期保函额度3.9亿元即将到期,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工作的需求,一公司将向上述银行申请续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及继续申请3.9亿元保函额度,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于2013年4月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的一年期保函额度4.3亿元即将到期,为了满足经营工作的需求,四公司将向上述银行继续申请一年期4.3亿元保函额度,公司拟为该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0号
法定代表人:赫荣久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本公司持有一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为78,980.64万元,负债为62,189.00万元,净资产为16,791.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7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689.48万元,净利润244.61万元。截止2014年2月28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2.57万元,净利润-151.91万元。
(二)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
法定代表人:栾庆志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注册资本:12050万元,本公司持有四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为90,674.91万元、负债为78,533.86万元、净资产为12,140.04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86.6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380.63万元,净利润559.40万元。截止2014年2月28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92.91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一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和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的一年期保函额度3.9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四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的一年期保函额度4.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一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同意一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一年期保函额度3.9亿元。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满足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四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一年期保函额度4.3亿元,并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秦玉文先生、李怡厚先生、张兵先生、叶晓峰先生认为:鉴于公司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融资业务是生产和经营工作的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侵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同意上述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一公司、四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32660.9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360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68660.95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1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黑龙江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14]1号)的要求,我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B049版面上披露了《公司及相关各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司现对以下承诺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进展做以持续披露:
一、承诺基本情况
2002年3月16日,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与原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拓展经营领域为原则,同意将其持有的黑龙江省大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齐公司”)股权中的一部分(大齐公司45%股权)作为资产置入龙建股份,我公司至此持有大齐公司45%股权,出资额为14850万元,全部为旧路存量资产。
2002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交通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大齐公路交由省交通厅管理,成立大齐高等级公路管理处,与大齐公司为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车辆通行费收入纳入省级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大齐公路本息还清后再对主要投资者予以回报。
二、承诺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证监会监管指引第4号的规定,上述承诺缺少明确的履约时限。
三、目前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针对承诺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此项长期股权投资暂时无法取得收益的现状,公司目前报请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省国资委,并通过他们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承诺方对此事项进行符合规范的新承诺,我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承诺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