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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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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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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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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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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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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自2012年以来,国内外整体经济低迷、市场需求疲软,公司面临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的不利局面,且该趋势预计很有可能将持续更长时间,公司亟待进行战略调整及升级,努力消除市场减利因素,促进公司可控因素对业绩的拉升作用。2013年公司主要围绕战略调整及升级来布局全年工作,包括加大废物无害化处置业务和市场拓展,推进新产品战略,通过规范管理实施技改提高效能、降低成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工业废物处理业务保持平稳增长,但因工业废物资源化产品的价格受金属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较大程度影响本集团整体业绩。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58,293.64万元,较2012年增长4.04%;实现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27,147.73万元,较2012年下降18.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0,828.21万元,较2012年下降21.91%。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约为人民币326,745.76万元,较期初增长5.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约为人民币224,176.76万元,同比增长了7.06%;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9.93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本集团从2013年1月1日起采用中国财政部2014年1月至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等五项会计准则。采用新颁布或修订的上述准则未对本集团201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确认、计量及列报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本集团根据职工薪酬准则,修订了职工薪酬的会计政策,属于报表数据调整和附注项目的列示调整:?①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了离职后福利、累积带薪缺勤项目。将原列示于“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调整至新设项目“离职后福利”;?②累积带薪缺勤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详见VI.23、附注XV.19。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本集团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①将原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修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②将原利润表项目“其他综合收益”项下增加了“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个其中项;③补充了“费用(包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明细”,详见附注VI.2、附注VI.55和补充资料3。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本集团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修订了“控制”的定义,详见附注II.13.(1)。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根据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修订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XIII.2。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本集团根据合营安排准则,修订了“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的定义,详见附注II.27。本集团无合营安排事项,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除此之外,本年本集团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于2013年8月与恒建能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7,700万元的价格受让其所持有的东莞恒建全部股权。东莞恒建于2013年8月30日完成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后,本公司持有东莞恒建100%的股权,自2013年9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2、东江上田由本公司与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万元,持股51%,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持股49%。于2013年12月17日由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深义验字[2013]131号验资报告审验,自2013年12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3、本公司2013年1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北京永新55%的股权以人民币3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牛京军。2013年2月18日本公司与牛京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已收到牛京军支付的股权转让款330万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本公司退出了北京永新公司的经营管理丧失了控制权,2013年3月份起不再将其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维仰

 201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2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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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细内容见本公司2013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继德先生、叶如棠先生及郝吉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08,282,106.1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562,062.69元,截至201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88,072,505.75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在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公司总股本231,564,5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9,469,368.3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同时以总股本231,564,56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115,782,280股。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数变更为347,346,841股。

 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关于募集资金201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募集资金201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1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审议与H股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共计提取坏账准备1,222,929.12 元;对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共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3,653,694.97元;对公司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共计提取商誉减值损失3,052,019.14元。上述资产的减值计提是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的。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关于续聘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厘定其薪酬。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第四届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2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桅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本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审核《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08,282,106.1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562,062.69元,截至201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88,072,505.75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在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公司总股本231,564,5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9,469,368.3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同时以总股本231,564,56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115,782,280股。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数变更为347,346,841股。

 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募集资金201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201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募集资金201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续聘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作为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1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审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1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2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27日,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五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本公司作为境内外上市的企业,为了减少境内外会计准则的差异,方便投资者理解报表,本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五项新会计准则。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更新的会计政策: 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五项新准则。

 3、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采用新颁布或修订的上述准则未对本集团201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确认、计量及列报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本集团根据职工薪酬准则,修订了职工薪酬的会计政策,属于报表数据调整和附注项目的列示调整:?①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了离职后福利、累积带薪缺勤项目。将原列示于“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调整至新设项目“离职后福利”;?②累积带薪缺勤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本集团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①将原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修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②将原利润表项目“其他综合收益”项下增加了“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个其中项;③补充了“费用(包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按照性质分类明细”,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本集团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修订了“控制”的定义,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根据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修订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政策,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本集团根据合营安排准则,修订了“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的定义,本集团无合营安排事项,执行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除此之外,本年本公司未对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2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2年3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3号《关于核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2,774,150.14元,实际募集资金1,012,225,849.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12年4月20日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XYZH/2009SZA1057-1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15,727.0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4,266.95万元,使用超募资金金额11,460.0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035.4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42,571.04万元,差异2,464.43万元的原因主要是累计利息收入等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3年12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本期间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除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外,项目实施内容不存在任何变更的情况。

 2、本公司2014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计划将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总额2,472.76万元(截止本次会议召开日;含利息,其中利息收入具体净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本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将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4,873.35万元变更用于建设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的重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并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组织实施。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本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项目已按照原有投资进度完成项目投资建设,项目产生节余资金主要是因为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严格管控成本、优化工艺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生产设备采购等原因。本公司计划使用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本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 本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办公及实验区建设,中心检测实验室已投入使用,研发保障区等功能单元的建设也在顺利推进。为顺应本公司对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采取的“总体规划、分散建设、集中管理”的发展策略和规划调整,并考虑后续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使用管理情况,本公司计划将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4,873.35万元变更至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的重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可以为本公司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提供资金补充,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2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五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本公司作为境内外上市的企业,为了减少境内外会计准则的差异,方便投资者理解报表,本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五项新会计准则。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更新的会计政策: 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五项新准则。

 3、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采用新颁布或修订的上述准则未对本集团201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确认、计量及列报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2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刊登于2014年3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于2014年4月1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广大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002672/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2013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裁陈曙生先生、财务总监田华臣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恬女士、独立董事王继德先生、保荐代表人徐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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