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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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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证券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 “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7,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18元。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验字[2011]第0101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74,600万元,减(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147.23万元。根据《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2012年4月12日起,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金元证券指定刘啸波先生、黄分平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保荐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金元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宝泰隆进行持续督导,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金元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金元证券已与宝泰隆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金元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经核查,上市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交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经核查,公司及相关人员无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金元证券督导公司完善了内部知情人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并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规范运作。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对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在本持续督导期间,金元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公司给予了密切配合。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经核查,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此类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在本持续督导期间,金元证券对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包括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以及控股股东向公司出具的不竞争承诺函等。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无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金元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以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2013年度,上市公司营业利润出现比上年同期下滑超过50%的情况。
上市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出具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披露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利润-871.8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7,716.56万元,降幅为112.73%。
金元证券于2014年3月26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金元证券对上市公司公布的历次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和复核,并与上市公司管理层、主要子公司高管进行了访谈,进一步了解和分析了上市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经检查并分析,上市公司2013年度出现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情况,一是受地方政府煤炭行业政策调整的影响,一季度地方煤矿停产,原料煤紧缺,公司洗煤、焦炭、甲醇、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生产开工不足,产、销量减少,同时公司自有煤矿一季度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公司煤炭业务利润减少;二是受宏观经济不景气、钢铁行业低迷的影响,产品焦炭、沫煤、甲醇、沥青调和组分等销量下滑,产品价格下降。
金元证券认为,上市公司的业绩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一致,上市公司对于2013年度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上市公司招股书及历次定期报告中也已对行业及发行人经营、政策、市场等方面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营业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之外,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情况。
17、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金元证券强化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完善公司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五分开”、资产完整和持续经营能力。
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
的制度
18、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金元证券督促公司完善高管人员的薪酬体系,强化高管人员的意识,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高管人员的行为规则,制定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具体措施。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
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19、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金元证券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并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事项
20、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金元证券对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经核查,上市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
并发表意见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金元证券对上市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在上交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主要审查方面包括: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是否合法合规;

2、审阅公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披露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审查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4、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提案与表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具体情况如下:

披露日期公告名称审阅情况
2013年1月15日2012年度内部控制实施进展情况报告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2013年1月26日2012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2、审查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
2013年3月30日2012年年度报告3、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公司章程。
2013年3月30日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3年3月30日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3月30日金元证券关于公司2012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13年3月30日关于公司201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专项说明 
2013年3月30日宝泰隆:关于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3年3月30日宝泰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3月30日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年3月30日关于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的公告 
2013年3月30日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鉴证报告 
2013年3月30日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13年3月30日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限期的保荐意见 
2013年3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3年3月30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3年3月30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的独立意见 
2013年3月30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013年3月30日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3年3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3月30日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3年4月8日2012年公司债券2013年付息公告 
2013年4月22日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13年4月27日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4月27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3年4月27日2012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2013年4月27日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2年度) 
2013年4月27日公司章程 
2013年4月27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4月) 
2013年4月27日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3年4月) 
2013年5月14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3年5月21日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3年5月21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8.28亿元人民币贷款(16.9亿元人民币贷款按公司持股比例49%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3年5月21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3年5月21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3年5月2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5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5月21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5月30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3年5月31日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3年6月6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3年6月6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7月3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3年7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7月3日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2013年7月3日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13年7月9日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3年7月10日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2013年7月12日关于取消原定于2013年7月18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3年8月7日临2013-026号公告 
2013年8月29日2013年半年度报告 
2013年8月29日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年8月29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3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8月2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8月29日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年8月29日关于拟投资建设一矿、二矿、三矿的公告 
2013年8月29日一矿、二矿、三矿项目建议书 
2013年9月7日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3年9月14日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3年9月14日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9月14日对外投资公告 
2013年10月12日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的公告 
2013年10月30日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11月9日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2013年11月9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3年11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1月9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兼任总裁职务的独立意见 
2013年11月9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13年11月9日公司章程(2013年11月) 
2013年11月9日董事会议事规则(2013年11月) 
2013年11月16日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2013年11月19日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3年11月26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3年11月26日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2013年11月26日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宋希祥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013年11月26日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3年11月26日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1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2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宝泰隆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

刘啸波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

黄分平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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