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T04版:第十一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特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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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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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副总经理周晓明:
互联网金融不是渠道拓展而是价值重构
□本报记者 曹淑彦

 □本报记者 曹淑彦

 

 在2014年金牛基金论坛上,天弘基金副总经理周晓明表示,去年以来,基金公司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基金公司不应把互联网金融作为简单的渠道拓展,而是应当顺应客户行为趋势,对传统的金融产品进行互联网化改造。此外,在基金公司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中,各方都应有独特的价值贡献才可能形成健康、持续的合作。

 周晓明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发展中的业态,它有可能或者有机会成为互联网和金融跨界的一个业态。换而言之,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并不简单是互联网企业插手金融,更不简单是金融企业要把自己的传统金融产品搬到互联网上去卖。而应该是互联网企业和金融企业各自依托自己的平台、资源、人才团队等优势,顺应客户行为越来越互联网化的趋势,对传统的金融产品进行一些互联网化的改造,或者叫价值的重构,然后与互联网更加密切地结合,去服务于客户的需求。

 去年以来,基金公司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周晓明认为,一定不能把所谓的互联网金融看作是基金公司的一个简单的渠道拓展,而应该在互联网金融这样一个新的产品形态、新的未来业态之下去深入地探索、思考、挖掘基金行业内在的积累和内在的优势,与互联网企业平等合作,去共同探讨一些基于客户的、基于未来发展趋势的新的模式和新的产品。这样可能为基金行业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上奠定一个比较健康的基础。

 “基金行业是中国所有金融类里面起点非常高的一个种类,基金行业已经经历了几轮的市场周期变化,积累了经验,有了教训,得到了锻炼。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在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共同努力下,我们的行业有一个非常好的合规文化,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我想基金行业有做理财、做金融的好的团队积累,这些都是我们的优势,我们应该把这些优势变作对互联网金融这个业务的价值贡献。我想合作各方都有独特的价值贡献才可能是一个健康的、持续的这样一个合作。”周晓明说。

 周晓明表示,互联网金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为它确实契合了客户行为演变的趋势,也契合了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机构拓展自己发展的需求,而且从深层次来看,它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这是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管什么时候再涌现出多少的“宝”,或者再有进一步的创新模式出现。“我相信只要我们行业沉下心去,多去思考客户,多去思考平台的需要,从自己的业务积累出发,我们一定能够不断地创造出新的模式。我也期待我们基金行业能够更加稳定、稳健、健康的发展,也期待我们的行业为客户,为社会创造出更加多的好的产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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