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14--02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相关附件。事后经核对发现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存在错误、疏漏等情况,现对《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部分错误及疏漏予以补充更正如下:
一、《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中部分数据有误,更正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1,594,344.53 | -391,594,344.52 |
二、《201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会计报告中部分数据有误,更正如下:
财务报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原披露为0,现修订为173,335,230.00,“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原披露为260,259,370.71,现修订为305,062,977.92,“应付利息”期末余额原披露为0,现修订为7,609,621.2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原披露为921,693,535.60,现修订为695,945,077.11;财务报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金额原披露为395,122,752.38,现修订为395,122,752.3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项目本期金额原披露为395,122,752.38,现修订为395,122,752.3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期金额原披露为-391,594,344.53,现修订为-391,594,344.52;财务报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金额原披露为2,728,748,526.32,现修订为2,683,944,919.11。
补充资料中-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更正如下:
| 报告期利润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86 | 54.4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02 | 53.43 |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将于2014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2013 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1 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4--02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主体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2月15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临2014-011),专项披露了公司原非流通股第一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中有关股权激励的承诺事项,目前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分别于2009年11月9日、2012年6月13日协议转让和出售,相关承诺事项尚无进展。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尽快予以规范或解决。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