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3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整体搬迁

及新基地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31日开市起复牌。

2、本公告系公司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对2014年3月28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做的进一步补充说明。

一、新基地建设概况

根据《湖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及《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以及湘潭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公司本部所处的湘潭市竹埠港地区将整体实施“退二进三”,即退出第二产业,引入第三产业。因此,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和湖南湘进电化有限公司在内)位于竹埠港地区内的生产厂区均需整体搬迁。整体搬迁完成后,现有生产厂区将全部关停。

公司竹埠港地区需要搬迁的土地面积约有136.02亩,其中向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的土地面积约为85.44亩,公司正在办理权证的土地面积约为50.58亩。公司控股子公司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和湖南湘进电化有限公司需要搬迁的土地面积分别约为 5.67亩和11.93亩,全部租赁自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的处置方式将跟政府协商解决。公司矿业分公司和电解金属锰分公司位于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不属于搬迁范围。

公司竹埠港地区现有电解二氧化锰产能4万吨,新基地选址在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新基地建设计划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完工达产后,公司预计可形成约3万吨电解二氧化锰生产能力。二期工程情况公司将根据行业和业务发展情况慎重决策,尚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在新基地建设的同时进行设备、工艺等方面的改造,调整产品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提高公司的竞争实力。

湖南湘进电化有限公司和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的搬迁事宜将通过股东协商确定,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资金筹集情况

新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总额约为5亿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主要通过向控股股东拆借项目资金及争取政府补偿或补助的方式解决。目前政府相关搬迁补偿政策尚未明确,公司将最大限度地争取政府补偿或补助。

三、工程安排进度

新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拟于近期开工建设,初步计划于2015年3月底前投产使用。二期工程情况公司将根据行业和业务发展情况慎重决策。

四、风险提示

1、新基地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公司面临短期资金紧张的风险。

2、公司在新基地建设过程中将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产,但仍然可能面临由于搬迁造成的部分资产减值或处置损失。

3、在搬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短期临时性生产停滞,公司将通过各种方式妥善解决,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重大影响,但仍然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的风险。

4、目前政府相关搬迁补偿政策尚未明确,相关政府补偿或补贴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约50.58亩土地取得权证的条件尚不满足,与土地相关的政府补偿或处置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新基地建设及整体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3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0),股东大会通知中“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项下第4点及附件授权委托书披露有误,现将股东大会通知披露有误的内容更正如下: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项下第4点更正前:

4、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说明: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项下第4点更正后:

4、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1审议《关于补选丁建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2审议《关于补选汪咏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说明: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授权委托书更正前: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更正后: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表决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投资建设新基地的议案》   
议案2《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新基地建设和搬迁资金拆借的议案》   
议案3《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流动资金拆借的议案》   
议案4《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股数
4.1《关于补选丁建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2《关于补选汪咏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注:表决议案1、议案2、议案3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除上述更正外,原《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更正后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附件,公司对此次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3月29日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会议时间: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

3、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竹路4号湘潭电化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00

3、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竹路4号湘潭电化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新基地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新基地建设和搬迁资金拆借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流动资金拆借的议案》;

4、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1审议《关于补选丁建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2审议《关于补选汪咏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说明: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 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竹路4号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邮政编码:411131。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0731-55544101(传真)。

联系人:李俊杰、汪咏梅。

3、登记时间: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 -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表决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投资建设新基地的议案》   
议案2《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新基地建设和搬迁资金拆借的议案》   
议案3《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流动资金拆借的议案》   
议案4《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股数
4.1《关于补选丁建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2《关于补选汪咏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注:表决议案1、议案2、议案3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