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指引》)及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现对正在履行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尚在履行中的承诺
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承诺:
(一)凡我公司参与竞标的出让土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均不参与竞标。
(二)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新设与我公司业务相同的公司。
(三)在未来2-3年内,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采用分步走的办法,对下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梳理,并在条件成熟时候,对下属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采取改制、业务重组、资产转让等措施落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二、解决承诺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14年2月就《指引》及《通知》所述要求和内容以专题形式报送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双方就承诺事项的推进做了进一步沟通。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专项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4-005。
目前,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研究、论证承诺事项,积极推进有关承诺履行。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