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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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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4-022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的要求,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未明确履约时限的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如下:

 一、未明确履约时限的承诺事项内容

 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亨通”)由上市公司持有其52%股权,亨通集团持有48%股权,经营范围中包括光纤光缆和电线电缆,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由于上海亨通净资产收益率较低,为更好的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其对上市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产生负面影响,摊薄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故重组过程中,亨通集团未将上海亨通48%股权一并注入上市公司。亨通集团承诺将根据该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在适当时机将所持上海亨通48%股权进行转让。

 二、未明确履约时限的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亨通集团已决定启动对上海亨通的评估和审计工作,完善股权转让实施方案并计划在2014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对上海亨通股权的转让工作,履行控股股东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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