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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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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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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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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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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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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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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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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4月19日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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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4月19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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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1年计算期间为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2011年4月19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未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以及4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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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规范了公司各部门相关岗位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品种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交易行为,严禁利益输送,保证公平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二)公司制定投资授权机制,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公司对各投资组合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四)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隔离投资管理职能与交易执行职能,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并在交易执行中对公平交易进行实时监控。

 (五)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六)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等进行分析,并评估是否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七)公司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对交易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2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从中国经济到资本市场都在矛盾和探索中前进。十八大之后,对改革已经达成了共识,然而如何改革却存在众多的猜想和争议。整个2013年,在利率高企以及传统产业去产能迟迟难以见效的情况下,市场对经济增长的预期不断下调。与此同时,央行在货币政策上坚持平稳基调,坚持金融企业去杠杆的态度不动摇,也令传统产业和经济承受压力。

 在此情况下,整个2013年资本市场出现罕见的结构分化行情,传统周期性行业一路走低,而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股则持续上涨。代表了改革方向的行业和个股大多集中在创业板内。因此经济的结构转型,已经在资本市场有深切的体现。

 2013年是颠覆债券投资传统逻辑的一年。债券收益率走势与经济基本面的变化脱钩,2013年季度GDP当季同比增长分别为7.7%、7.4%、7.8%和7.7%,CPI全年增长2.6%,经济增长平稳、通胀水平不高,但债券收益率自下半年开始加速上行,银行间中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创出2006年以来的新高,政策性金融债到期收益率更是创出有数据以来的新高,其中5年期国开债到期收益率绝对水平高达5.83%,而2013年的低点仅3.9%。

 资金面成为主导债券收益率走势的主要影响因素。2013年5月份之前债市小牛行情受益于外汇占款贡献的基础货币增量使得资金面异常宽松,银行间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低至3.4%的水平;2013年5月份之后,资金面异常紧张的状态屡次上演,债券收益率加速上行,银行间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最高达到4.72%的水平;线下资金价格长期保持高位,以3个月期限的同业存款利率为例,2013年下半年3个月期限同业存款利率基本在5.5%以上,较长时间保持在6.5%以上。

 2013年债券市场的颠覆性表现,表象上看,与海外主要经济体政策预期多变、资本流动无固定规律,国内又处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债务融资扩张较快有关,但从根本原因上看,主要还是新一届政府上台后执政理念的变化。新一届政府强调底限思维,监控“下限”和“上限”目标,“经济增长7.2%以上就能保住就业”,CPI不超过3.5%就能有效控制通胀,货币政策既不收紧也不放松,加速推进实体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虚拟经济的价格市场化,旨在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此背景下,货币政策的着力点在于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直接作用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调整,在资金需求未见减少的背景下,资金资源的争夺显得异常激烈,资金价格不断创出新高,债券收益率曲线倒挂。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2013年度的净值增长率为4.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4.75%。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海外方面,次贷危机、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逐步弱化,全球经济复苏取得了长足进展,尤其是美国经济。但是经济复苏的质量仍需要观察,例如美国长期失业的人数并未显著改善,劳动力市场参与率持续下降等。因此,虽然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退出只是时间问题,但是其退出的进度可能不会很快。国内方面,新一届政府对经济增长的容忍度提高,通胀风险可控,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经济结构的调整、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清理整顿影子银行是2014年经济工作的重点。

 而国内方面,进出口对经济的拉动已经不大,核心推动力是消费和投资。消费受经济周期影响,短期内难以快速增长。而在投资方面,2014年也将面临转型难题。随着地方政府融资成本高企,以及地方事权上收,地方政府在投资方面的动力和能力都受到限制,因此我们对2014年上半年的投资增长并不乐观。

 实体经济方面,经过六年的改革,过剩产能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结构转型的压力依然沉重。在这一问题解决之前,传统周期性行业的空间依然有限。

 相比较2013年,2014年的大多数时间经济环境更为复杂,如能调整到位有效解决工业产能和平台债务危机,将为2-3年的牛市奠定基础。有鉴于此,2014年上半年我们不看好市场的整体表现,下半年是否存在机会取决于上半年的调整力度。但如果政府对2014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定的过高,将导致2014年的行情和结构与2013年类似。

 鉴于改革的基调未来10年内都难以逆转,但2014年又面临种种转型困难,策略上,我们将重点配置业绩确定性强的成长股,以及低估值、有改革预期的中盘蓝筹,对于强周期和纯概念的股票采取回避的策略。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认为业绩稳定的大众消费品、医疗服务,以及不受周期影响的环保、能源结构调整、工业自动化、国企改革主题,及对利率不敏感的军工、信息安全、安防等行业,具有较大投资机会。

 主导2013年债市的主要因素在2014年预计不会有大的变化,外部主要经济体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预期多变、资本流入流出无明显趋势,国内经济工作重点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包括去产能和去杠杆,对应的货币政策立场仍然是既不放松也不收紧,坚持“总量稳定、结构优化”的取向,因此,各类机构争夺有限的资金资源仍是2014年市场的主要特征,这也是利率市场化的要义之一。

 我们认为,投资的核心在于管理风险,获取稳定持续的超额回报是管理好各类风险的自然结果。从风险的角度来看,首先,非常规货币政策的退出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微观主体的市场预期在此期间会有反复,中国央行过去对冲外部流动性的操作模式也面临较大的挑战,货币政策的调整,比如存款准备金率的使用非常谨慎,由此带来的公众预期也会比较多变,流动性松紧的剧烈波动可能还会上演;其次,金融创新、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加快,以及过去债务较快扩张对债务滚动融资的刚性需求,都使得资金价格容易失控,尤其是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调整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过去并没有很好的经验可供借鉴,其隐藏的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小视;最后,经济结构调整需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支持,过去占用较多金融资源的过剩产能、落后行业的企业可能会遭到淘汰,其产生的债务有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可能,因此,信用风险的爆发只是时间的问题。综合而言,对于固定收益投资而言,尽管当前固定收益类资产绝对收益率水平较高,但要想获得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2014年注定也不是轻松的年份。

 从乐观的角度而言,期望债券市场迎来转机,需要增量资金资源的投放。而触发增量资金资源投放的催化剂可能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信用风险事件集中爆发;二是高资金成本严重抑制经济增长突破政府控制的下限;三是高利率影响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正常经营,比如国开行融资成本显著超过其资产收益引起国开行融资链危机等。

 2014年,本基金将进入第二个保本期,将根据市场环境逐渐调整投资策略,转向积极。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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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76元,基金份额总额1,157,611,897.5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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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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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金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琼,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嘉浩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322号文《关于核准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根据《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第一个保本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11年4月19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即2014年4月19日)止,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由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第一个保本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期。如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将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如果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本基金自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4月15日止期间内向社会公开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624,024,736.6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13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624,813,914.7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89,178.1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保本期一般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保本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在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日,如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保本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认购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后的各保本期到期日,如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并持有到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则由基金合同、适用于当期保本期保本保障机制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但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期而赎回或转换转出的,赎回或转换转出部分不适用保本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期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也不适用保本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40%,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10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的40%。本基金在保本期内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20%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有在承销期间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 213,742,701.73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 922,937,000.00 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201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473,228,654.15元,第二层级:1,112,018,321.96元,无第三层级)。

 (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ii)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独一味”自2014年1月3日起更名为“恒康医疗”。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独一味”自2014年1月3日起更名为“恒康医疗”。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金融衍生品投资项下的期货投资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结算准备金已包括所持股指期货合约产生的持仓损益,则金融衍生品投资项下的期货投资与相关的期货结算暂收款(结算所得的持仓损益)相抵销后的净额为0。

 8.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4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的40%。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交易策略:

 (1)套保时机选择策略

 根据本基金对经济周期运行不同阶段的预测和对市场情绪、估值指标的跟踪分析,决定是否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及其比例。

 (2)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在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确认之后,根据期货合约的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运用多种量化模型计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对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Beta值进行动态的跟踪,动态的调整套期保值的期货头寸。

 (3)展期策略

 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需要对期货合约进行展期。理论上,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价差是一个确定值;现实中,价差是不断波动的。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的价差,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进行展仓。

 (4)保证金管理

 本基金将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现货标的的波动性动态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5)流动性管理策略

 利用股指期货的现货替代功能和其金融衍生品交易成本低廉的特点,可以作为管理现货流动性风险的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交易成本过高的风险。在基金建仓期或面临大规模赎回时,大规模的股票现货买进或卖出交易会造成市场的剧烈动荡产生较大的冲击成本,此时基金管理人将考虑运用股指期货来化解冲击成本的风险。

 本报告期,本基金积极应用股指期货对股票组合的部分系统性风险进行了对冲,有效降低了组合波动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持有人创造稳定的收益,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8.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3年3月6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离任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梁之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转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子公司任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子公司国泰元鑫资产管理公司已于2013年5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2013年6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李志坚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3年9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离任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田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3年11月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贺燕萍女士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改聘情况。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100,000.00元,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2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券商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席位券商标准的,由公司研究部提出席位券商的调整意见(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并经公司批准。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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