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日前发出通知称,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4月9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同时,该交易所还就清明节休市期间风险进行提示。要求会员注意,在清明节休市期间(4月5日—4月7日),影响商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各会员单位要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