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记者 赵静扬
公共私营合作制即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指政府及公共部门与企业之间结成伙伴关系,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共同承担公共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建设与营运。国外经验显示,PPP模式有助于减轻政府部门的短期融资压力,同时,长期稳定的可观收益令PPP项目具备很大吸引力。由于PPP模式在具体合作方式上种类多样,民间资本在参与时需根据项目特点进行选择。
PPP模式在很多国家被认为是非常有效的一种基础设施建设方式。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至今,PPP模式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世界各国的PPP项目大多从特许经营协议开始。购电协议(PPA)是最普遍的PPP合同,起源于美国,如今全世界PPP项目的收入中约有40%来自购电协议。购电协议降低了电站建设所承担的风险,并实现了有效的长期融资,热电厂项目的可复制性使购电协议在世界各国成功推广。在美国,最大的PPP部门是供水和废水处理,约15%的市政水务服务通过PPP项目进行。越来越多的交通运输项目开始采用PPP模式,南部诸州的收费高速公路PPP项目正在建设中。
PPP模式在欧洲也很有市场,英国、法国、西班牙、波兰等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大量运用PPP模式。英国签订的PPP合同累计超过700项,总投资超过500亿英镑,涉及交通、卫生、国防、教育等领域。亚洲和非洲各国的PPP项目也很多。据世界银行调查,全球有超过50%的PPP项目在亚洲设立,主要集中在能源和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